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多少天

作者&投稿:蓝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该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近几年因为网络的迅猛发展,网络上的信息泛滥,有时候分不清这些信息是不是真实有效的,最靠谱的就是政府公开信息的就会比较真实可靠。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
      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限
      资料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了解申请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问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
二、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问题
      (三)各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行政机关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发布;沟通协调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拟发布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三、关于发布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问题
      (五)行政机关在制作政府信息时,要明确该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六)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七)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
      (八)已经移交档案馆及档案工作机构的政府信息的管理,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该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长答复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是十五至二十个工作日之内,信息公开申请期限如有延长最多也只有三十天,这时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工作人员的回复即可。以上就是本次对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限是什么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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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信息公开政府时限是多久?
答:政府的管理体制又是什么? 一、要求信息公开政府时限是多久?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信息公开时间限制和范围是什么
答:1、信息公开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该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长答复应当经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期限
答:政府信息公开时限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长答复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被告辩称...

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
答: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政府信息公开是严格的,各地各级政府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制度。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政府信息公开时间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有关问题的解释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 《关于商请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有关问题的函》收悉。综合参考我国 ...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答: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

政府信息公开有时限吗
答:政府信息公开有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依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属于...

信息公开20天时间怎么计算
答:信息公开20天时间计算的一般情况是:当行政机关收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延期答复的:需要行政机关明确告知延长答复的理由,那么就从申请之日起算,最长答复期限延长到了4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前面规定的40个工作日内,但是一般情况...

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的时效是什么?
答: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的,可以最长延长15天的答复期限;在该答复期限中,只有“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什么时候?
答:政府信息公开是指什么时候 ,支政府信息公开应当是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20天以内,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不能直接答复的,应当在半个月之内给予答复,答复延长日期最长不能超过15天,行政 诉讼 期限为6个月之内。 政府信息公开时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