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通知

作者&投稿:胡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地质勘查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和基础,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我省一向重视地质勘查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出台后,我省继续加大地质工作力度,不断增加地质勘查投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努力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的质量,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发展。

一、地质勘查全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一)地勘行业人员情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全省地质勘查单位年末职工数31252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705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029人,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847人,比2005年增加11%。中级技术人员1371人,比2005年增加21%。全省地质勘查行业职工平均年收入2.16万元,比2005年增加27%。离退休人员共有23138人,人均费用1.13万元。

(二)地质勘查资质情况

全省有45家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共核定11个资质类别,甲、乙、丙级资质133个。按单位取得的最高资质统计:取得1类以上甲级资质的单位20个,占44.44%;取得1类以上乙级资质的单位有8个,占17.78%;取得1类以上丙级资质的单位有17个,占37.78%。按资质级别统计:甲级资质37个,占27.81%;乙级资质37个,占27.81%;丙级资质59个,占44.36%。按资质类别统计:区域地质调查5个,占3.76%;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19个,占14.28%;固体矿产勘查41个,占30.83%;液体矿产勘查9个,占6.77%;气体矿产勘查1个,占0.75%;地球物理勘查11个,占8.27%;地球化学勘查5个,占3.76%;遥感地质勘查2个,占1.5%;勘查工程施工27个,占20.3%;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11个,占8.27%;选冶加工试验2个,占1.5%。

二、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资质情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国有地勘单位34个,占勘查资质单位总数的75.56%。甲、乙、丙级的单位分别为19个、6个和9个,分别占42.22%、13.33%和20%;甲、乙、丙级的资质分别为36个、39个和38个,分别占31.86%、34.51%和33.63%。2006年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质勘查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性收入2.46万元,比增12.96%,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性收入3.39万元,比增23.22%。离退人员4711人,比2005年增加307人,2006年离退休经费9565.75万元,比增16.66%。

(二)基本经济情况

2006年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总收入为144821.70万元,同比(与2005年比,下同)增长9.89%。地勘事业费24903.75万元,其中省级地勘经费约2亿,中央及地方的专项经费4900万元。生产增加值48592万元,比增18.14%,节余与收益6802万元,比增20.83%。2006年年底总资产183977.98万元,比增13.77%,其中生产性资产和专用仪器设备32542.44万元,比增8.57%。总负债117607.6万元,比增11.81%。总收入144821.70万元,比增9.89%。总支出140101.77万元,比增7.62%。省煤田地质局2006年度总资产为43906.65万元,与2005年度的35519.33万元对比,增长了23.61%,其中生产性资产12940.81元,与2005年度的10930.73万元,增长了18.39%;总负债22492.27万元,与2005年度的19556.96万元,增长了15%;总收入12638.25万元,与2005年度的9074.47万元,增长了39.27%;总支出11543.15万元,与2005年度的8707.86万元,增长了32.56%。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公益性地质工作共91项,其中大调查15项、资源补偿费项目6项,中央财补2项,局地勘费62项、省勘查基金6项,经费6533.4万元,收入9129.53万元,其中西藏矿产勘查425万元。完成钻探38557米,硐探5418米,槽探100269立方米。省煤田地质局2006年度从事公益性地质勘查,获得中央、地方地质项目专项拨款1911万元,主要用于省内地质找煤项目,其中承担国家资源补偿费项目3个,中央财政补助勘查项目1项,省专项勘查基金项目5项。

(四)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劳务收入共14773.99万元,其中矿产勘查共277项,收入4169.41万元。完成实物工作量钻探13689米,硐探13965米,槽探55517立方米。从事地灾评估及治理等项目1441项,收入4764.36万元。省煤田地质局2006年度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地质工作,主要由省121煤田地质勘探队在云南、贵州进行钻探工作,获得劳务收入3061.45万元。

(五)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2006年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所属单位参股控股各类矿山13个,国有独资1个,总投资为26542.16万元(包括矿权作价入股)。2006年收入为14613.19万元,比增48.97%。此外在建和筹建矿山9个,其中包括合股投资云南施甸铅锌矿。2006年投入矿山开发资金5000万元,有3家开始试产。省煤田地质局属省197煤田地质勘探队队在省内参股煤矿开发,2006年度收入350万元。

