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作者&投稿:萧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建设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湿地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和利用、监督检查及其他湿地保护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对湿地保护作出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天然或者人工形成的河流、湖泊、库塘、沼泽等常年或者季节性、带有静止或者流动水体、适宜喜湿野生生物生存的地域。第三条 湿地保护是生态公益事业。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保障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和管理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并将湿地保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湿地保护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本市实行最严格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并采取措施,提升湿地质量,改善湿地功能。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湿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五条 本市湿地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固碳释氧、改善空气质量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第六条 本市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

  市和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市和区、县园林绿化、水务、农业行政部门(以下统称湿地保护管理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别负责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涉及湿地保护的重大事项及相关工作。园林绿化行政部门承担湿地保护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每年九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北京湿地日”。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第八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宣传教育、捐赠、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活动。

  鼓励、支持湿地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提高湿地保护科学技术水平。对在湿地保护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或者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市和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水务、农业、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全市和区县湿地保护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区县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全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并报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备案。

  编制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公开、广泛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第十条 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重点和保障措施等。

  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应当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与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规划相互协调。第十一条 湿地保护发展规划是湿地建设、管理、利用等湿地保护相关工作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备案。湿地保护发展规划修改后应当重新公布。第十二条 列入湿地保护发展规划的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在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予以安排。

  市和区、县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制定湿地保护工程规划或者保护方案,组织恢复或者建设湿地,落实保护措施。

  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应当为恢复或者建设湿地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第十三条 恢复或者建设湿地,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湿地保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自然或者生态的材料和工艺,维护湿地生态功能。防洪、抗旱、水系治理等涉及湿地的工程应当兼顾湿地生态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采用影响湿地生态功能的工程措施。

  恢复或者建设湿地,应当种植湿地植物,根据野生动物活动特点和规律,建设野生动物繁殖、栖息环境。

  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有关湿地保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乌龟放生有什么讲究?~

首先须判断要放生的龟是水龟、半水龟(泽龟)还是陆龟,因为它们有着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
1、水龟是指生活在河里或者沼泽地的龟,如:黄喉水龟地图龟等,水龟的皮肤很细腻,柔滑,因为常活动于水中,所以它们的脚趾间都长有脚蹼。这些龟的脚趾带蹼或半蹼。
2、半水龟,如黄缘地龟黄额、齿缘摄龟等,一般生活在河流,小溪边附近,或是有沼泽的区域,所以也叫泽龟或两栖龟。虽然大多数时间都在陆地上,但也会下水活动,但不能去很深的水域,因为它们的水性不是很好,它们四肢的鳞片介于水龟和陆龟之间,有鳞片但不是很粗大。

3、陆龟是指生活在高山上或者沙漠里的一些龟,如:凹甲陆龟苏卡达豹龟等,这些龟因为要支撑沉重的身体,因此脚都长得很粗壮,并且脚趾间无蹼。切勿把缅陆龟发生于多水的环境中,草龟虽然是水龟,但在深水也会淹死。同时水龟也需要时常浮出水面或在滩涂晒晒太阳。
其次注意低温对乌龟的影响。
一般在气温在20度以下,大多数陆龟和水龟开始冬眠.龟的活动就开始减少,食量也减小,少吃或不吃。在冬眠过程中体内新陈代谢减慢。消化停止,循环下降,免疫和其他自我保护系统减慢或停止。因为这些变化疾病会趁虚而入。

冬眠时的环境温度也不能降到5°C以下,否则容易过度受冻而死。乌龟在冬眠之后比较容易死亡。特别是一些原产热带地区的龟,越冬死亡率更高。
主要原因不外是由于冬眠期的气温、水温偏低,特别是北方地区,龟难以忍受长期的低温,导致体质逐步衰弱而死。还有一些水栖龟如巴西龟,在北方地区室内由于暖气造成空气干燥,身体缺乏水分而死。

还有的就是龟在秋季时,未能及时补充营养,而体内储存的营养物质,又不能够满足其冬眠期的需要,这样亦会导致龟的死亡。
建议放生时不能让病龟或虚弱的龟冬眠;对于刚孵化出来的龟,最好在头两年里不要让他们冬眠;还有那些来自热带的龟,没有冬眠的习惯,因此不要让他们冬眠;气温已经很低时,也最好不让其冬眠。所以先将它们带回家中饲养,待到明年春夏,再择机择地放生。

当前,我们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要让人们了解和认识湿地,想尽各种办法、利用各种机会,把湿地的重要作用告诉社会大众。做好这项工作,宣传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当前,就贯彻国办《通知》和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宣传提纲的重点工作,我们要着重抓好几项工作——第一、加大湿地的宣传力度。为了更好地搞好湿地保护的宣传工作,我们专门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办50号文件和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提纲,各省区市和有关单位回去以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领会宣传提纲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根据宣传提纲的内容和重点,研究和制订近期开展湿地保护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这次来开会的几个省的林业部门领导,回去后要举办培训班,你们要亲自讲课,把湿地的功能和效益告诉大家,把保护湿地的重要性说清楚。我局也要组织湿地保护的宣讲团到各省市区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局里还要出一本书,专门介绍我国湿地的功能、效益和巨大作用,湿地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湿地保护的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等。还要办一个专业的湿地刊物,介绍湿地保护知识,推广湿地研究成果等。要根据宣传提纲组织有规模的宣传活动,要有典型事例,用事实说话,要解剖好的典型进行宣传和推广,不好的实例也要揭露和批评。要争取把湿地的宣传和教育内容放到中小学教材里,要把湿地的宣传和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意识教育结合起来,从小培养他们的湿地保护意识。几个事情要注意:

