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如何对雅典“宪法”进行评价

作者&投稿:承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问:雅典“宪法”的民主性质表现在什么地方?应当如何进行评价?

   校解析答案: 表现在:

  (1)形式上允许一切雅典公民参与国家的日常活动。凡年满l8岁的公民都享有各种政治权利。

  (2)大多数国家的公职人员,都是选举产生,而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还明确规定除军职外,任何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职务,也不能连续两次担任同一职务。

  (3)雅典公民能够通过各种制度或措施来直接捍卫民主制度,免遭来自反民主势力的破坏和攻击。比较重要的措施有实施贝壳放逐法和进行不法申诉制度。

  雅典“宪法”所固定的民主政治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具有进步意义的,起过积极作用,推动了雅典经济和文化的迅速发展,并对后来欧洲的民主传统给予很大影响。但其实质仍然是奴隶主阶级的民主,有着明显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雅典民主制“宪法”的实施和民主制度的贯彻,实际上局限于一个狭小的范围内。

  (2)参加民众大会的雅典公民虽然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津贴,但是每隔l0天去开大会,仍有不少困难。

  (3)公职人员尽管是选举产生,但担任所有公职均需具备一定条件,如年龄、财产资格、是否欠国家的债务等。

  (4)统治集团为了使国家的整个活动按照本阶级的意图来进行运转,他们利用各种手段,采用多种措施来限制民众大会作用的充分发挥。

  因此,尽管雅典国家制定民主制“宪法”,采用民主的管理形式,其本质仍然是奴隶主阶级对奴隶的专政。

   

  我是上海的考生,2013年10月成绩出来了,三门低分飘过,《经济法概论(财经类)》65分《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概论》62分,《计算机应用基础》79分。

  我第一次报考了四门,竟然都通过了,激动不已,都快年过半百的人了,怪不容易的。我报的是农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作物栽培生理》82分,《农业生态学》84分,《农业资源与区划》81分,《田间试验与统计方法》73分,平均分80分,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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