(六)工程勘察施工情况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共有15家勘察设计单位,其中3家综合甲级勘察单位。共有6家施工企业,其中1家房建1级总承包资质。2006年承担的省级重点项目达44项,在省外承接勘察项目23项,及境外阿联酋工程物探1项,省外境外结算工程款5898万元。施工业承接23个省级重点工程,在省外承接工程14项,结算工程款5533万元。省煤田地质局2006年度省196煤田地质勘探队下属工程勘察施工收入3087.3万元。

(七)其他产业基本情况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主要从事产品深加工、测绘测试、遥感、联号酒店、新型冶金粉末材料、化工、机加工、印刷等。注册总资本为13457万元。2006年收入34655.89万元。省煤田地质局2006年其他产业收入344.7万元。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以结构调整为抓手,突出地勘主业

近年来我省在推动地勘行业改革过程中,紧紧围绕地质勘查的核心产业,积极调整地质勘查行业的经济和人才结构,推进地勘产业主辅分离,大力发展工程勘查与矿业开发等产业,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生产要素向主业倾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主要做法:一是通过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整合我省的地质人才,提高地质勘查单位的技术装备水平。二是以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为我省公益性地质勘查单位的龙头,加大对地调院的人才和资金支持,整合各地勘单位的人才和装备资源,切实履行主业的公益性社会职能。三是不断拓展地质勘查行业的服务范围,建立大地质的观念,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大力推进地质科技进步,满足农业地质、城市环境地质等新领域的对地质工作的要求,为我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地质工作服务。四是在建全公益性地质工作体系同时,进一步引进市场机制,积极引进社会资金,采取现代股份制形式,建立健全先进的项目管理体制。五是出台了矿业开发管理办法和探矿权管理办法等,明确了矿业权管理中的权利义务,鼓励地质勘查行业发展,进一步强化了矿业开发管理,矿业开发成为我省地矿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在矿业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二)实行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事企分体管理的运行机制

制订了地勘单位内部事企分体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地勘单位推行一体两制,分轨运行,企业和事业的职能分离,实行不同的管理机制,分别管理。从事地质勘查生产经营的实体均实行企业化管理,按企业机制运行,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运行效率。将非经营性资产交给事业管理,努力开发利用好资产资源,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履行安置辅助工作,切实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益。

(三)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转变经营机制

针对地勘单位二级单位、实体繁多,项目资金投资情况复杂的特点,积极推行产权多元化的公司制改革,转变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着力加强内部管理,重点围绕“八个化”,扎实推进企业化改革进程:管理机构精简化;干部选拔民主化;劳资形式多样化;产权制度清晰化;资本运营集中化;地质勘查商业化;生活基地物业化;离退休管理社会化。围绕经济发展,缩减管理人员,以企业的标准打造新型地勘单位,建立精干的管理服务团队,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与机制。

(四)抓大放小,集中力量做好优势产业的优势环节

对多种经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区别对待,有进有退,集中力量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科技含量高的规模以上企业,想方设法,多管齐下,采取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产品更新换代,建立品牌,鼓励出口,开拓境外市场等措施,促进矿山企业成长壮大。对个别缺乏竞争力的小企业,实行退出机制,妥善处理。将地勘的延伸产业如桩基、机械加工、房地产等从地勘经济整体中分离,实行企业化经营,按企业机制运行,并探索组建股权多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或以拍卖、租赁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放开搞活地勘单位的小企业。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

“十一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省属国有煤炭矿山企业按1:1比例配套),委托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在省级煤炭勘查规划区开展煤炭资源的调查、普查和必要的详查以及在武夷成矿带的重要成矿远景区开展前期地质勘查,勘查成果除煤质较好、矿床规模较大的煤炭资源优先配置并协议出让给省属国有煤炭矿山企业外,其余采用市场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所得收入主要用于地质勘查再投入,实现滚动发展。

(二)科学编制和实施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规划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认真组织编制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规划,优化我省地质工作布局,引导地质勘查资源合理配置。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规划纳入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通过年度计划、勘查项目、专项措施等予以落实。

(三)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

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中的各项政策,推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十一五”期间,逐步落实属地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有关住房改革所需经费,解决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医疗等社会保障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现有使用的土地需改变为经营性用途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收储,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所得收入主要支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与发展。

(四)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

积极引进国外资本、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外商在我省投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保障外商在我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鼓励省内有条件的企业、地质勘查单位到境外周边国家开展我省紧缺的煤炭等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强与省外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领域的合作与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效率和水平。

