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资移民是什么?

作者&投稿:全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美国投资移民啊,我从青岛和中办理的,现在已经拿到526批准函了。你要是也想移民美国,可以咨询一下,他们在青岛香港中路远洋大厦11层

美国EB5投资移民介绍。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此类签证从 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地区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真正了解过,研究过美国投资移民的人,不会说投资人的钱会血本无归,或者成功率极低。

 

了解的人看门道,不了解的人看热闹。04年05年,中国刚开始推美国投资移民时,成功率的确很低,50%左右,目前,美国投资移民在中国已经有8年的时间,已经很成熟了,成功率也非常高。但就是由于之前的成功率低,以及市场上个别项目的出问题,导致很多人谈虎色变,人云亦云。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概念是什么?~

EB-5方案是美国国会制定,以美国境内商业项目为载体来实施,最终达到促进经济和增加就业为目的的投资移民方案。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实际分为两个投资类别,一种是投资100万美元到非指定地区,该方案于1990年由美国国会推出;另一种是投资50万美元到区域中心地区,该方案相当于前一种方案的降级版,于1992年10月推出。



一、EB-5区域中心试点方案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区域中心向移民局递交I-924表申请成立区域中心;
第二步:投资者选择附属于区域中心的商业项目进行投资,向移民局递交1-526表;
第三步:在获得有条件绿卡满两年时的前90天向移民局递交I-829表,解除条款获得无条件绿卡。


二、什么是区域中心?

区域中心是一个公共或私人实体,其所从事的活动必须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地区生产力、增加就业机
会和增加国内资本投资,区域中心的设立必须得到移民局批准。移民局对区域中心有如下限定:区域中心必须在指定就业地区,且失业率是平均失业率的150%的
或人口少于20000的乡村地区。
美国移民局设立区域中心EB-5投资移民项目,其目的就是为了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就业。从另一方面看,EB-5申请人投资在高失业地区,
这些地区的就业冲动会比其它地区更为强烈,且工资成本会比其它地方更低,这对投资者在满足创造10个就业岗位要求并成功申请I-829无条件绿卡更具有保
障。


三、EB-5区域中心试点方案与EB-5基本方案有什么不同?

EB-5区域中心试点方案要求的投资额只有50万美元,投资者要将这笔款项投资到区域中心附属
的商业项目中,在获得有条件绿卡后两年内达到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岗位的要求(因区域中心运营引起的相关产业链上的就业都算为间接就业),就可以解除
条款,成为无条件绿卡持有人。EB-5基本方案投资额是100万美元,不要求投资到区域中心,投资者在获得有条件绿卡后两年内直接创造10个就业岗位,就
可以解除条款,成为无条件绿卡持有人。


四、区域中心有效期吗,还是永久存在?

如果移民局鉴定区域中心项目不再为促进经济、增加就业做出贡献,移民局将会终止该区域中心称号。一旦区域中心的称号被终止,那么,基于该地区商业项目的I-526和I-829申请也将不再是一个符合移民局要求的申请,拒签就会成为必然结果。
鉴于上述原因,投资者在选择商业项目时,一定要确定项目所属的区域中心是否已获美国移民局批准,且是否尚处于有效期内。同
时,目前市场上还有另一种状况:有些区域中心已递交美国移民局但尚未获得移民局批准,其所属的商业项目就开始在中国融资。鉴于以上原因,投资者也是要擦亮
眼睛去辨认。


五、区域中心的项目有风险吗?

区域中心称号并不意味在该区运作的商业项目会得到政府担保支持。相反,如果投资者选择的是毫无
风险的项目或者没有达到就业要求,在递交解除条款申请有可能被拒。美国移民局白纸黑字写明不担保任何资金安全和绿卡保障,这和其他国家没有什么区别,毕竟
投资肯定会有风险,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移民局将球踢给了投资者,向投资者表明:没有风险,就没有绿卡;想要绿卡,就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EB5移民如何把控风险?

