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职业病鉴定 需要什么材料 进行职业病鉴定,个人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作者&投稿:仇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根据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第91号令)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劳动者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交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劳动者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交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



职业病诊断一般需要职业史、近年的职业健康查体资料、身份证明等,最重要的还是职业史证明,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提供,应向社保部门申请协助仲裁处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进行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查体,给一个初步建议,注意是建议,一般没有职业史不会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如果可能是职业病的话,可以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诉也不迟,如果不是,就不必费心去申诉,最后却不是职业病的徒劳无功,还浪费了大量的精力。

是诊断还是鉴定?诊断--到诊断机构,会给你诊断须知:一般有
1、职业史、既往史(有用人单位证实、工人与用人单位劳务关系的确定);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有资质职检机构所提供的);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提供的其他必需有关资料。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呢?
如果怀疑自己有职业病,可以向企业提出要求,带着自己的职业史资料,去有诊断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诊断就可以。如果企业不提供配合,你可以投诉他,找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做职业病鉴定需要那些材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2、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3、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法定(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病诊断申请表,劳动合同或劳动仲裁书复印件,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