(五)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

重点加强武夷成矿带以及重大地质问题地区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遥感地质调查。力争用10年时间,完成我省东部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西部重要成矿远景区1:5万区域矿产远景调查工作。抓紧修编福建省地质图、福建省矿产图、福建省煤田地质图,为社会提供有效快捷的地质信息服务。加强农业地质工作,积极开展沿海经济带生态地球化学调查,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近海养殖以及人居环境改善、地方病防治提供服务。加强城市地质工作,开展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地质调查,建立三维可视化城市地质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依据。

五、对策和建议

(一)目前地质勘查单位在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地勘单位家底薄,历史包袱重,退休人员多,地质投入经费不足,部分地勘单位技术装备落后,难以满足勘查工作要求。

(2)地质工作科技人才队伍老化,人员结构不合理,综合研究能力不高。由于地矿系统生活、待遇比较差,地质人才流失严重,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尤其是高素质的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地质科技领军人才严重短缺,出现人才危机。

(二)对策和建议

(1)中央和地方要加大对地矿系统的投入,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改革途径,研究加快制定地勘单位改革的具体方案及配套政策,重点解决好地勘单位在社会保障、职工住房、离退休人员待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

(2)发展地质教育,加快人才开发。发展我省地质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地质类学科专业建设。省教育厅要根据地质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省内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地质类学生招生规模。国家奖学金和资助贫困学生政策进一步向地质类学生倾斜,鼓励学生报考地质类专业,鼓励毕业生到地质一线就业。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地质人才开发机制和管理体制,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要以重大地质勘查和科技攻关项目为依托,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项目负责人中要有一定比例的中青年技术骨干。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工资分配政策要向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倾斜,完善津贴补贴政策。逐步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为稳定地质人才队伍创造良好环境。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福建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以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创新、拓展作为空间动力,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较好地处理了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支持经济发展与保障农民权益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取得明显成效。
一、国土资源状况
(一)土地资源状况
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表明,2006年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8602.34万亩,其中,农用地16128.0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6.70%;建设用地918.5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94%;未利用地面积1555.7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36%。
农用地中,耕地2005.52万亩,占农用地总数的12.43%;园地947.55万亩,占农用地总数的5.88%;林地12474.50万亩,占农用地总数的77.35%;牧草地3.93万亩,占农用地总数的0.02%;其他农用地696.54万亩,占农用地总数的4.32%。
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工矿用地718.11万亩,占建设用地总数的78.18%;交通运输用地109.17万亩,占建设用地总数的11.89%;水利设施用地91.25万亩,占建设用地总数的9.93%。
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972.67万亩,占未利用地总数的62.52%,其他土地583.10万亩,占未利用地总数的37.48%。
2006年全省各地类变更总量为166.9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90%,其中厦门市和漳州市辖区由于将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衔接,变更量大幅增加,变更量分别为78.09万亩和14.16万亩,占全省年度变更总量的46.77%和8.48%。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6年农用地增加26.88万亩,减少45.66万亩,净减18.78万亩,减幅为0.12%。其中,耕地增加6.21万亩,减少31.67万亩,净减25.46万亩,减幅为1.25%;园地增加33.25万亩,减少14.80万亩,净增18.45万亩,增幅为1.99%;林地增加7.37万亩,减少20.96万亩,净减13.60万亩,减幅为0.11%;其他农用地增加17.36万亩,减少15.53万亩,净增1.83万亩,增幅为0.26%。
2006年全省增加耕地6.21万亩,扣除农业结构调整增加的耕地面积1.92万亩,可用于补充的新增耕地面积为4.29万亩,加上各地今年新开发的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面积8.42万亩,全省本变更年度可用于占补平衡补充的面积为12.71万亩;本变更年度全省实际变更增加的建设占用耕地12.43 万亩,扣除往年漏变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2.82 万亩,本变更年度实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9.61万亩,占补相抵,盈余3.11万亩。