美国投资移民属于商业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投资人选择的EB5项目经营好坏直接影响到移民的成败,甚至是投资本金的收回。面对众多的EB5项目,申请人应如何选择和把控风险呢?

美国EB5项目分为“借款项目”和“投资项目”,从风险控制角度考虑优先选择“借款项目”。“投资项目”收益固然吸引人,但是与风险并存;选择“借款项目”,则是放弃部分收益同时把控风险。


资人应考虑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及担保,具体来讲就是企业财务状况是否稳健,是“在营项目”还是“全新项目”。投资人应优先选择经营多年有前期财
务数据的企业,财务数据可为后续经营走势提供参考;“全新项目”是以其商业计划中的预期数据为参考指标的,风险较大。参考企业前期财务数据时,投资人应重
点关注企业净资产、营业额、收益、现金流等财务指标,稳健的数据是控制风险的关键,是考核借款方还款能力的重要依据。有国际信用评级的大型企业往往因其强
大的自身财务能力而提供“自我担保”,部分相对小型的企业则由母公司提供“担保或连带担保”,这时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应一并加以考虑。企业在债务偿还顺序上
如提供“第一顺位偿还保证”或“与银行享有同等第一顺位偿还保证” 则该项目借款更有保障性。

最后,投资人也应关注基金发起人的资历。优先考虑那些进入市场时间长,在多个EB5项目中但任过发起人的基金机构。

为了吸引外资,创造就业机会,刺激美国经济增长,美国政府于1990年在《美国移民归化法案》,创立了职业移民第五优先(第203(b)(5)条的8 U.S.C.§1153(b)(5)款, 又称 EB-5),鼓励外国投资者通过投资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 投资移民(EB-5)对于拥有足够资产并有意移民美国的外国公民来说具有普世的优越性。投资移民不要求申请人拥有任何学历或者其它履历以及资质,无论申请人是什么国籍,是否有投资经验,是否有企业管理技能,甚至是否会说英文都可以申请。 根据美国国土安全局和移民局于2010年6月16日发表的对投资移民(EB-5)的备忘录, 美国每年有1万个投资移民签证提供给合格的外国投资移民申请人,其中有3000个签证名额预留给投资到目标就业区(TEA)创立新企业的投资移民者,3000个签证名额预留给投资到 地区中心(RC)的投资移民者。只要申请人的资金来源合法,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可以获得批准:
投资对象与方式
申请人投资的对象必须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这样的公司在美国包括公司(Corporation)、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和有限合伙(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以及其他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但非盈利机构不包含在内。
对于投资方式,移民局的规定同样相当宽泛,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投资方式来申请绿卡。
新的商业企业(New Business Enterprise)。作为最基础的投资方式,申请人可以:
在美国任何地域创立和经营管理一个新的企业,或收购一个原已存在的企业并实质性的重建或重组此企业;
投资一个存在的企业并使其净值或员工数增长40%。
多个EB-5申请人可以同时投资一个企业,但该投资的数额和创造的工作机会平均到各个投资者的头上依然必须满足移民局的要求。
困难企业(Troubled Enterprise)。
申请人可以通过收购并经营管理一个困难企业来申请EB5移民签证。困难企业是指存在了两年以上,并且在申请人提出投资移民申请(I-526表格)之前的一年到两年内企业净值(net worth loss)亏损了超过20%。对于收购困难企业的申请人,美国移民局并不要求增加10个就业岗位,而只是要求在至少两年内保持现有的10个以上的岗位或投资时的雇佣状态,但作为收购已经存在的企业的特殊情况,依然要求净值上升40%。
地区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投资者也可以把钱投给移民局核准的“地区中心”, 成为某个项目的合伙人或股东。 为了刺激外国资本的投资,美国移民将每年3000个签证放给投资“地区中心”的EB-5申请人。“地区中心”相对其他投资方式独具特色,比如不要求投资者 参与日常公司管理,除了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也符合移民局对于“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要求等等。目前,几乎90%-95%的EB-5 申请人都选择了这种投资方式。根据美国政府计划,这个项目将于2012年9月30年截止,但考虑到美国当前的经济状况,该项目有可能再延长一段时间。
投资金额
一般而言,美国移民局要求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美元。但是事有例外,为了刺激美国偏远或高失业率地区的经济发展,移民局规定如果申请人投资的对象处在“目标就业区域”(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即人口低于2万乡村地区或者失业率高于美国平均失业率50%的高失业率地区,投资金额可下调到不少于50万美元。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绝大部门的地区中心的投资门槛是不少于50万美元。
创造就业岗位
除了投钱,另外一个核心的要求是创造就业。法律的一般规定是,对于创立新企业的申请人,必须通过投资的企业在I-526表格批准后的两年内直接雇佣10个全职以上的美国公民或美国绿卡持有者或者其他合法移民;对于参加地区中心计划的投资人需要证明区域中心正在按照其被批准的商业计划运营;对于收购困难企业的申请人,需要至少保持投资时的雇用人数。EB-5投资人自身和配偶子女不算在内。

