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人大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如何发挥人大在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作者&投稿:伍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首先要增强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把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使人大法律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一方面要认真深入学习宪法,准确全面掌握宪法精神实质,坚持用以宪治国的理念来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用宪法原则来指导人大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不断增强宪法至上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要认真学习人大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加强对《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但要学习程序法,还要注意学习实体法,熟悉人大工作的法定程序和工作原则,用法律体系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通过强化学习,切实增强依法治国理念,筑牢法治信仰,不断提升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的意识,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时时处处遵从法律,做到不唯上、不唯权、只唯法,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打牢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其次要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依法行使职权,这是人大工作的一条根本的原则,也是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办事,既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在依法行使职权的时候,集体行使职权,在举行会议通过议案、决议、决定、表决时,法律要求到会的人数,应不折不扣的符合规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在闭会期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同样要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不能怕麻烦图省事,使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发展是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依法行使职权的根本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立足推动发展谋划工作,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化监督为支持、用监督强服务、以监督促落实,做到尽职不越位,决定不处理,监督不代办,保证各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运用专题调研、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将党委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力求做到工作有为、决定有效、监督有力、任免有序,使人大各项职权全部做到依法充分行使,效果更加明显。
  再次要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广大群众的桥梁纽带,一边连着党和政府,一边连着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也是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和参与者。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做好代表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当好代表依法履职的坚强“靠山”,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才能更好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才能切实发挥好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紧密的优势,深入广泛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关注民生,发挥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的桥梁作用,沉下身子,深入一线,把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以及社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审议工作报告、提议案和建议等方式向人大和“一府两院”予以反映,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将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好、解释好,使各项政策措施阳光运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治国精神、法律法规带到人民群众中去,进行宣传解释,使广大群众知晓精神实质,增强自觉学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提高全体公民法治观念,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中国人大网---对人大如何发挥推进依法治国职能作用的认识
http://www.bjrd.gov.cn/rdzl/llyj/fzlt/201501/t20150108_142496.html