图1 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构成

本省是个山地多、平地少的省份,2006年人均耕地0.57亩,属全国人均耕地占有量最少的省份之一,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而且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量很大,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难度很大。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通过加大耕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2.建设用地
2006年全省共审批建设用地957件,总用地面积20494.01公顷,农用地15061.22公顷(耕地8314.17公顷)。其中使用国家级农转用指标5件,总用地面积5103.03公顷,农用地4221.88公顷(耕地1904.92公顷);使用省级农转用指标952件,总用地面积15390.98公顷,农用地10839.34公顷(耕地6409.24公顷)。分批次建设用地 14928.02 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5565.99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4610.2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647.89公顷。省级政府批准征用农用地10222.37公顷,其中耕地6025.85公顷;征地总费用747832.47万元;安置农地人口274398人。
2006年省级政府审批建设用地比2005年增加了2306.73公顷,上升了0.85%,其中农转用比2005年增加了1166.09公顷,上升了0.89%,耕地比2005年增加了1143.62公顷,上升了0.82%。
(1)积极主动、先期介入,做好建设项目特别是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服务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坚持随到随办,并通过现场办公、培训指导、咨询协调等多种形式,协调解决项目立项、用地报批、征地供地及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组织相关建设用地依法报批,如温福、福厦铁路、浦南高速公路、泉三高速公路、LNG电厂以及省重点工业项目用地。帮助温福、福厦、龙厦、向莆、厦深铁路、浦南高速公路、泉三高速公路等项目制订征地补偿标准和LNG项目临时用地补偿标准,落实了温福、福厦、龙厦铁路和泉三、永武高速公路先行用地审批问题,使这些重点工程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如期依法开工建设。

图2 2002~2006年全省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2)严格执行用地审查服务承诺,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继续严格执行网上审查、一次性告知和用地报件质量考评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使网上审查一次性通过率从原来的20%提高到60%以上,二次审查通过率提高到90%以上。此外,还不断完善网上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审查部门责任,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做到特事快办。
(3)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定。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用地,如高档别墅类房地产等,一律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电石、宽马路、大广场等项目用地,一律按照国家政策从严审查。对城市拆迁改造用地,要求提供建设部门下达的年度拆迁计划,以防盲目无序拆迁侵害群众利益,同时为防止以拆迁安置房建设名义报批经营性房地产用地。
(4)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精神,坚持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方式,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并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的跟踪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现象的发生。按照“提高标准适度、依法依规和有利保护耕地”的原则,全面推行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使全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适当提高。制定统一的农用地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上报国土资源部,待国土资源部综合平衡后,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认真研究对策,解决征地难的问题;着力研究征地中的深层次问题,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原则,尽快出台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定,把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的措施落到实处。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建立了地方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健全基本农田分级监管体系。认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示范区建设,平和县、仙游县、建瓯市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列为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认真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共投入资金6.8亿元,实施总规模34万亩的土地整理,组织群众自行开发新增耕地和园地7.44万亩。开展了农村旧宅基地整理复垦的试点工作,安排资金2 651万元,组织实施了37个村庄的旧宅基地整理复垦项目。南平市的土地整理和明溪县的旧宅基地复垦整理工作都做得比较好,在全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加强沿海滩涂围垦工程的管理,福清东壁岛、泉州外走马埭、莆田澄峰等重大围垦项目进展顺利。通过实施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全省连续7年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

图3 2001~2006年全省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情况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2006年底,通过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全省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09种(含亚矿种)。在109种矿产中,除新增36个矿种外,有40种矿产资源储量有所增长,占55%,其中银、锡、饰面用花岗岩等14个矿种增幅达50%以上,占19%,铅锌矿增加34%左右;查明资源储量有7个矿种减少,占10%;查明资源储量没有变化的有26个矿种,占35%。
通过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对矿山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条件的变化有了新的认识,提出了矿山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对矿山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提出了许多新的看法和意见,促进了矿山的经济效益;对矿山开采地质工作、台账编录、综合研究等提出了合理的建议,促进了矿山的科学开采,同时对一些大矿小开、采富弃贫的做法提出了整改要求。基本摸清了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的家底,为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提供了翔实可靠的依据,也为今后矿产资源可供性评价和规划制定奠定了基础。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建设的保障能力,具体组织做好地质勘查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了矿产勘查工作投入和工作量明显增长。全省共完成矿产勘查投入22413.48万元,比2005年增长57.29%。其中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投入15405.39万元,占总投入的68.73%,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 3024.69 万元和3983.40万元,分别占总投入的13.50%和17.77%。完成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193086米,比2005年增长53.87%;坑探工作量18203米,比2005年增长27.46%。
新发现矿产地3处,属大中型矿。新查明矿产资源基础储量有煤13258千吨;铁32矿石万吨;铜658金属吨;铅锌矿18300金属吨;金矿122金属千克;银矿3521金属吨;水泥用灰岩404矿石万吨。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取得新进展。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设立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加强重要、急需矿产的找矿工作。编制和实施《福建省省级煤炭资源勘查专项规划》,在全省范围内划定7个省级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区,提出了加强煤炭勘查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地质勘查规划》,已通过国土资源部预审。加大地质勘查投入,提交各类地质报告87份。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含变更、新立、延续、其他)全省共受理采矿许可证和勘查许可证4602件。其中,颁发勘查许可证1033件,批准登记面积10996.97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203.55万元;颁发采矿许可证3569件,批准登记面积1415.42平方千米,收取采矿权使用费530.52万元。2006年全省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发证及构成情况详见图4、图5、图6。