美国移民基金的EB-5是什么意思?
答:美国EB-5投资移民,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简称EB-5),即美国移民法针对海外投资移民申请人所设立的第五优先职业移民类别。此类别自1990年创设以来,对申请人之资格条件在历经二次修法后,如今是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渠道。此类别在投资门坎一般订为...

申请美国EB-5投资移民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EB-5投资移民法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根据2022年3月15号美国总统拜登签字批准的EB-5投资移民新法案: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80万美元到移民局核准的TEA地区(目标就业区)项目中,就可获发两年期的有条件绿卡。

eb-5移民是什么意思
答:EB-5移民是指美国政府为吸引外国投资者在美国创造就业机会而设立的一种移民签证。EB-5移民的投资门槛较高,申请人需要投资5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不等,并创造至少10个美国工作岗位,才能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这种方式是投资移民的一种,被誉为“黄金绿卡”,备受关注和追捧。EB-5移民的好处...

谁知道EB-5投资移民条件有哪些?
答:EB-5投资移民是美国移民的一种方式,其具体的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投资要求:投资于政府认定目标就业区最低投资门槛为50万美元,非目标就业区则为100万美元;创造就业的要求:根据合理认可方法证明,通过投资于创造就业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创造不少于10个全职就业(对于问题企业也可每...

在这里读懂美国EB-5投资移民
答:【在这里读懂美国EB-5投资移民--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条件】(1)投资人必须年满 21 岁 (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必须证明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

联鸿海外美国投资移民E-B5条件?
答:E-B5投资移民申请条件:一、投资金额:50万美元。移民申请人将50万美元投资于经美国移民局(USCIS)批准的各区域中心精良筛选引入的投资项目中,五年后返还。 视区域中心管理机构不同,另需支付3-3.9万美元不等的移民项目运作及监管成本。二、投资期限:五年,投资期满后返还投资款。

什么是美国EB-5投资移民?
答:美国EB-5 投资移民项目于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通过投资EB-5,美国移民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答:EB-5投资移民新法案: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80万美元到移民局核准的TEA地区(目标就业区)项目中,就可获发两年期的有条件绿卡。新法案每年为TEA地区项目和基建项目预留3200张绿卡配额,无需排期。所投资项目间接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则投资者可申请将绿卡条件解除,从而获得永久绿卡。若两年届满...

eb5投资移民
答:EB-5类美国投资移民,即Employment-based Fifth Preference,中文意思是“第五类优先就业型移民签证”。EB-5在1990年立法设定,是如今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个便捷渠道。1990年,此类签证的投资门槛是100万美元,申请人通过投资到美国境内的一个企业,并直接创造出10...

eb5移民申请条件
答:EB5移民申请条件是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成年人且无犯罪记录,申请人须拥有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EB5是指美国移民的第五种优先签证类别,具有一定资产,并且符合其他一些限制性条件的投资者将资金投资到美国国政府批准的投资基金或合适的商业项目的一种行为。数据显示,2012年有7641人通过EB5计划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