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区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国家卫生区标准 地方创国家卫生城市由国家哪些部门来验收

作者&投稿:厍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本标准适用的区是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域或行政独立、参照行政区域管理的单位,范围以建城区为主。 (一)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
(二)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
(三)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基层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四)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
(五)有贯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六)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一)全区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机构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发挥作用。
(二)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
(三)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四)街道、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五)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六)区属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七)机场、车站、港口、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
(八)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一)认真执行国家、省(区、市)、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二)区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基本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
(四)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五)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90%,非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六)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标识规范,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的要求。
(七)各类市场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区内市场内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要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
(八)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进出场地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九)城区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非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30%,绿地率≥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平方米。
(十)城区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一)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二)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辖区内所有考核监测点位必须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三)辖区内凡划定功能的水体的水质均无劣于地表水V类的情况;未划功能的水体要无黑臭现象。
(四)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五)重点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为100%。包括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和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达标率为100%。
(六)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包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100%和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
(七)远离主城区、独成体系的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一)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落实计划有依据。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三)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从业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四)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及自备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 (一)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辖区内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安全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
(四)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五)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凉菜制作或蛋糕裱花场所,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
(六)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
(七)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
(八)政府相关部门要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并有相关文件。
(九)城市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二)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三)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
(四)全区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五)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为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
(六)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七)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八)区政府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一)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有专(兼)职卫生人员,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
(二)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种车辆停放整齐。80%以上社区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
(三)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房屋设置、人员资质符合规范要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
(二)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本村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
(三)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为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四)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90%以上城中村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
(五)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章饲养畜禽。
(六)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符合有关规定。
(七)城乡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
(八)所辖镇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卫生镇或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爱卫会认定达到省级以上卫生镇标准的镇。
附件3



