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 是什么意思啊? 君主立宪制是什么意思?

作者&投稿:慕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君主立宪制就是将以前的以国王皇帝手中的立法权、行政权过渡到以宪法为中心的国会中但国家仍然保留君主。

君主立宪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现在世界上大都为后者,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从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首相只是辅助君主治理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由议会制订,从体制上看就是议会制订宪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利(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人,立法和实君一样,重体制上来看宪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来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任存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

君主立宪制亦称“有限君主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的日本。在现代,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只有个别国家实行。英国的《权力法案》就属于典型的君主立宪制。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瑞典、泰国、日本等。是在君主立宪的基础上随着近代政党的形成和议会作用的加强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在这种制度下,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君主的实际权力减弱,其职责大多是礼仪性的。

君主立宪制国家
欧洲:英国、挪威、瑞典、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
亚洲:日本、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巴林、卡塔尔、不丹、约旦、科威特
非洲:莱索托、摩洛哥
美州:加拿大、巴哈马、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牙买加
大洋洲:汤加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图瓦卢、所罗门群岛

就是君主来制定国家的法律,所有法律都要经过君王的同意!君主按照自己的“对错观”来制定法律!

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

君主立宪制就是将以前的以国王皇帝手中的立法权、行政权过渡到以宪法为中心的国会中但国家仍然保留君主。
君主立宪制亦称“有限君主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的日本。在现代,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只有个别国家实行。英国的《权力法案》就属于典型的君主立宪制。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瑞典、泰国、日本等。是在君主立宪的基础上随着近代政党的形成和议会作用的加强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在这种制度下,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君主的实际权力减弱,其职责大多是礼仪性的。

什么是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就是将以前的以国王皇帝手中的立法权行政权过度到以宪法为中心的国会中但国家任然保留君主,世界上最早的立宪国我想因该属于日本国,其天皇在封建时代就已经是国家的象征了(将军可算做首相,武家法度可算做宪法,评定众可算议会)。
君主立宪可分为实君宪政制和虚君宪政制现在世界上大都为后者,实君宪政制度重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首相只是辅助君主治理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由议会制订,重体制上看就是议会制订宪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
虚君宪政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利(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人,立法和实君一样,重体制上来看宪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来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
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任成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亦称“有限君主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的日本。在现代,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只有个别国家实行。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瑞典、泰国、日本等。是在君主立宪的基础上随着近代政党的形成和议会作用的加强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在这种制度下,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君主的实际权力减弱,其职责大多是礼仪性的

君主立宪制是什么意思~

君主立宪制

亦称“有限君主权”。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君主制,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

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君主立宪制确立初期,英国国王的权力还是相当大的,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际地位并没有超越于王权之上。但随着君主立宪政体的发展,国王的权力逐渐削弱。在现代英国,国王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一种权力象征。


在实行此种制度的国家中,君主名义上为国家元首,执掌国家的最高权力,实际上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政府等机关的限制。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英国“光荣革命”后建立起来的。大约在13世纪中期,贵族在同英王亨利三世的斗争中获胜,成立议会。13世纪末以后,议会经常召开,议员由贵族、市民和骑士组成,由于各个阶层的利益不同,常常不在一起开会,14世纪以后,议会逐渐分成上下两院。此后,下院的权力不断扩大,15世纪末,下院已经有提出财政议案和法律议案的权力。但是,这一时期议会仍然是封建性质的等级代议机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议会成为资产阶级同代表封建势力的斯图亚特王朝斗争的政治中心。光荣革命以后,议会相继通过《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从法律上确认“议会主权”原则,进一步限制王权。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实施;并规定,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初步确立

1.国王(女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2.议会成为国家权力中心。

3. 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即是新教徒),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

书上特点提到:

1.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责任内阁制的核心

2.英国国王是国家元首,但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实际最高行政首长是首相

3.英国的内阁名义上是为国王负责,实际是为议会负责.

4.首相是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有行政和立法创议权,是国家的最高决策者,领导者.

5.整个政治制度是由代议民主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