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与学徒期,服务期可以并存吗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的区别

作者&投稿:势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各地的情况可能会不一样,按上海的做法是:
实习期 - 指在校生未毕业前在单位实践的时期,不属于正式用工不发工资,可以有单位或学校发放实习补贴。
见习期 - 毕业后在见习基地上班,也不属于正式用工不发工资,有市、区两级政府分别发放见习补贴和交通费,同时有见习综合保险。
试用期 - 属于正式用工的前期,需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从1个月到6个月不等。
学徒期 - 劳动法中没有这一概念,一般有企业规定,有点与试用期类似。
服务期 - 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员工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服务期等于或少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期限。
试用期(学徒期)与服务期可以并存,实习期、见习期与试用期可以连续,不能并存。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学徒期,这即是四个概念,又是四项法律制度或政策制度,它们都存在于就业领域。这四种制度有各自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也有各自的适用规则。



各地的情况可能会不一样各地的情况可能会不一样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的区别与应用~

试用期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目的是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在劳动合同后,有时间进一步相互了解,以最终确认是否需要继续劳动关系。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总之,试用期与双方是否继续劳动合同密切相关,并涉及全体劳动者。


见习期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见习期的目的,是继续加强对毕业生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使他们尽快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同时,使用人部门(单位)全面了解、考察毕业生,以便合理地安排使用他们,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基层见习。见习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聘任相应工作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对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服务政策中明确,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与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单位接受进一步培养和教育,以及之后的确定岗位、评定职务等密切相关,一般只涉及高等学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实习期
  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而言的概念,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法律上区别是否实习的唯一标准就是学生的身份,即以学生身份到用人单位去的包括假期的勤工俭学等,属于实习,不视为就业。毕业之后以失业或待业人员身份到用人单位的,则已具备劳动者的身份,视为就业,产生试用期、学徒期等概念。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学生在毕业之前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实习期和见习期是没有区别的。实习期不受劳动法保护,一般来说(除了有特定法律意义的实习之外)在校学生在学校安排下或者利用课余时间到单位进行实习,因在此时全日制学生还是学生身份而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他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也不是劳动关系。由于学生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不能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如果出现工伤等问题,可通过民事纠纷的渠道解决。同样的道理,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在法律上也是视为民事合同,如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违约,需按协议承担违反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义务。而且劳动基准法中规定的最低工资等也不适用于学生,实习期与在校生积攒实践经验密切相关,只涉及在校生。


合同期和服务期
是双方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而约定的服务期限,双方在该期限内履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劳动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见习期间,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约定专门培训后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和违约赔偿条款?

劳动者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经常会因为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目前,某些企业存在一些不够规范和不尽合理的做法。例如,有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只要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原单位,不论单位是否出资培训过,均需交纳一定数额的培训费;有的企业在解除合同时,不顾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时间长短,对其出资培训的职工一律要求全额赔偿等等。

建议对培训费赔偿问题具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如果企业确实对员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2、一般而言,只有员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除非员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有权要求赔偿有关培训费用。
3、劳动者在符合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得要求其赔偿培训费;除非员工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4、关于具体如何赔偿的问题,可按培训合同执行;未签定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合同与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约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发生争议的,可由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5、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数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数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关于单位是否有权索要培训费:对于单位是否有权索要培训费的问题,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用人单位用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劳动者违约时负担的培训费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有关规定。该办法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如下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据此,劳动者提出辞职,单位是有权要求索要培训费用的。

试用期和见习期有什么区别
答:2、劳动关系不同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转正期这几者有什么区别?
答: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四、正式期 没有转正期的说法,见习期或者试用期职工转正之后即进入正式期。试用期或者见习期满,双方继续用工,无论是否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也视为合格,进入正式期。

见习期是什么性质?和试用期和实习期是什么关系?(联系和区别)
答:不过,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有两种特殊情况除外)。由此可见,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将三者混为一谈,要么是故意延长试用期,以方便以“在试用期内”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关系;要么是根本没搞清楚这几个...

实习生和学徒有什么区别?
答:实习是你在甲方学习了技能之后,再去乙方学习巩固,一般“实习”后乙方不继续留用,甲方对你还有管理权利。学徒是你直接在乙方开始学习,学习期满,类似公司专业培训,大多留用。3、试用时期不同 实习岗位往往是短期的,学徒岗位往往是长期的。学徒期通常都至少按照“年”来计算。而实习岗位往往就是1-3个...

实习跟见习有什么区别?
答:实习期倒不太听到,经常搞得是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就业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单位可以不为毕业生交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是针对劳动合同而言的,应当包含在劳动...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
答:选择,认定彼此是否适应,其功能是评判。2、从适用对象上看: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一般为毕业的学生);而试用期对变更工作后的劳动者同样适用。3、从适用上的不利后果看:用人单位对表现特别不好的见习生退回学校,由学校重新分配;而对试用工则是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实习期和见习期的问题
答:也就是说你们单位给你规定的一年半的实行加见习期是不合法的。三、在废除见习期制度之前,如果用人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则在试用期内执行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结束后的见习期内,按人事部及高等院校关于见习期的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方面也是这样,按见习期和试用期的计算。

什么是见习期
答:见习期满向当地人事部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核定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表》归入个人档案;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 但必须明确的是企业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不得约定...

试用期和实习期区别
答:3、“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试用期与实习期,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指一定期内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非正式的状态。那么,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