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怎么开 会议议程如何安排 选举如何进行 人代会、党代会分别如何召开?

作者&投稿:储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2、会议议程由该省委书记具体部署,抽调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政法委等单位人员共同参与,并吸取部分党政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参与讨论修改而成。

主要议程是:

听取和审查中共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下届中共委员会;选举中共河北省下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此次党代会闭幕后,还将召开中共下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中共下届纪律检查员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委领导机构和省纪委领导机构。

3、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

在选举过程中,省委组织部经过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群众来信反映代表人选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同时,对人选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认真考察并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河北党代会日程确定 代表知识化年轻化趋势明显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改选工作,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特制定基层党委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一、党委会研究换届改选工作并作出决议,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  1、党委会研究换届改选工作,确定换届改选时间,党员大会议程。  2、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的内容为: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下届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设置,委员构成及名额;选举形式。  二、换届改选前的准备工作  1、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委(纪委)会,总结本届党委(纪委)工作,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拟定《换届改选日程安排》及《选举办法》。  2、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布置换届改选工作。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党委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党员学习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力与义务等有关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党员明确换届改选工作的目的意义,教育党员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积极参加选举工作;讨论《选举办法》;讨论、酝酿党委(纪委)预选候选人名单。  4、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各支部讨论、酝酿预选候选人的意见。党委将意见集中后返回各支部,组织党员进一步酝酿、讨论,直到大多数党员的意见趋于一致时,由本届党委提出下届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根据差额选举的要求,预选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候选人数百分之二十,并上报候选人的考察材料。  5、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征求党员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根据党员的意见修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6、制选票(不得少于两套)。布置会场,准备投票箱,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三、开好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预备会  1、讨论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进行预选: (1)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票、计票。计票人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2)清点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员人数,说明本单位党员总数,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无选举权及预备党员数;宣布选举会议是否有效。具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 (3)分发选票,大会选举工作人员核对选票发放数,是否有漏发或多发等差错,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4)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票箱后封箱。 (5)填写选票。 (6)投票。按选举工作人员,大会主持人,其余党员的顺序依次投票,缺席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或预选投票。 (7)开箱清点选票,由监票人核对收回选票与实发放票是否相符,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并重新清点人数,发放和填写选票,重新投票)。 (8)计票并宣布计票结果。监票人检查选票是否有效,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由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将计票结果按得票人姓氏笔划为序填写书面报告,由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 (9)大会主持人宣布预选结果。大会主持人根据计票结果确定正式选举候选人(候选人数与应选名额相同)。当选人获得赞成票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票相等不能确立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4、召开党委会、总结党委(纪委)换届预选情况,审查确定党委(纪委)正式候选人名单;安排正式选举准备工作及选举时间;填写党委(纪委)候选人得票数书面报告,一并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转入正式选举。  四、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1、由党委负责人致开幕词;通过会议议程。  2.由党委负责人向大会做党委工作报告,由大会审议工作报告,并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3、由纪委负责人向大会做纪委工作报告,由大会审议通过。  4、选举。选举程序按照本程序预选规定中第三条进行。正式选举在确定当选人名额不足时,当选名额接近应选名额,经党员同意,可不另行选举。  五、新当选的党委(纪委)成员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上届党委(纪委)推荐一人主持,无记名投票选举党委(纪委)正副书记,研究委员分工。  六、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改选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换届改选概况、方法和步骤;党委(纪委)正、副书记及委员分工,每个人的得票数及推选书记、副书记的票数。  七、将换届改选工作的文书、选票等材料封存归档。  八、党委(纪委)换届改选中,实行差额预选是差额选举的一种形式,可以实行差额预选、等额选举,也可以差额预选、差额选举,采取哪种方式在《选举办法》中作出规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党委、纪委同时换届改选时,应按程序依次进行。党委选举结束以后,方可进行纪委选举。

这个说起来很复杂!