一是要掌握正确的宣传思路。过去几年的宣传工作在改变广大公众对湿地保护的思想认识、观念理念和行为方式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根据宣传提纲制定工作计划中,要针对湿地保护的基本问题开展。在思想认识上,要教导人们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人们的思想中要形成保护第一的意识,形成合理利用的意识;要宣传湿地保护的机制和法规,让人们知道,破坏湿地、损害生物多样性也是违法行动;要把湿地功能和效益的宣传作为湿地宣传工作的长久性工作来抓。要抓两头,一头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他们懂得了保护湿地的重要性,才能在各级生态保护的决策中,把湿地放在重要位置;一头抓广大社会公众,公众湿地保护意识提高,就会形成开展工作的群众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社会关心和关注湿地工作的局面。

二是要分工协作,突出重点。国办通知和全国湿地会议精神,各地要继续认真学习和领会。同时,要根据宣传提纲的要求,结合当地湿地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湿地保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这次会议后,国家林业局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领域、工作性质,研究制订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宣传提纲的工作计划。由保护司牵头,会同宣传办等单位共同搞好宣传计划的落实工作。这段时间贯彻落实宣传提纲,保护司侧重于政策法规、宏观规划、保护管理、湿地工程、国际履约等领域,林科院侧重于湿地的功能和效益、湿地理论指导等领域,规划院侧重于调查监测、保护规划、标准体系、信息交换等领域,也请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项目办公室和湿地国际-中国项目办公室在过去与我局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继续侧重于国际合作项目、国际湿地理论知识交流、国际湿地保护机制创新等领域。中动协,宣传办、中国绿色时报、绿色中国杂志和林学会等单位要主动联合上述单位,积极争取大型新闻单位的支持来开展工作。

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我们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和林家的宣传部门要主动与各地各级新闻宣传单位联系,把湿地保护的重点工作通报给他们。在宣传形式上要不拘一格,可以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上开辟专栏,或发表和广播与湿地保护有关的信息,特别是近期要设法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设立专门的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节目,可以把湿地保护的相关知识写进中小学教材,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保护意识。北京市有了专门的湿地学校,开展湿地科普教育,这个典型很好,具有示范作用,只得推广;深圳福田保护区就把湿地和鸟类保护知识纳入了当地的小学教材中,效果比较好,可以针对湿地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对好的典型要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树立为开展湿地保护工作的榜样;不好的案例要敢于曝光,进行剖析,用强大的舆论压力遏制不利于湿地保护的行为;各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要充分利用群众基础好、与国际社会沟通方便的优势,把中国湿地保护的经验和做法介绍出去,把国际上湿地保护的先进理念引入中国。

第二、抓紧湿地立法,尽快建立湿地保护的法规和政策体系。按照湿地会议的部署,各省市区要不等不靠,积极开展湿地立法工作。要力争在今明两年把湿地保护立法列入省级立法计划,抓紧做好立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积极开展立法的调研工作。各省区市之间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黑龙江、甘肃等已经出台省级湿地保护条例的省份,要把加强湿地保护执法和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强化依法保护湿地的观念。各省区市在湿地立法工作完成后,要着手制订国家重要湿地和湿地保护区的立法工作,国家重要湿地要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湿地保护区要做到一区一法,努力使湿地保护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依靠现有的与湿地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抓紧制定鼓励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限制湿地无序开发的政策保障体系,规范湿地保护和利用行为。

第三、各级要尽快制订好湿地保护规划。国家林业局会同其他9个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的总体要求,正在紧张有序地制订近期湿地保护的实施规划,进一步明确分阶段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这项工作有望在今年完成。各省区市都要按照《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确定的目标、原则、优先项目和建设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订地方湿地保护规划,重点要做好项目储备,要确保地方规划与国家规划紧密衔接,与其他部门规划互相协调,做到全国一盘棋。省级地方规划,要争取省人民政府的批准,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系统性。要努力争取在今年内制定规划,确保将湿地规划的资金投入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特别是要把湿地保护纳入今明两年的地方投资计划,纳入地方十一五计划之中。对本辖区内的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省级林业部门应该支持和鼓励其制订区域湿地保护规划。要做好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都有具体的保护规划和可行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抓到自然湿地的保护重点。

