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那些条款与质量管理有关,这些条款是怎样影响工程质量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作者&投稿:褒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第四条:质量与检验就是专门针对质量管理的条款。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第四条:质量与检验就是专门针对质量管理的条款。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示范文本采用的是标准的国际通用格式合同,在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有专门的质量与检测一章,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执行才是王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界定不一致的问题~

防水工程一般规定都是五年,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应该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1、施工合同的概念,即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还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书》:是《施工合同文本》中总纲领性文件了合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的权利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文件及合同双方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并且双方在这份文件上签字盖章,因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规定,《通用条款》具有很强的通用性。《专用条款》:考虑每个项目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也随之变动,承包、发包人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各不相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应个别具体工程,因此配以《专用条款》对其作必要的补充,体现双方的意愿。3、施工合同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二)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四)施工质量和检验(五)合同价款与支付(六)竣工验收与结算(七)其他内容(八)合同解除(九)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简述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之协议。具有“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等繁复特点。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既有助于合同规范化,有助于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有助于法院及仲裁及时解决合同争议。至今,《建设工程施工...

20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对材料设备的检验或试...
答:【答案】:B、E 本题主要考查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关于材料设备供应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材料设备供应的有关规定如下:(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及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三部分组成?
答:第一部分:协议书(十条),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十一条47条),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十一条47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

施工合同中,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的内容分别是什么?
答:通用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号)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①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和签署的文件② 本合同协议书③本合同专用条款④本合同通用条款⑤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⑥图纸3....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哪些文件组成?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有以下合同文件组成: 1)《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等内容,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 2)《通用条款》。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筑工程介绍?
答:以下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发包方:___承包方: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2.工程地点___;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简称:工程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且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关于施工承包合同中...
答:【答案】:B 这个题目主要考察的是施工程包合同中的内容选项a错误。缺陷责任期,应当自实际竣工日期算。合同当事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选项A错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没有法律效力???
答:如果签署合同时按照示范文本签订,就是实际合同了,双方协商以后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实际签署的合同,其条款在没有法律禁止性规定时具有法律效力。司法解释的含义不是禁止性规定的,在合同约定不清或者理解有争议时按司法解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