图4 2006年全省勘查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发证情况


图5 采矿许可证构成情况


图6 勘查许可证构成情况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采矿权人(矿山企业)4136个,其中内资企业4080个;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6个;外商投资企业30个。比2005年同期减少15个,减少幅度为0.3%;从业人数115066人,比2005年增加363人,增加幅度为0.3%;年产矿石总量17311万吨,比2005年增加1887万吨,增长12.2%;工业总产值1186140万元,比2005年增加203100万元,增长幅度达20.7%;年利润总额280850万元,比2005年增加95119万元,增长51.3%。
全省年产矿石总量17311万吨。其中内资企业16743万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87万吨;外商投资企业381万吨。
全省矿业工业总产值1186140万元。其中能源矿产煤387811万元、地热641万元;黑色金属矿产103119万元;有色金属矿产89789万元;贵金属矿产261094万元;稀有稀土3354万元;冶金辅助原料矿产25293万元;化工原料矿产4533万元;建筑用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305071万元;矿泉水5435万元。
2006年工业产值上亿元的矿种有:煤、金、铁、铅、锌、普通萤石、水泥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石、建筑用凝灰岩、砖瓦用粘土、高岭土、玻璃用砂等13种,均为本省主要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其中:煤产值387811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32.7%;金254065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21.4%;铁99960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8.4%;水泥用灰岩66590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5.6%;锌63131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5.3%;饰面用花岗岩63426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5.3%;建筑用花岗石58430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4.9%;砖瓦用粘土26521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2.2%;建筑用凝灰岩20390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1.7%;普通萤石16756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1.4%,高岭土15272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1.3%;铅13811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1.2%,玻璃用砂11409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0.96%。
年产矿石量居前5位的矿产分别为:建筑用花岗岩,产量5388万吨,占全省31.1%;水泥用灰岩产量2881万吨,占全省16.6%;金矿石产量1588万吨,占全省9.2%;煤产量1433万吨,占全省8.3%;建筑用凝灰岩产量1395万吨,占全省8.1%。
2006年矿石产量和产值相对2005年增幅较大的主要矿种是:金矿矿石产量1588万吨,工业总产值254065万元,分别增产875万吨和增值107936万元;锌矿产量130万吨,工业总产值63131万元,分别增产27万吨和增加35481万元;钼矿产量31万吨,工业总产值9350万元,分别增产29.5万吨,增值9000万元;水泥用灰岩产量2881万吨,工业总产值66590万元,分别增产493万吨,增值13548万元,饰面用花岗岩产量751万吨,工业总产值63426万元,分别增产117万吨,增值9484万元;建筑用花岗岩产量 5388 万吨,工业总产值58430万元,分别增产642万吨,增值9111万元。
矿产资源开发增加主要原因为:龙岩市投资增长约12亿元,三明市投资增长约5亿元,南平市投资增长约2.5亿元,增幅最大的三个矿种是钼、锌、金,主要是受矿山企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市场销售价格大幅度上涨,导致2006年全省整体工业总产值升高。如龙岩上杭紫金山金矿产金量比2005年增加2014千克,并增加了铜产品,产阴极铜6762吨,产值3.7亿元,金铜矿共增加产值10.29亿元。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确保”,统筹安排各行业建设用地,主动到9个设区市召开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现场办公会,分解下达了2006年用地计划指标,向部争取追加了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确保了省及省以上重点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工业项目的合理用地,对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用地也作了适当安排。同时,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温福、福厦、龙厦铁路,浦南、永武、泉三高速公路,LNG电厂,炼化一体化等一大批省及省以上重点项目用地得到了有效保证,并顺利动工建设。
严格执行《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实行项目批次审批制,开通供地审批电子备案与在线监控系统,强化土地批后监管,促进项目落地,提高了项目的供地率、落地率和土地利用率。开展了批次用地清理和存量土地调查摸底工作,着力盘活存量土地。例如,上杭县、浦城县低丘缓坡地的开发利用、莆田市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翔安区标准厂房的建设和管理等都值得推广和借鉴。各地在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2.土地一级市场
国土资源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配套文件,全面部署加强土地调控工作,组织实施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清欠工作。修订了《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试点,并向国土资源部提出了本省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意见。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大面积出让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会同省建设厅、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管理提高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能力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用地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年内增加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量。
2006年全省共出让土地5518宗,面积11100.36公顷,其中新增6879.48公顷,成交价款5197907.04万元,纯收益1757633.21万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了46.21%和38.66%。其中协议出让4605宗,面积9570.39公顷,其中新增6226.32公顷,成交价款1205077.55万元,纯收益210606.99万元;招标、拍卖、挂牌913宗,面积1529.97公顷,成交价款3992829.49万元,纯收益1547026.22万元。租赁1宗,面积0.67公顷,获土地租金8.00万元。2006年全省各设区市土地出让情况见图7。
3.土地二级市场
积极推动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44312宗,面积1881.01公顷,获转让金755090.81万元;出租39宗,面积4.19公顷,获租金18万元;抵押26674宗,面积18563.60公顷,抵押价款8438610.91万元,贷款金额4448072.40万元,有效地盘活了存量土地,促进了存量土地合理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2006年全省各市区土地流转情况详见图8。

