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4修正)

作者&投稿:裔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招标投标法》和本办法。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经贸、建设、水利、交通、教育、国土资源、信息产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第二章 招 标第六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三)国家融资的项目;
  (四)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五)使用国有土地、矿产资源的项目。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土地、矿产资源项目;
  (八)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第八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项目;
  (三)体育、旅游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项目;
  (五)商品住宅项目;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第九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
  (一)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第十条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第十一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范围: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一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规模标准为: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每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十三条 下列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项目;
  (二)抢险救灾的项目;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项目;
  (四)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五)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符合前款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报送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出不招标的申请,说明不适宜招标的原因,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的决定~

一、第八条修改为:“招标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招标单位向资质条件符合该工程要求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五家。”二、第二十条修改为:“投标证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在省内各市注册的投标单位参加所在市的建设工程投标,应当向所在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申领投标证书。省外单位来我省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应当向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投标证书。”
  本决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进行封锁或者垄断。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自治区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做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各行署,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按职责划分管理...

...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设备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集体资产、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对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事先公布发包条件和要求,众多投标方参加竞争;招标人按照规定程序选择中标...

评标基准价由谁计算的
答:8.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南京建设招标网介绍?
答:南京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江苏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概况: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编字〔2014〕10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4年5月正式批准设立,为全额拨款副局级事业单位,由我市原有的市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9)
答: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投诉。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履行下列招标投标工作职责:(一)按照招标投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投标规章制度,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介绍?
答: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宁夏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宁夏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基本概况: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前身系自治区机械...

宁盐高速监理标何时开标
答:招标文件发布后20天内开标。在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中需要招标的工程,都是招标监理,完结以后再进行施工单位的招标,按照招投标法的约定,招标文件发布后20天内开标,开标三日内发布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签订合同,这样算下来监理单位中标后一个月以后开始招标施工单位。

宁波招标办介绍?
答:宁波招标办的单位简介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于1988年2月13日经宁波市编制委员会(宁编字[1988]12号)批准成立,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10人,隶属于宁波市建设委员会。1993年经宁波市编制委员会(宁编字[1993]37号)批准,扩编为12人,升格为正处级单位。1998年8月经宁波市编制...

宁波招标网介绍?
答:宁波招标网隶属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宁波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宁波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浙江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概况:2002年6月,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规范“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