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是否适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么

作者&投稿:缑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分析:适用劳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同样是适用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的,只不过是诉讼的主体对象和流程不同而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是否适用劳动关系~

适用劳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同样是适用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的,只不过是诉讼的主体对象和流程不同而已。《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所以,劳动合同法同样是适用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的,只不过是诉讼的主体对象和流程不同而已。

劳务关系中侵权责任的承担
答: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三、劳务关系是否可以认定工伤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劳动关系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

...又拒绝录用怎么办?企业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答:企业发送offer后又拒绝录用,候选人可以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候选人申请仲裁,企业可能会被判决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候选人的实际损失。入职邀请函(或称offerletter、录用信、录取通知等)的法律性质,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但法律理论界倾向于将其比照统一《合同法》中的“要约”...

无效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答: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

在劳动法中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劳务关系。谢谢
答: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2、适用的法律不...

面试录用了又说不要了违法吗
答:违法,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聘用意向,其虽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其对于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者同意并符合录用通知书的条件,用人单位应与其如约订立劳动关系。一旦用人单位违反录用的约定,在无其他合理情况下,极有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劳动者在此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

约定劳动者承担未能收回货款的赔偿责任是否有效
答:一般来说,业务员是公司的员工,和公司构成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义务,要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业务员收不回货款要承担赔偿责任,是无效的。销售员的销售行为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公司的代表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

发了offer不录用赔偿几个月
答:招聘单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对你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录用通知书实际上用人单位向决定录用的员工单方发出的意愿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意思表示。从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考查,录用通知就属于要约,是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发出的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要约,如果劳动者接受则对企业产生约束力,而企业不录用的...

劳务者出现意外事故怎么赔偿
答: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通过上述分...

劳动关系反映的是劳动者和劳动之间的关系
答: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具体如下: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