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延伸阅读 部队离休干部是否可以在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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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纪委领导答记者问
军委纪委领导就制定颁发和学习贯彻《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经胡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最近颁发了《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廉政规定》)。为帮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好《廉政规定》,记者采访了军委纪委领导。
问:请谈谈制定颁布《廉政规定》的重要意义
答:《廉政规定》是全面系统规范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廉政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指导意义。
第一,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胡主席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决策指示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明确要求,采取有力举措,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胡主席对军队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作为军队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去年1月,中央修订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要求,中央军委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我军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历来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在贯彻落实党中央、胡主席的决策部署上,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行动要更自觉。根据中央《廉政准则》精神,结合军队实际,制定颁布《廉政规定》,体现了军委贯彻落实党中央、胡主席决策指示的鲜明态度和抓好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坚定决心。
第二,这是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确保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军所处的时代条件、社会环境和担负的使命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国际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军渗透破坏进一步加剧;社会生活日益多样化,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十分突出;社会思想空前活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愈加广泛;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军事斗争准备的拓展、深化,各项投入不断加大,确保经费使用廉洁高效面临更多考验。这些都对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使之更好地担当起领导部队建设科学发展的重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军委颁布实施《廉政规定》,就是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从制度上保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采取的实际步骤。抓好《廉政规定》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基础;有利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有利于更好地纯正部队风气,凝聚军心士气,调动广大官兵投身部队建设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军队建设科学发展,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
第三,这是加强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保持了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团结带领部队官兵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经受住了各种复杂情况的严峻考验。但少数领导干部党性观念不强、作风不正、自身要求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仍有发生,严重损害党和军队形象,影响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制定《廉政规定》,全面系统规范军队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有利于增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保持良好作风,更好地为军队建设和发展履职用权。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廉政规定》的基本情况。
答:胡主席和军委对制定军队党员领导廉洁从政的规定非常重视。胡主席亲自审定批准了《廉政规定》。军委郭副主席、徐副主席对起草《廉政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军委领导指示,总政、军委纪委迅速成立起草组,认真学习胡主席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特别是加强军队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廉政准则》及相关法规,学习军委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统一思想、领会精神,掌握起草规定的基本依据。起草组还专门召开军兵种和武警部队有关人员座谈会,深入部队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廉政规定》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吸纳了大单位党委、纪委、政治部和总部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集思广益,数易其稿。经军委纪委全会和总政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最后报军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可以说,《廉政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胡主席有关指示精神,反映了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实践成果,集中了全军智慧。
问:《廉政规定》对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总体性要求,如何认识和把握这一问题?
答:《廉政规定》在总则中明确促进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的同时,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军队法规制度、必须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等总体性要求。这五个“必须”,集中体现了胡主席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加强军队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学习贯彻《廉政规定》的基础。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努力做到五个“必须”,才能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只有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才能使《廉政规定》的各项规范落到实处。
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涉及方面多、领域广,对此《廉政规定》规范了哪些从政行为?
答:《廉政规定》对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提出了11条禁止性要求、70个“不准”,概括起来有五个方面:一是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规定了21个“不准”。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多占住房、侵占公款公物、设立和使用“小金库”,以及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使用、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等。二是禁止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规定了5个“不准”。对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兼职或者兼职取酬、开展对外有偿服务活动等方面明确了政策界限。三是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规定了8个“不准”。一方面,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务、职级待遇;另一方面,不得违反规定推荐和任用干部等。四是禁止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部队敏感事务,分别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物资装备采购、资产处置,以及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敏感事务,提出了24个“不准”的要求。五是禁止奢侈浪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行为,规定了12个“不准”。以上这些,是《廉政规定》的核心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些规定,就一定能够形成强大的感召力,推动军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
问:在保证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落实方面,《廉政规定》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个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廉政规定》专门设立“实施与监督”一章,从4个方面分别对党委、纪委、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机关部门的责任作了规范,另外还设置了考评及结果运用、责任追究条款。这样规范,一方面,有利于各类责任主体明确在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把握各自的工作重点,找准工作定位。另一方面,有利于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机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委正副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同时,通过严格的组织考核和责任追究,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规定的自觉性,提高制度规定的执行力。
问:请您谈谈总政、军委纪委对学习贯彻《廉政规定》有什么要求?
答:近日,总政治部、军委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对学习贯彻《廉政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还将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贯彻进行部署。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委要负起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政治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二是搞好学习宣传,结合全军正在开展的“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安排专门时间,以团以上党委班子成员为重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廉政规定》,积极营造学规定、用规定、守规定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规定要求不严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解放军报评论员文章
促进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
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印发了《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 。这是全面系统规范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胡主席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决策指示的实际行动,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完善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制度成果。《廉政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入推进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廉政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注重体现新的形势任务对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要求,总结和吸纳部队实践中创造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并提出了加强监督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是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遵循。
贯彻落实《廉政规定》,必须深入搞好学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规定、用规定、守规定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廉政规定》与学习胡主席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军队思想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深入持久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全军开展的“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切实按照《廉政规定》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贯彻落实《廉政规定》,关键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负起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政治责任,精心筹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纪委和政治机关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使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起来。要严格执行纪律,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或修订党内法规具体超50部法规有哪些~

1、《廉洁自律准则》是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简称。由党中央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在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而成。全文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2、《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是为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而制定的法规,2016年8月,《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自2016年8月起实施。通知指出,《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为了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由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而制定的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追责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5、《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中国共产党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工作实践,制定的规则。规则于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共九章五十七条, 于2017年1月20日发布并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规定,凡与此次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此次规则执行。

扩展资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超过50部,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由重点治标走向了重点治本,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辽宁省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代表说,如《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遵循。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山西省运城市委书记王宇燕代表指出,一部部党内法规的接连出台,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运城用好这一‘利器’,2016年全市共有161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严肃问责,其中一把手的比例显著上升,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王宇燕说。
参考资料: 新华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或修订党内法规超50部 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百度百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百度百科-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一、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二、2011年12月7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执行《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主要内容如下: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因其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在一定时间内仍有较大影响,为防止可能利用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其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行为必须严格限制。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不得从事与本人原工作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按照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必须由拟聘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公司征得该干部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由该干部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征求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意见后,再由拟聘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公司正式任命。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后按照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应由本人向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由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向中央组织部备案,同时抄报中央纪委。
中管干部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不得领取报酬、津贴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所在的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可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其工作费用。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分两部分,一是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二是什么_百 ...
答: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知指出,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促进...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答:1、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2、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3、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4、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内容包括什么?
答: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内容为: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

《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哪些规范?
答:1、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2、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3、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4、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除了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还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1、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2、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

廉洁型干部标准
答:《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作了六个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分为六个方面共31个不准。六个方面为: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3、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4、禁止借选拔干部之机谋到私利。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

谁有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的清晰大图 作图用 送500分...
答:同时,从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来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都已经制定颁布,而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制度还尚未建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

请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八项规范内容是什么?
答: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

如何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答:《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政准则》在禁止“...

中国共产党两准则四条例
答:《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为了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由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了8个禁止52个不准正确吗?
答: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