图7 2006年全省各设区市土地出让情况


图8 2006年全省各市区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2006年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100%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省共查处非法采矿1032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福建省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方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乱任务基本完成,治散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治本工作全面展开。“青山挂白”(二期)专项治理基本完成。会同省财政厅、环保局出台了《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为解决我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全省探矿权出让23宗,合同金额9947.91万元,其中,拍卖12宗,合同金额 9183.55 万元,挂牌11宗,合同金额764.36万元;采矿权出让1029宗,合同金额 27485.41 万元,其中,申请审批774宗,合同金额18116.17万元,拍卖6宗,合同金额311.38万元,挂牌249宗,合同金额9057.86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探矿权转让71宗,价款7315.74万元,其中,出售49宗,价款4580.83万元,作价出资10宗,价款1955.41万元,其他12宗,价款779.50万元。
四、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0194件,涉及土地面积941.93公顷,其中耕地226.24公顷,动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案件9565件,涉及土地面积673.11公顷,其中耕地205.48公顷,动态巡查制止违法案件8023件,涉及土地面积660.98公顷,其中耕地172.66公顷,挽回经济损失4613.36元。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4092件,涉及土地面积578.21公顷,其中耕地139.99公顷,涉及个人3101件,占75.78%,2006年结案 4102 件(含2005年未结案件305件),涉及土地面积857.57公顷,其中耕地129.59公顷,涉及个人3116件,占75.96%。2005年共拆除建筑物24309.54百平方米,没收构筑物832.28百平方米,收回土地126.24公顷,其中耕地3.28公顷,罚没款2576.55万元。刑事案件移送26宗,追究刑事责任10人,行政处分4人。
土地违法案件原因分析:①由于2006年国家加强对土地调控,国土资源部多次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各地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导致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增多。②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利用卫片进行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对晋江市2003年12月~2006年2月土地利用情况利用卫片图斑开展了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由于晋江市是全省用地大户,违法用地量也比较多,这项工作的开展,使全省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和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都有明显增加。③拆除的违章建筑物明显增多,一方面是由于城市规划因素,城乡结合部个人建房无法审批,导致土地违法建设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加大了对违法建设拆除力度。从本省情况来看,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国土资源局都加大了对违法占地建房的拆除力度,同时,这些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从经费、人员、装备以及与有关部门协调上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使拆除违章建筑的工作得以有力地开展,2006年拆除的违章建筑物为24309.54百平方米,比2005年的14229.395百平方米,增加了70.84%。
2.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966件,其中涉及个人非法采矿903件,占93.48%,开采立案941件,涉及个人非法采矿879件,占93.41%,吊销勘查许可证4件,吊销采矿许可证19件,罚没款为586.96万元,刑事案件移送30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
地矿违法案件原因分析:由于这几年矿产品的价格不断攀升,导致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也不断增加,同时,国家也不断加强对矿产资源管理,对无证非法采矿查处也越来严厉,矿产资源的管理也越来越规范,从运动式管理逐步走上正常日常执法监察管理,对违法案件查处也越来越多。由于矿产资源治理整顿深入地开展,全省加大了对无证非法和不符合条件采矿处理,为此,吊销了19本采矿许可证。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全省2005年年未结案1件,2006年共受理119件,其中行政处罚7件,行政许可12件,行政收费1件,行政强制64件,不作为5件,其他42件;2006年审结111件,其中维持85件,撤销1件,撤回申请25件,2006年未审结9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水平。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与地方党委及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会同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等部门认真开展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队伍组建工作,全省共聘请协管员15005人,同时对协管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协管员的作用。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建立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权力运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以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为重点,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并实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已举办了中短期业务培训班20期,培训2830人次。全面加强系统的体制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基层建设、基础建设、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全系统努力造就服务型机关、效能型集体、高素质队伍。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行政年末从业人员2516人(不含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751人,研究生40人,大学本科及大专1573人,高中及中专797人,初中及以下人员106人(图9)。经费收入总额78649.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56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63899.46万元,其他收入14190.49万元。直属事业单位474个,职工人数4275人;乡级土地所1014个,共3549人,其中专职3468人,兼职81人。