全国有多少个国家级卫生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名单(按命名时间顺序)
序号 城市名称 命名时间 命名文件号
1 山东省威海市 1990.06.17 全爱卫发(1990)30号
2 福建省三明市 1992.12.29 全爱卫发(1992)31号
3 山东省烟台市 1992.12.29 全爱卫发(1992)31号
4 山东省莱州市 1992.12.29 全爱卫发(1992)31号
5 山东省滨州市 1992.12.29 全爱卫发(1992)31号
6 广东省深圳市 1992.12.29 全爱卫发(1992)31号
7 广东省珠海市 1992.12.29 全爱卫发(1992)31号
8 广东省佛山市 1992.12.29 全爱卫发(1992)31号
9 辽宁省大连市 1993.05.21 全爱卫发(1993)12号
10 安徽省马鞍山市 1993.05.21 全爱卫发(1993)12号
11 四川省成都市 1993.10.05 全爱卫发(1993)18号
12 江苏省江阴市 1994.07.07 全爱卫发(1994)12号
13 江苏省张家港市 1994.07.07 全爱卫发(1994)12号
14 山东省胶州市 1995.11.06 全爱卫发(1995)18号
15 山东省泰安市 1995.11.06 全爱卫发(1995)18号
16 河南省濮阳市 1995.11.06 全爱卫发(1995)18号
17 四川省泸州市 1995.11.06 全爱卫发(1995)18号
18 内蒙古赤峰市 1995.12.25 全爱卫发(1995)21号
19 浙江省杭州市 1995.12.25 全爱卫发(1995)21号
20 浙江省萧山市 1995.12.25 全爱卫发(1995)21号
21 山东省淄博市 1995.12.25 全爱卫发(1995)21号
22 山东省莱芜市 1995.12.25 全爱卫发(1995)21号
23 广东省中山市 1995.12.25 全爱卫发(1995)21号
24 江苏省昆山市 1996.05.18 全爱卫发(1996)15号
25 福建省厦门市 1996.05.18 全爱卫发(1996)15号
26 山东省青岛市 1996.05.18 全爱卫发(1996)20号
27 江苏省吴江市 1997.05.04 全爱卫发(1997)14号
28 江苏省苏州市 1998.05.26 全爱卫发(1998)11号
29 广东省汕头市 1998.05.26 全爱卫发(1998)12号
30 新疆自治区库尔勒1999.06.24 全爱卫发(1999)11号
31 山东省招远市 1999.08.25 全爱卫发(1999)13号
32 山东省青州市 1999.08.25 全爱卫发(1999)13号
33 江苏省无锡市 1999.09.03 全爱卫发(1999)14号
34 江苏省常熟市 1999.09.21 全爱卫发(1999)15号
35 广东省南海市 2000.02.12 全爱卫发(2000)2号
36 福建省福州市 2000.04.03 全爱卫发(2000)5号
37 江苏省太仓市 2000.09.28 全爱卫发(2000)11号
38 江苏省海门市 2000.12.15 全爱卫发(2000)15号
39 河南省登封市 2000.12.15 全爱卫发(2000)16号
40 河南省新郑市 2000.12.15 全爱卫发(2000)17号
41 江苏省吴县市 2000.12.15 全爱卫发(2000)18号
42 广东省惠州市 2001.10.23 全爱卫发(2001)3号
43 新疆阿克苏市 2001.10.23 全爱卫发(2001)2号
44 江西省井冈山市 2002.11.21 全爱卫发(2002)11号
45 广东省肇庆市 2002.11.21 全爱卫发(2002)11号
46 浙江省绍兴市 2002.11.21 全爱卫发(2002)11号
47 四川省绵阳市 2002.11.21 全爱卫发(2002)11号
48 江苏省扬州市 2002.11.21 全爱卫发(2002)11号
49 湖南省常德市 2002.11.21 全爱卫发(2002)11号
50 辽宁省鞍山市 2002.11.21 全爱卫发(2002)11号
51 浙江省湖州市 2003.8.8 全爱卫发(2003)5号
52 江苏省通州市 2003.10.17 全爱卫发(2003)6号
53 江苏省南京市 2003.12.15 全爱卫发(2003)7号
54 山东省东营市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0号
55 吉林省四平市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1号
56 新疆克拉玛依市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2号
57 江苏省镇江市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3号
58 江苏省常州市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3号
59 江苏省金坛市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3号
60 江苏省溧阳市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3号
61 广东省江门市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4号
62 湖南省岳阳市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5号
63 浙江省宁波市 2004.4.16 全爱卫发(2004)2号
64 浙江省富阳市 2004.6.7 全爱卫发(2004)3号
65 浙江省义乌市 2004.6.7 全爱卫发(2004)3号
66 福建省泉州市 2004.12.15 全爱卫发(2004)7号
国家卫生区名单(按命名时间顺序)
1 上海市黄浦区 2002.6.3 全爱卫发(2002)4号
2 上海市静安区 2002.6.3 全爱卫发(2002)4号
3 重庆市渝北区 2002.11.21 全爱卫发(2002)10号
4 北京市石景山区 2003.12.15 全爱卫发(2003)8号
5 北京市西城区 2003.12.15 全爱卫发(2003)8号
6 北京市东城区 2003.12.15 全爱卫发(2003)8号
7 上海市浦东新区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6号
8 上海市徐汇区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6号
9 上海市卢湾区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6号
10 上海市长宁区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6号
11 上海市闵行区 2003.12.24 全爱卫发(2003)16号

