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过程 论述题,我国宪法的创立和发展过程。

作者&投稿:甄炒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过程:
1、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国家性质和政权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2、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它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3、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4、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5、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论述我国宪法的创立和历史发展过程并谈谈自己的看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必要制定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但由于种种原因,不具有极好的条件发展规律,因此,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成为根本大法早在新中国成立。在早期的日子里,它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宪法颁布实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宣布实施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适用的具体条件,以适应我们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发展的需要。这是“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又一个“共同纲领”的发展。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以推动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根据1954年宪法,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到1956年已经基本完成,相应的规定也失去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在没有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

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中的第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次会议。整个宪法中的“左”的指导思想,宪法实际上难以落实。

1978年的宪法是粉碎“四人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当时,党的指导思想的徘徊期,“宪法”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它肯定实现了4现代化,坚持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的一般任务,扩大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整体外观,1978年的宪法是不完美的。

由于1978年的宪法,无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历史时期。因此,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1978年的宪法大修。 1982年11月23日宪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 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会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宪法”人民“,这的第四个宪法我国宪法的最好的部分自成立以来新中国成立后。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宪法”,以跟上时代的步伐。 1999年3月1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13,14,15,16,17条的,宪政现代化的作用更多切合实际。

历史的发展,我们的宪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必要制定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但由于种种原因,不具有极好的条件发展规律,因此,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成为根本大法早在新中国成立。在早期的日子里,它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宪法颁布实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宣布实施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适用的具体条件,以适应我们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发展的需要。这是“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又一个“共同纲领”的发展。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以推动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根据1954年宪法,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到1956年已经基本完成,相应的规定也失去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在没有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



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中的第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次会议。整个宪法中的“左”的指导思想,宪法实际上难以落实。



1978年的宪法是粉碎“四人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当时,党的指导思想的徘徊期,“宪法”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它肯定实现了4现代化,坚持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的一般任务,扩大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整体外观,1978年的宪法是不完美的。



由于1978年的宪法,无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历史时期。因此,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1978年的宪法大修。 1982年11月23日宪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 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会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宪法”人民“,这的第四个宪法我国宪法的最好的部分自成立以来新中国成立后。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宪法”,以跟上时代的步伐。 1999年3月1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13,14,15,16,17条的,宪政现代化的作用更多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