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职工不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怎么办麻烦告诉我 企业改制问题法院不受理怎么办麻烦告诉我

作者&投稿:齐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个人认为,他们的这种大规模裁员应该是事先已经经过劳动部门的认可的,如果协议合法,是因为您的个人原因没有签署的话,应该生效。和签字人数无关;
2、单位被注销,其子公司或其投资新成立公司都要继承这部分劳动关系,这点您也可以咨询劳动部门;
3、如果您已连续工作满十五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即便是经济性裁员,也不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这在新版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
建议您提早下手,不要等,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仔细了解一下他的解除程序是否合法,这个很重要。建议您读一下劳动合同法。

若无正当理由,视同放弃劳动关系或为自动辞职。其后果十分严重:一是无法向单位索要赔偿金等维权问题;二是不好办理社保手续及档案等;三是严重影响依法诉讼程序等。

企业能与未认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麻烦告诉我~

  工伤鉴定不达等级的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条件与普通劳动者无异。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损失劳动能力(一至四级)和大部分损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至(六)项法定过错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具有法定过错的可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合同;对工伤鉴定不达等级的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并无特别限制,与普通劳动者无异。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03年底承德化建公司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未成立由职工代表参加的领导小组,公司领导要求每位参加重组的职工必须交五万元股金才能参加重组,否则不给安排工作,没有工资,逼迫职工在自谋职业一栏签字,不提改制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把大部分贫苦职工推向社会,职工这些年一直在找商务局领导要求局领导解决问题,但局领导都没能解决,致使遗留至今都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 职工在维权过程中,有发现多起违法违规事件(1)隐匿上海轮胎橡胶有限责任公司;(2)虚增职工人数,增加改制费用,(3)隐匿轿车和厢式货车各一辆;(4)至今为止未成立新的股份制公司,一直在欺骗职工说改制已完成;

企业改制终止原劳动关系,职工不续签劳动合同,职工退休是能否计算过渡...
答:计算你有视同缴费年限就有养老金。你买断工龄,实际上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解除劳动合同时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所以叫买断工龄。但是他是企业行为,你工龄是国家存认的,你的缴费年限和视同年限还是存在的。只要达到了退休条件,在办理退休时,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会把缴费年限和视同年限合起来计算退休...

...员工?如果没有解除合同怎样赔偿,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怎样处理?
答:国企改制,如果没有解除合同就不存在赔偿问题,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企业改制能否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答: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用人单位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违...

因企业改制引起的劳动争议
答:那么因企业改制而变更、解除、续签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呢?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因企业改制而发生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1、劳动合同应变更而未进行变更,事后引起争议的处理。有些企业改制后只与在岗职工“重新签订”(实际上变更或理顺)了劳动合同,而未与休假、病退、带资上学、停薪留职的职工“重新...

企业改制后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答:法律分析: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但企业应当先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达不成一致时,企业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根据《劳动法》37条的相关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2011年改制后就与单位签了解除劳务关系合同书,可这合同书丢失了怎么...
答:国营单位改制的你应该有档案的,去人才中心找档案呀!里边应该有或者找你先前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问问,资料放哪儿了,若没离开原单位,去劳资科也可查出来的!只能复印,然后加盖章,重和您签的几率不大!

公司因改革发展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给员工N+1补偿,员工不同意协 ...
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 2、制定方案: 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拟改革方式、债权债务的情况、人员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 3、方案报批...

企业改制下岗人员退休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答:(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

企业改制后职工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答:第一,分流到国有法人绝对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应当变更劳动合同,具体办法采取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与改制企业签订期限不短于3年的新劳动合同的方式。由改制企业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改制企业不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改制也就是企业所有制的改变,虽然在中国我们通常所说的...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答:1、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对不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由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原企业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对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也要调整劳动关系,由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金可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对改制企业的债权或股权。 2、内退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