截止目前,已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覆盖14个省、自治区,国家卫生区覆盖3个直辖市。其中,江苏有17个国家卫生城市,山东12个,广东9个,浙江7个,福建、四川、河南、新疆各3个,辽宁、湖南各2个,安徽、内蒙、江西、吉林各1个;北京市有3个国家卫生区,重庆1个,上海7个。国家卫生城市中,省会城市4个,占已命名国家卫生城市总数6.2%;计划单列市5个,占7.7%;地级市35个,占53.8%;县级市21个,占32.3%。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
《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地方创国家卫生城市由该区域省考核鉴定组部门来验收。国家卫生城市是由中国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组验收鉴定,而评选出的卫生优秀城市。
  一、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必备10个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9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4、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5、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要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6、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8、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9、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1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1、申报:
  国家卫生城市评审每3年为1个周期。其中,周期内每年第1季度为申报期,其他时间为评审期,第3年第4季度集中公示命名。
  申报城市必须提供的相关本底资料:包括城市的基本情况,建成区所含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名单,建成区内集贸市场名单及地址,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地址,餐饮业名录,建成区规划图及城市交通旅游地图(最新版);
  爱国卫生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
  省、自治区爱卫会推荐报告、考核鉴定意见及省级卫生城市命名文件。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各1份。
  2、评审:
  评审工作包括资料初审、受理、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
  ①初审和暗访。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顺序适时派遣专家组进行暗访。暗访重点是抽查申报城市日常卫生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听取当地群众意见。
  ②技术评估。
  技术评估组对通过暗访的城市,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评估申报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
  ③综合评审。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通过技术评估的申报城市适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公示城市名单。
  ④社会公示。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在卫生部网站和当地主要报纸上对申报城市名单进行为期2周的公示,必要时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派遣调查组进行核实。
  3、命名: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申报城市材料上报全国爱卫会,经批准后予以命名。
  4、监督管理:
  国家卫生城市每满3年复审一次。由所在省爱卫会办公室于当年组织复查,全国爱卫会办公室于下半年组织复审,方式以暗访为主。全国爱卫会对符合标准的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对未达标准的城市,暂缓确认,并限期1年进行整改;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撤销其命名。
  5、纪律要求:
  实行回避制度。整个评审期间,申报城市不得自行前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汇报工作。不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不阻碍群众反映问题,积极配合评审工作。

创卫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标语
答:    13、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享有。    【指导思想】:    以成都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总体方案》为依据,按照“统一领导...

关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答:经考核鉴定已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城市,全国爱卫会将予以命名表彰。命名前将继续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城市视其情节轻重,推迟或取消命名。国家卫生城市不是终身制。全国爱卫办将不定期组织复查,...

什么是国家卫生城市?
答:现场考核在所有城区范围内进行,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所查场所、单位、居民区的数量应足以反映整体情况。经考核鉴定已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城市,全国爱卫会将予以命名表彰。命名前将继续听取社会各方面...

卫生城市的级别有哪些
答: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卫会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城市卫生工作的最高荣誉,是评价和反映一个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可以说,国家卫生城市就是一张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名片。...

全国有多少个国家级卫生城市?
答:国家卫生城市名单(按命名时间顺序)序号 城市名称 命名时间 命名文件号 1 山东省威海市 1990.06.17 全爱卫发(1990)30号 2 福建省三明市 1992.12.29 全爱卫发(1992)31号 3 山东省烟台市 1992.12.29 全爱卫发(...

什么是国家卫生城市?
答:现场考核在所有城区范围内进行,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所查场所、单位、居民区的数量应足以反映整体情况。经考核鉴定已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城市,全国爱卫会将予以命名表彰。命名前将继续听取社会各方面...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首先要做到什么?
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包括10个方面、60多个项目、768个评分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有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城区除“四害”、单位和居民区卫生...

广东省有那几个城市是国家卫生城市?
答:5.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报城市,全国爱卫办将在调研和暗访三个月后进行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包括资料考核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在所有城区范围内进行,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国家级卫生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的区别是什么呢?
答:南方城市≤0.250毫克/立方米;5、城市除四害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国家卫生城市名单:据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结果,共31个城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评分排名分别是:大连、厦门、中山、佛山、濮阳、威海、张家港...

国家卫生区是什么
答:1、国家卫生区是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2、卫生指个人和集体的生活卫生和生产卫生的总称。一般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