图9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机构人员情况

2006年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培训毕业或结业人数达888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145人次,行政学院学习135人次,参加其他培训608 人次(国外培训10 人次)。学历教育的349人,其中硕士生7 人,本科生141 人,大专生201人。本年获得学位的6 人,其中硕士学位3 人,学士学位3人(图10)。通过各大专院校的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图10 2006年全省干部培训及学历情况

七、问题与建议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实施方案,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纲要、福建省“十一五”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产业布局规划、省直各有关部门“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布局,为福建海西建设发展留有合理的用地空间。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指令性计划管理,按照各地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统筹安排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并加强对农用地转用规模、速度、结构的控制和引导,强化项目落实,强化节约集约,防止虚假申请、虚假供地和违法违规圈占土地,使有限的计划指标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合理的用地需求。按照《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福州、厦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审批制度作了改革,研究报批办法,保证福州、厦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审批不受影响。
(3)创新资源利用方式。加强土地调查监测、土地评价与规划、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与国土整治三大技术的研究,不断改进资源利用方式。加强重点成矿带地质研究和关键技术开发,通过加强先进高效的综合勘查技术的研究,提高找矿命中率;通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固体废弃物利用技术、矿产开发环境监测与综合整治技术的创新,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4)主动优质提供国土资源服务。①对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包干跟踪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与重大建设项目挂钩联系,在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阶段先期介入,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程序及时预审、报批和供地,保证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建设。②对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实行包片服务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所辖地区实行分片指导,包片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③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和采矿权网上审批。针对审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网上审批系统进行改进和完善,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实现“阳光操作”。④进一步加强市、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建设。开展国土资源政务大厅示范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做到“整洁、规范、便民、高效”。