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包含哪些内容?~

一、大会筹备工作
按照《党章》关于基层党组织任期的规定,结合实际,公司党委执行五年任期;党总支、党支部执行三年任期。筹备召开党代会的工作,由同级党委负责。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本单位党委应就召开党代会的时间、主要任务、主要议程、代表的数额及构成,以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等有关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并与集团公司党委进行沟通。得到原则同意后,向集团公司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和“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的材料。
(二)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一般可成立由党委负责同志牵头的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备工作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组织、宣传、资料、会务等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做好召开党代会的宣传教育、代表选举、起草党代会文件以及会务准备等项工作。
(三)选举党代会代表。按照上级党组织同意确定的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向所属党支部部署代表选举工作。
1.关于召开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可以按下列原则掌握:
⑴党员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10%左右,但代表总数一般不超过250名;
⑵党员总数在500~1000人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15%左右;
⑶党员总数在150~500人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20%左右。党员数量较少的单位,其代表名额最低不能少于50名;
⑷党员总数在150人以下的,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不再选举代表。
2.关于代表的构成:
在代表中,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与操作人员的比例要适当,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的比例掌握在60%左右,一般不超过70%,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一般不少于10%,同时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妇女代表要占有一定的比例。有离退休党员的单位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离退休党员代表。
3.关于代表的产生办法:
⑴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指导性比例要求,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到所在支部参加选举。如领导班子成员较多地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党支部,也可以将部分领导分到其他党支部参加选举);
⑵支委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⑶党支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⑷党支部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确定代表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四)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本届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组长一般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其成员主要由党建、人力资源、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熟悉党务工作的有关同志组成。
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审查代表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如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
二是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如发现不具备代表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进行重选。
(五)起草党代会文件及有关文字材料。主要有:
1.党委工作报告(草案);
2.纪委工作报告(草案);
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草案);
4.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5.大会议程(草案);
6.大会日程安排(草案);
7.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包括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会选举办法);
8.大会开幕词;
9.大会闭幕词;
10.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1.大会及大会主席团各次会议主持词;
12.总监票人主持选举工作主持词;
13.关于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情况的说明。
(六)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提出大会会务实施方案,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制作各种证件、佩条,准备票箱、大会用品,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收回的规定,制作有关表册,安排医务和保卫等工作。
(七)拟定党代会有关人员的分工方案
1.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一般由本届党委会委员、新一届党委会的委员候选人、行政管理人员、是党员的群众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先进党支部、部分优秀共产党员的代表组成。
召开党代会,设大会秘书长1人,一般由负责筹备党代会工作的本届党委副书记担任。
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的产生程序是:本届党委提名,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酝酿表决通过。
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必须是出席本次党代会的代表。
2.根据需要提出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大会副秘书长由本届党委提名,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大会副秘书长应是大会的代表,一般由党委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
3.提出各次会议的主持人。
4.提出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党内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若干名。其产生的程序是:本届党委提名,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后提交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总监票人、监票人必须是出席大会的代表。已被提名为“两委”候选人的,不得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
5.根据需要,提出大会列席人员建议名单,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6.划分代表团(组),提出各代表团(组)召集人建议名单。
7.安排大会期间组织组、会务组、资料组、宣传组等办事机构的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八)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研究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列席人员建议名单以及大会工作机构、任务、职责和工作人员名单等。
(九)下发召开党代会的通知。大会筹备工作就绪后,应提前就召开党代会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程和基本要求,向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发出通知。
二、大会预备会议阶段
(一)在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之前,应做好两项工作:
1.本届党委要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⑴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
⑵就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大会议程和有关确认事项作说明,提请各代表团(组)讨论;
⑶宣布代表团(组)划分,布置推选团(组)长。
2.各代表团(组)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
⑴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
⑵推选代表团(组)长;
⑶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二)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本届党委主持。主要议程是:
1.本届党委负责同志讲话,对开好党代会进行动员;
2.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作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4.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建议名单;
5.通过大会议程;
6.宣布各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名单。
预备会议结束后分发代表证。
(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大会秘书长主持,主要议题是:
1.通过大会日程安排;
2.确定大会及主席团各次会议的主持人;
3.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
4.通过列席人员名单;
5.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三、大会正式会议阶段
(一)召开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
1.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
2.致开幕词;
3.本届党委负责同志作党委工作报告;
4.本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律检查工作报告;
5.作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各代表团(组)活动。主要内容是讨论审议三个报告。
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是代表行使监督、决策等权利的基本途径和内容。因此,大会一定要安排较充足的时间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并按照多数代表提出的建议,对三个报告进行认真修改。
大会主席团成员应参加所在代表团(组)的讨论。
(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团(组)讨论审议三个报告一定时间后,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要议题是:
1.听取各代表团(组)讨论审议报告情况的汇报,研究修改意见,责成大会工作人员进行认真修改;
2.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可分为两种:①先进行差额预选,然后再进行等额正式选举;②直接差额选举。
3.讨论通过关于下届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及情况的说明;
4.提出监票人数额及要求;
5.讨论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6.布置各代表团(组)继续讨论的有关内容。
(四)各代表团(组)继续讨论。主要内容是:
1.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讨论酝酿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
3.按照大会主席团提出的监票人数额,推选监票人;
4.讨论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五)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在各代表团(组)讨论大会有关文件及酝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一定时间后,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要议题是:
1.听取各代表团(组)关于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情况的汇报,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进行修改;
2.听取各代表团(组)关于讨论酝酿“两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情况汇报,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
3.听取各代表团(组)关于讨论“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情况的汇报,研究修改意见;
4.确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六)召开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作下届“两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并通过“两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4.进行大会预选;
5.暂时休会,工作人员计票。
(七)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主要议题是:
1.听取总监票人关于预选情况和计票结果的汇报;
2.确定“两委”委员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
(八)复会,继续进行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总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预选计票结果(根据情况,也可以不报告);
2.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预选选举结果;
3.宣布“两委”委员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
4.进行大会正式选举;
5.暂时休会,工作人员计票。
(九)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主要议题是:
1.听取总监票人关于正式选举计票结果的汇报;
2.确定大会正式选举结果;
3.确定新一届党委会和纪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十)复会,继续进行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总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正式选举计票结果;
2.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正式选举结果;
3.宣读并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
4.致大会闭幕词;
5.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6.宣布大会闭幕。
四、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党代会闭幕后,应召开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先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会,然后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会。
(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确定的一名纪委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会议的主要程序是:
1.会议主持人就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情况进行说明;
2.通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3.通过选举办法;
4.推选监票人;
5.投票选举;
6.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宣布计票结果;
7.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选举结果,同时说明其结果还要经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8.通过有关决议或决定;
9.新当选的纪委书记讲话。
(二)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之后,即可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新当选的纪委委员可列席)。会议由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确定的一名党委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程序是:
1.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程序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的程序);
2.报告和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
3.讨论和决定党的建设的其他重大问题;
4.新当选的党委书记讲话。
五、党代会和“两委”一次全会后的工作
(一)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党代表大会和“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大会召开的简要情况。即何时到何时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纪委委员名单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2.“两委”一次全会召开的简要情况。即何时召开了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
(二)做好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和安置工作。
(三)做好大会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党代会五年一届,只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 选举中央委员会;
(五)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2、人代会五年一届,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上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本年度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上一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本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本年度中央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每届的第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