  如何发挥人大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首先要增强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把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使人大法律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一方面要认真深入学习宪法,准确全面掌握宪法精神实质,坚持用以宪治国的理念来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用宪法原则来指导人大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不断增强宪法至上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要认真学习人大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加强对《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但要学习程序法,还要注意学习实体法,熟悉人大工作的法定程序和工作原则,用法律体系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通过强化学习,切实增强依法治国理念,筑牢法治信仰,不断提升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的意识,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时时处处遵从法律,做到不唯上、不唯权、只唯法,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打牢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其次要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依法行使职权,这是人大工作的一条根本的原则,也是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办事,既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在依法行使职权的时候,集体行使职权,在举行会议通过议案、决议、决定、表决时,法律要求到会的人数,应不折不扣的符合规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在闭会期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同样要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不能怕麻烦图省事,使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发展是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依法行使职权的根本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立足推动发展谋划工作,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化监督为支持、用监督强服务、以监督促落实,做到尽职不越位,决定不处理,监督不代办,保证各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运用专题调研、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将党委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力求做到工作有为、决定有效、监督有力、任免有序,使人大各项职权全部做到依法充分行使,效果更加明显。
  再次要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广大群众的桥梁纽带,一边连着党和政府,一边连着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也是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和参与者。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做好代表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当好代表依法履职的坚强“靠山”,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才能更好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才能切实发挥好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紧密的优势,深入广泛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关注民生,发挥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的桥梁作用,沉下身子,深入一线,把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以及社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审议工作报告、提议案和建议等方式向人大和“一府两院”予以反映,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将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好、解释好,使各项政策措施阳光运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治国精神、法律法规带到人民群众中去,进行宣传解释,使广大群众知晓精神实质,增强自觉学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提高全体公民法治观念,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人大代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各级人民代表负有特殊的使命。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选出的、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治理国家的使者和代言人。因此,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提出,对各级人大代表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如何更好地担负起依法治国的重任,更好地行使权力,发挥作用呢?我认为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应当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而是一种政治职务。既然是一种职务,就具有和其职务相应的权力和义务。《中华人民共 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简称“《代表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利、义务和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集中到一点,就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应当说,这是一种重大的政治责任,也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不是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在代表全体人民或者本行政区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说话办事。既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载入宪法,各级人大代表就应当按照《代表法》的要求,“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作出与自己的代表职务相称的贡献。
其次,应当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素质。人大工作的突出特点就是依法行使职权。这就对代表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代表要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发挥作用,首先,要学习《 宪法》以及《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法律,掌握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的必备知识。同时,要学习一些法学理论,加深对法律的基本精神笔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的理解,以便在参与制定、审议通过以及监督实施某个具体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能够运用这些基本精神和原则作出自己的判断,发挥应有的作用。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将相继出台,代表还应不断地学习这些的法律法规,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第三,应当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法》规定: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不论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还是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坚持依法办事,是代表执行职务的基本原则。在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和执法检查中,要结合视察检查的执法内容,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把握其重点和要点,以便在视察检查活动中,能够及时发现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职能作用。 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活动,是由法律作保障的。《代表法》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应当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为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重大情况的制度,各级人大在组织视察和执法检查中要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只要各级人大代表自觉地、主动地发挥自己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必将进一步促进和加快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涵
  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建设法治社会是我们党坚持执政兴国的一贯主张。党的十五大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这一治国方略载入了宪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是要求我们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体进程中,坚持党的领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逐步实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二、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应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分别赋予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十五项职权和人大常委会的十四项职权。这些职权,充分表明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对同级政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处在同级国家机关最高层次的监督地位。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担负重要职责,具有重要作用。
  (一)从人大制度的性质和地位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人大责无旁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人的愿望得到充分表达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构建和谐社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因此,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内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制度基础、提供政治保证。实践证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依法协调好社会各方关系,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上的一致性,不断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进而,从根本政治制度上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二)从人大工作的运行机制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人大具有其自身优势。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力量源泉,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组成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民意机关,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民主集中制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在充分了解人民意愿的基础上,集体行使职权。这种运行机制发挥的好,有利于建立畅通、公正、规范的社会利益表达机制;有利于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利于形成既有对多数人的服从又有对少数人的保护这样一种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促进党和群众、社会各阶层关系和谐。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立足法定职权,把这种优势发挥好、运用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从人大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人大大有可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是民主法治,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需要以民主法治为基础,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出来,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使各级人大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给人大工作提出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加有效的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三、认真履行人大职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着力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更好地发挥决策职能。实施依法治市、实行依法执政,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其前提是有法可依,关键是依法行政,基础是形成法治环境和公民的法治意识,核心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上述内容对人大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强化法律监督,大力推进本辖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大力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我们将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同时,关注“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监督审议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的实施情况,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断深化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着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
  (二)着力于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实行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评议,通过执法监督检查,针对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监督,纠正违法现象,解决执法难点,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不依法办事的现象,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要强化司法监督,健全法工委与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司法机关为民、公正、廉洁司法,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预算审查等监督工作,推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述职评议,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积极发挥好权利维护职能,不断提高信访件的办结率和解决率,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着力于丰富民主形式和扩大政治参与,更好地发挥代表和乡镇人大的作用。人民群众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主体。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通过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激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发挥其在建设法治社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联系代表制度,深入开展“代表之家”、“代表进社区”活动,畅通代表和群众知情、参政和监督的渠道。加强议案、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坚持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和定向视察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在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开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切实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增强选民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意识。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基层代表的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着力于提高法治素养和践行法治的能力,更好地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依靠党的领导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正确处理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和行使法定职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和“一府两院”的关系,正确处理继承好传统和开拓创新的关系,正确处理常委会建设和机关建设的关系,努力在大局中思考,在大局中行动,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建设法治社会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现实意义,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地方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坚持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制度,完善学习平台,进一步浓厚常委会及其机关法治学习的氛围。要坚持在大局中思考,在大局中行动,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践行法治的能力。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为人大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治优势。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同级党委的支持。
  

...治国的含义是什么?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何在?
答: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是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志与利益的。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二,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法治与德治的区别
答: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江泽民同志的这一重要...

浅析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
答: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法治在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谐社会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没有法治文化作为基础是断不可能的。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党的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

职能权限程序责任什么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答: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

加强大学生法治意识对于法治国家有何意义?
答:在社会生活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他们的法治意识程度以其特有的作用影响着社会的法治意识水平。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他们在未来的国家生活中将发挥主导作用,其自身的法治意识水平对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程度有决定作用。因而,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在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中的作用。

如何在四个方面全面理解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答:这一年,必将因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镌刻下闪光的历史标注。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这个总目标,是贯穿全会精神的一条主线,描绘了法治中国...

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答:表现在上述诸环节中的人类道德对于法治建设的作用十分巨大,它本质上不再是外在于法治过程的游离物,而是构成法治建设的血肉和灵魂。具体来说,法治道德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基础作用,即在法治建设中构成推动法治运行的有力的道德基础,为创立“依法治国”的良好氛围提供基本的动力保障。第...

假如你回到1953年当时依法治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何人意志的干现、阻碍或破。现而言之~依法治就是依个坏国 照法律治理家。意现,依法治~是现现人民治理来国国党国 家的基本方略~是现展社主现市现现现的客现需要~是社文明会会 现步的重要现志~是家现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核心国:依现治国现现:现法必现依法治的含现和容是什现国内? 含...

结合工作,政策,法制层面,对推进法治建设有何建议
答:他指出,“我们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 中国的法治建设,与公民的守法意识、守法程度有关。中国是在13亿人口中搞法治,任务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重。况且,中国人长期以来重礼轻法,法治...

请问谁能帮我回答下“儒家思想对依法治国的意义”
答:可以说,中国传统法制乃在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不断作用中而形成。① 研究二者对当代依法治国和以人为本的方略都有重要作用和影响。一、儒家思想概说②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儒家的“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