第四、进一步摸清湿地资源状况。第一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为我们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决策依据,意义非常重大。但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这次调查还比较宏观,一些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和保护管理信息收集还不是很全面,且只调查了单块面积大于100公顷的湿地。根据去年在海南省开展的全国湿地资源调查试点,在8公顷到100公顷之间的湿地面积占全省湿地面积的20%以上,这个数字在全国就很大了,而且这些湿地虽然面积较小,生态效益和经济潜力不容低估,应当纳入调查范围。忽视和放松对这些小块湿地的保护管理,我们就会丢失很大的一块阵地。当前湿地调查工作,一要继续开展全国湿地调查试点,形成全国湿地调查规程和技术方案,争取形成常规的调查制度,每隔几年就要对全国湿地开展一次普查,便于我们开展全国湿地保护管理面上的工作。二要对173块国家重要湿地开展调查,制订更为详细和完善的重点湿地调查规程,掌握更多的重点湿地信息。三要开展专项湿地调查,对某些我国特有的、脆弱的或者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湿地类型开展调查,尽快为这些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要优先开展森林湿地、高海拔湿地的调查研究工作。这几项工作我们正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在近期启动。

第五、加强对城市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城市文明的起步和发展几乎都与湿地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文明的延续还将依赖湿地。林业在实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城市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制高点。前一段时间,我们重视和关注了城市园林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在,人们也认识到湿地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城市园林是城市之肺,而位于城市的湿地应该被称为城市之肾,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必须加强对城市湿地的保护和修复,特别是要加强对生态功能的保护和恢复,这是城市湿地保护的重点工作。现在一些地方急于建湿地公园,必须加倍注意对湿地的保护,不能因为搞公园反而把湿地破坏了,这些公园的建设必须经过审批,这个工作我们林业部门要抓。另外,在保护好的基础上,我们还要研究城市湿地的文化和景观价值,发挥湿地作为人们休憩和娱乐场所的作用,把城市湿地变成人们接受自然教育的场所。一定要注意文化娱乐必须与湿地的保护和恢复结合起来,达到双赢的效果。

国家建立湿地生态保护什么制度
答:补偿制度。一、国家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加大对重要湿地保护的财政投入,加大对重要湿地所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二、国家鼓励湿地生态保护地区与湿地生态受益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市场机制进行地区间生态保护补偿。因生态保护等公共利益需要,造成湿地所有者...

保护湿地的三大措施?
答:湿地是地球上最宝贵的生态系统之一,对维持地球生态平衡有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湿地生态系统,需要采取以下三大措施:一是加强湿地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对湿地保护的重视和认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二是加强湿地管理和保护,规范湿地开发和利用,保护珍稀物种和栖息地,恢复湿地自然生态系统;三是加强国际合作...

保护湿地的常识
答:黑龙江、甘肃等已经出台省级湿地保护条例的省份,要把加强湿地保护执法和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强化依法保护湿地的观念。 各省区市在湿地立法工作完成后,要着手制订国家重要湿地和湿地。 3.如何保护湿地 当前,我们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要让人们了解和认识湿地,想尽各种办法、利用各种机会,把...

中国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内容是哪些?
答:此外,国务院和国土资源国家海洋局、环保局和农业部等部门还颁布了《土地复垦规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暂行办法》、《海域使用权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海洋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 》、《渔业行政处罚...

保护湿地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黑龙江、甘肃等已经出台省级湿地保护条例的省份,要把加强湿地保护执法和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强化依法保护湿地的观念。各省区市在湿地立法工作完成后,要着手制订国家重要湿地和湿地保护区的立法工作,国家重要湿地要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湿地保护区要做到一区一法,努力使湿地保护做到有章可循、有...

保护湿地的具体措施
答:1法律手段。法律是最有力最强制的措施,湿地治理也应做到有法可依,为了防止我国湿地生态环境继续恶化,湿地立法刻不容缓,通过有关法律程序,如民事、刑事等等来进行湿地保护,加快湿地保护方面立法步伐。2行政手段制定有关行政部门的湿地保护政策,在湿地生态管理中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湿地监控和功能评价体系...

湿地保护法规定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
答: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_ 4.娱乐场所禁止设在下列地点: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我国向湿地保护做出全球承诺的底气来自哪里?
答:2. 政策法规不断完善。近年来,中国不断完善湿地保护的政策法规,如《湿地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为湿地保护提供了政策和法律支持。特别是加入《拉姆萨尔公约》,更体现出中国政府保护全球湿地资源的决心。3. 投入稳步增加。中国政府在湿地保护方面投入不断增加,用于湿地保护的资金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如何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答:因地制宜积极建立保护小区或设立保护站点;加快推进《湿地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把湿地保护管理引向法制化轨道;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制止肆意侵占和非法破坏湿地的行为;加强湿地保护科学研究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湿地培训、资源监测和履约工作;深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把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作dong为湿地...

北京沙河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区吗
答:北京沙河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区之一。它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境内,是北京市最大的湿地公园,也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该公园占地面积达30平方公里,分为北部湿地区、南部森林区和绿色生态区三大区域,是北京最具观赏性、探险性、科普性的大型自然公园之一。在保护方面,北京沙河湿地公园实现了“四位一体”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