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融资租赁的所有权如何认定 签的融资租赁合同,但是车辆登记在租赁人名下,这个车所有权算谁...

作者&投稿:善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车辆融资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融资租赁的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期满的,车辆所有权按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确定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融资租赁合同是解决该类法律纠纷的前提和基础。法院往往将车辆所有权的归属作为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如果法院认为车辆不归出租人所有,进而认定融资租赁关系不成立,则出租人主张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请求确认车辆归其所有,或者请求承租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租金等将失去依据。对此问题,司法实践中,为了鼓励交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般认为在汽车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现车辆登记在承租人名下但实际所有权为出租人的情况时,法院不宜直接做出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不成立的判定。公安部及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此问题提供了依据,即确认了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不宜作为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法院可以根据出租人出具的财务凭证、银行账册明细表、缴纳养路费和税费的凭证,证明出租人为实际出资人,独自对机动车享有、使用、收益和承担责任。法院不应确定登记名义人为车主,而应当依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确定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车辆融资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融资租赁的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期满的,车辆所有权按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百五十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期内是属于融资租赁公司也就是出租人的

车辆融资租赁中也如此 车辆牌照一般会上出租人的牌照 即使是承租人自己的牌照也会要有登记或其它有法律效益的文件证明出租人对车辆的所有权

目前没有所谓的机动车产权证,只有由车管所在车辆上牌时核发的登记凭证。但登记证书并不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文件,其实属准予上路行驶的行政证明。

实践中,很多人误以为“绿本”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文件。但实则不然。
《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98号)规定:“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车辆牌证时,凭购车发票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法律文书等机动车来历凭,确认机动车的车主。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
《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110号)规定:“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
可见,“绿本”并不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文件,其实属准予上路行驶的行政证明。
那么,实践中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会误解“绿本”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文件呢?这可能是因为,“绿本”上载明的车辆所有人多为实际车主,二者发生不一致的情形限于少数特定场合。在不存在异议的情况下,“绿本”上载明的车辆所有人可初步推定为实际车主。
当车辆所有人与实际车主发生不一致情形(在汽车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挂靠、借用、共享、租牌等场景中)时,应如何判定车辆真实所有权的归属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本案被执行人即登记名义人上海福久快餐有限公司对其名下的三辆机动车并不主张所有权;其与第三人上海人工半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与承诺书意思表示真实,并无转移财产之嫌;且第三人出具的购买该三辆车的财务凭证、银行账册明细表、缴纳养路费和税费的凭证,证明第三人为实际出资人,独自对该三辆机动车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因此,对本案的三辆机动车不应确定登记名义人为车主,而应当依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确定归第三人所有”。
因此,应根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确定车辆所有权归属。在确定车辆真实所有权过程中,可以考虑汽车公示网提供的所有权公示服务,一方面对所有权证明资料进行数字存储,另一方面对外公示,明晰车辆所有权。

车辆融资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融资租赁的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期满的,车辆所有权按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百五十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的车辆到底归谁所有?~

确定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融资租赁合同是解决该类法律纠纷的前提和基础。法院往往将车辆所有权的归属作为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如果法院认为车辆不归出租人所有,进而认定融资租赁关系不成立,则出租人主张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请求确认车辆归其所有,或者请求承租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租金等将失去依据。对此问题,司法实践中,为了鼓励交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般认为在汽车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现车辆登记在承租人名下但实际所有权为出租人的情况时,法院不宜直接做出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不成立的判定。公安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98号)以及《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110号)为解决此问题提供了依据,即确认了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不宜作为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作为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出租人应该如何证明自己是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2000]
执他字第25号),法院可以根据出租人出具的财务凭证、银行账册明细表、缴纳养路费和税费的凭证,证明出租人为实际出资人,独自对机动车享有、使用、收益和承担责任。法院不应确定登记名义人为车主,而应当依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确定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

签的融资租赁合同,但是车辆登记在租赁人名下,这个车所有权在车辆融资租赁期间归融资租赁的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期满的,车辆所有权按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法院往往将车辆所有权的归属作为认定融资租赁合同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如果法院认为车辆不归出租人所有,进而认定融资租赁关系不成立,则出租人主张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请求确认车辆归其所有,或者请求承租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租金等将失去依据。对此问题,司法实践中,为了鼓励交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般认为在汽车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现车辆登记在承租人名下但实际所有权为出租人的情况时,法院不宜直接做出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不成立的判定。公安部及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此问题提供了依据,即确认了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不宜作为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法院可以根据出租人出具的财务凭证、银行账册明细表、缴纳养路费和税费的凭证,证明出租人为实际出资人,独自对机动车享有、使用、收益和承担责任。法院不应确定登记名义人为车主,而应当依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确定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所有权
答:法律分析: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

融资租赁的资产所有权归谁
答:法律分析: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

融资租赁物所有权归谁
答:法律分析: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是归出租人所有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可以约定在租赁期间届满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也可以约定归出租人所有;归出租人所有的,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

融资租赁车辆所有权是谁的
答:一、融资租赁车辆所有权是谁的1、车辆融资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融资租赁的出租人所有。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2、法律...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
答: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什么人享有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
答: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由此可见,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一般地,出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二条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同...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
答: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与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也不承担责任。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什么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期满租赁物归谁所有
答: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

什么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期满租赁物归谁所有
答:法律分析: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法律依据...

融资租赁人有所有权吗
答:《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双方当事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没有所有权,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归出租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