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法典是宪法吗?权利法案呢,大宪章呢? 加拿大宪法 汉谟拉比法典 英国大宪章 政府论与现代民主有何联...

作者&投稿:城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汉谟拉比法典不是宪法,当时的法律还没有现代法律区分这么详细,是诸法合体的。汉谟拉比法典包括了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不仅是保存下来的最早的成文法典,也是诸法合一的典范。权利法案和大宪章是宪法性文件,你要说它是宪法也成。但你要明白英国是没有宪法典的。就是说英国没有一部叫做宪法的法律。有关宪法的条款都是规定在诸如权利法案、自由大宪章、王位继承法等之类的宪法性文件中的,这也是英国宪法的特色。

汉谟拉比法典是古代世界现存的第一步比较完备的一部成文法典。权利法案是为了限制国王的权利的法律,这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大宪章我们没有学,这就不怪我了啊!

不是,但是准则

权利法案和大宪章哪个确定王在法下~

《大宪章》仅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权利法案》才是标志。《大宪章》1215年6月15日(一说1213)英王约翰被迫签署的宪法性的文件.其宗旨为保障封建贵族的政治独立与经济权益,不利于加强王权.又称《自由大宪章》或《1215大宪章》.这张书写在羊皮纸卷上的文件在历史上第一次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权力,日后成为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

加拿大宪法是加拿大的宪法。加拿大是联邦制民主国家,但不是共和国。它是英联邦的成员,其元首理论上是英国女王。

汉谟拉比法典,是古代巴比伦王国的法典,是奴隶制社会的代表性法典。与现代民主没有任何关系。

英国大宪章,是英国立宪之始。大宪章的首要功绩在于限制了国王的权力,宣布议会制定的法律高于国王。这是宪政法治之始,但当时还不能称多么民主。宪政法治与民主结合才形成了现代民主制度。没有宪政法治,所谓的“民主”不过是多数人的暴力,典型代表是纳粹德国与文革中国。

《政府论》?没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