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问题 请问老师应不应该鞭打或惩罚学生? 请给我“正方(该)”和反方“(不该)”的内容。谢谢! 辩论会——应不应该撒谎(正方-应该撒谎,反方-不应该撒谎)要...

作者&投稿:闫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认为老师不应该鞭打或惩罚学生!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尊,任何人都不能践踏!况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反方!我认为老师不应该鞭打或惩罚学生!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尊,任何人都不能践踏!

正反各应

本人坚决支持反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小学生该不该带手机辩论会(反方)~

1.我们还小,还不大能控制自己,所以有时难免会想在上课的时候,拿出来,偷偷玩一下,进而影响到听课质量和学习。 
2.手机会有很强的辐射,我们还在成长发育阶段,小学生大脑正处于发育阶段 ,因此对他们的伤害是很大的,所以最好不要用经常配戴手机,这样有利健康成长!
再说了,大家纷纷带手机去就有可能会想要攀比,拿手机出来炫耀。到时候有些人嫉妒,就会把你手机偷走,这样不但自己损失了几百块钱,同学之间还会产生予盾和不愉快。  
3.我们小学生自制力较差,自我保护能力有限,有时候文具都很容易丢失,带着手机上学家长更不放心.用手机唯一的好处就是方便联系,现在电话卡就满足需要了,从实际情况来看小学生用手机弊大于利。 

案例一:为某种目的而撒谎

张女士的儿子今年才四岁,正上幼儿园,前几天她正在上班,忽然接到了老师的电话,说她的儿子突然肚子疼,疼得满地打滚,让她赶快来。张女士急忙向单位请了假,到幼儿园她看到满头是汗的儿子十分心疼,就匆忙打车去医院。可是半路上,孩子却说肚子不疼了,觉得饿了,要吃汉堡包。于是张女士就带着儿子去吃汉堡包,她看着儿子开心吃饭的样子,才放下心来。可张女士又觉得不对劲,她觉得这个小家伙把大家都骗了。
专家分析:张女士家的孩子是为了不上幼儿园而撒谎的。在生活中,孩子们为了避免父母对自己的打骂、老师对自己的批评,都会想出各种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或掩盖自己的错误,因此就撒谎。当人们在一次撒谎中避免了惩罚或打骂甚至得到甜头后,就会情不自禁的说慌,特别是孩子,自己没有控制和分辨能力,很容易认为这种做法是对的。实际上,生活中不是只有坏孩子才会撒谎的,一些学习好的孩子为了获得更多表扬、掩饰自己的缺点而向他人撒谎。对于这些努力向上的孩子,要向他们讲清楚不是犯了错误就不是好学生了。相反若孩子主动承认错误时,家长和老师要对孩子进行表扬,告诉孩子这样做才是真正的好孩子。另外家长平时要少打骂孩子,当孩子犯错误时,要尽量多了解情况,孩子有错,就让他意识到这样做不对,告诉他怎么做才是正确的。避免孩子因撒谎,而在品行上出现问题。

案例二:对他人不信任而撒谎

上小学三年级的洋洋(化名)以前是不撒谎的,但现在却不得不撒谎了。因为她很喜欢看故事书,家人给她买了很多好看的故事书,每次她拿到学校,同学都会向她借,但同学们不是还得不及时,就是不爱惜书籍,有的甚至给弄丢了,其中有很多书她还没看完呢。后来同学再向她借书,她借口“忘带了、被妹妹拿去了、不知道放在哪、丢了”,找各种借口不借给别人。她担心因直接拒绝,同学会说她小气而不喜欢她。
专家分析:同学之间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借个书或是笔什么的,有些人经常会借了不还,给自己带来不便。不好意思拒绝,就找借口,其实就是谎言。家长应该教育孩子,在拒绝他人时,直接把理由说出来,是因何不借给对方的,如果对方能够改正,可以继续借给对方,如果不能改正,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拒绝。要不然时间长了,就会有意无意地给自己找些借口搪塞别人了,同学也会因不理解你而会误解你。

案例三:为了想象而撒谎

每次放假,老师都要求我们在假期做一、两件好事,然后写成作文,开学时再交上来。上小学五年级的小刚(化名)说:“特别是对我们这几个班干部,老师总是说我们要给班上其他同学做个榜样,可是哪有那么多的好事让我们做呀。于是我们几个在一起商量着想象我们已经做了什么,并给大家分好工。开学时一起向老师汇报,结果很容易的就混过去了,以后有没做的事情,也会想象一下,然后就跟家长说的像真的发生似的,也能蒙混过关。”
专家分析:孩子有丰富的想像力是值得家长和老师鼓励的事,但要让孩子分清哪些是向往的东西,哪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和孩子说清楚有些事情你没亲自去做是很容易被揭穿的,这样就很容易让其他人对自己产生怀疑,也会不信任你。做好事虽然好,但是做不到的,要及时和老师、家长反应,共同想办法解决。

案例四:因家长教唆而撒谎

亚妮(化名)今年上初中一年级,有一次全班同学英语测验都没考好,老师要求没超过95分的同学都罚抄1~18课的单词10遍。亚尼从放学就开始抄,直到晚上10点,也没抄完。妈妈知道后不让她抄了,让她和老师说小区停电了没抄完。第二天老师问她为什么没交作业,她就按照妈妈的话说了,老师打电话给她妈妈,也得到了同样的答案。就这样她很容易的过了这一关。
专家分析:其实在生活中,我们父母经常会在有意无意间让孩子撒谎,做错事。但家长编出的谎话也很容易被戳穿,因为很小的孩子很难说出家长的话。这样对自己和孩子都是不负责的行为。且孩子学会说谎后,经常骗的就是自己的父母。因此,家长应该给孩子做个良好的榜样,以免教坏了孩子,自食其果。
郑教授最后指出,孩子经常是无意识地撒谎,家长平时说谎时不注意,认为这么小的孩子不会知道他们说话的意思,但孩子往往就是在父母的不断熏陶下逐渐学会说谎的。因此家长、老师一定要以身作则,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