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基本知识测试,求大侠!一定要对啊!选择4题,判断

作者&投稿:尹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选择题答案:
1、C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此可见,只要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2、B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注:合同尤其是有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对应的,对方主要权利即为格式条款提供方的主要义务(基本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3、A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由此可见,合同双方对格式条款均有解除权,解除权是合同法赋予对方的权利,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得剥夺。

4、D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判断题答案:
1、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对违约金作出直接规定。事实上,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也是不合理的,违约金本身具有惩罚和补救的性质,如何补救,补救多少关键还是得看因违约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多大的损失。

3、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4、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6、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正确  《民法通则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8、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由此可见,合同双方对格式条款均有解除权,解除权是合同法赋予对方的权利,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得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仅供参考!

另: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这位仁兄,你要求别人解答你的问题,别人付出了劳动,多少也该给点奖励吧~

  
  

 

根据合同法,这题选择什么?~

选B,我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本题中明确告知仲裁协议有效,因此双方应当先由仲裁解决矛盾。

前面的法律地位是指法律所规定的用来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本质型的地位平等精神。后面的地位不平等,是因为格式合同是由在市场中占优势的一方事先拟定好,弱势一方只能选择签还是不签,这是市场中的实际地位平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现实和法律本质精神的矛盾,《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等规定格式合同中出现约定不明的,按不利于合同提供方的意思进行解释,保护弱势一方利益。另外,法律为了遏制这种实际的不平等,明确规定了一些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和法定无效情况和条件,这些都能够促进平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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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注重相关法学课程的学习。合同法是部门法,合同法的理论基础来源于民法, 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是学好合同法的基础和前提;合同法是实体法,其权利义务的实现有赖于民事诉讼法,所以,也应学好民事诉讼法。其次,结合司法解释学习。按自学考试的要求,《合同法》颁布以后、考试之日6个月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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