( 国土资发 [2006]28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 国发 [2006] 4 号) ,切实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促进地质勘查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总体要求
( 一) 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是对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规则和行为进行调控、规范和监督管理,并为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提供服务,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职责。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对促进地质勘查行业的改革发展,规范地质勘查行业行为,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护地质勘查投资者和勘查作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二) 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统筹政府指导与市场调节,统筹监督管理与信息服务。面向全行业,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地质勘查市场环境,引导各类地质勘查企业和单位依法开展地质勘查活动,提高勘查作业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地质勘查整体水平,增强地质勘查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服务功能。
( 三) 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机关。国土资源部重点研究制定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强化勘查市场监督管理和信息服务,指导地方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点加强本地区地质勘查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指导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与发展。市 ( 地) 、县 ( 市)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下,协助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有关工作,为地质勘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机关要主动与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
( 四) 地质勘查行业协会、学会等行业组织,是政府与各类地质勘查企业和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要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和行业风气及行业规则建设,开展行业市场调研、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等活动,向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机关提供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 五) 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各类主体,包括相关企业、有关事业单位、院校和科研单位、服务于地质勘查活动的各种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是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服务的对象。要积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自身行为,主动接受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机关的监督。
二、明确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重点任务
( 六) 健全地质勘查市场准入机制。按照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认真做好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的核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核实地质勘查单位的人员、资产、设备和管理水平,保证地质勘查单位的整体素质与核定的勘查资质类别和等级相符。探索建立注册地质师执业准入资格制度。
( 七) 完善地质勘查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组织调查现行地质勘查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执行情况,开展地质勘查行业技术政策研究,提出需要修订、制订以及废止的各类地质勘查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目录及建议,加快制订步伐,加大培训力度。推动国际标准在地质勘查行业的应用。
( 八) 加强对地质勘查市场的引导与监管。全面掌握商业性地质勘查动态,引导社会投资者正确选择投资方向和勘查作业单位,确定合理的勘查实施方案。建立地质勘查奖惩制度,组织对地质勘查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将恶性竞争、欺行霸市、弄虚作假等扰乱市场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列入 “黑名单”予以曝光。倡导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地质勘查市场行为。建立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档案及信用评价体系。
( 九) 推进地质勘查行业技术进步与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开展地质勘查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提高地质勘查技术和装备的国产化水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加强地质科技人才培养,改善地质勘查单位科技人才结构。
( 十) 促进地质勘查行业的交流与联系。依托地质勘查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开展地质勘查理论、技术和方法的培训、咨询等活动。建立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机关与地质勘查行业各单位联系与磋商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共同探讨地质勘查行业有关问题的解决途径。
( 十一) 制定地质勘查规划和行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指导地质勘查工作布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战略研究,明确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方向。
( 十二) 制定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调查公益性地质工作基本情况、各类企业投资地质勘查的基本情况、商业性地质勘查政策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对实行属地化管理和中央管理的地质勘查单位有关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和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健康发展。
( 十三) 强化地质勘查行业信息服务。从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入手,理顺数据统计渠道,建立地质勘查行业专项统计分析制度,全面掌握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分析地质勘查投资、人员投入、勘查工程总量以及新技术、新方法利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发布地质勘查情况公报,为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提供基础信息。加快地质勘查行业信息服务的现代化建设。
三、做好当前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若干要求
( 十四) 认真落实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各级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健全管理机构,理顺管理关系,切实履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责。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明确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职能机构,落实主管领导的责任,创造必要的条件,保障工作经费,并制定本地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于 2007 年 1 月底之前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 十五) 调研摸清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状况。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企业和单位改革发展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研,摸清地质勘查市场和地质勘查队伍的现状与问题,总结成功的经验和改革发展的模式,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并编写调查研究报告,于 2007 年 6 月底之前报国土资源部。
( 十六) 加快推进地质勘查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部有关司局要对国家关于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和中央管理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排查。对已经落实的政策,要认真总结成效和经验; 对尚未落实的政策,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尽快落实。贯彻落实情况于 2007 年 3 月底之前报国土资源部。
( 十七) 定期发布地质勘查成果信息通报。要强化对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成果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工作,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和地质勘查成果信息通报制度。自2007年起,各省 ( 区、市) 每年第一季度要发布本地区上一年度地质勘查成果信息通报,并按统一要求报送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汇总发布全国地质勘查成果信息通报。
国土资源部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贵州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答:(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准确掌握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现状,认真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88号)、《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文件要求,我厅对省内当前地质勘查行业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形成本...

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改革发展趋势
答:(二)编制地勘产业规划与计划 主要是组织制定地勘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实施步骤及主要措施;组织编制长期、中期的地勘规划与计划。这是政府对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国家仍然有大量地勘费对地勘产业活动进行投入的情况下,搞好地勘产业规划与计划就更为重要。编制地质勘查规划与计划的主要任务...

新疆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答:(六)其他产业基本情况 其他产业收入7440.77万元,为2005年末的6.07%。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进一步融入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地勘单位稳步发展的根本途径 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首先要依托地方区域经济,紧密结合地方区域经济的需求,制定明确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在总体发展思路上,我们确立了“十一...

地质勘查队伍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答: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关注地质勘查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地勘队伍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地勘队伍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几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地勘队伍属地化后较快地融入了地方经济,为寻找对我国经济建设起支撑作用的矿产资源作出了贡献。但是,当前地勘队伍在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经济...

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与发展
答:但是,地勘队伍的盲目发展,也造成了队伍结构比例失调,勘探力量增加过快,区调、普查力量没有同步发展,而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有所下降,同时由于将一支全国统一集中领导的地质大军分割为上千个省、专区、县领导的地方队伍,使地质队伍失去了机动性,削弱了国家重点地质项目的普查勘探力量。3年调整时期(1963年~1965年)...

关于推进地质勘查队伍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若干意见
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 [1999]37 号) 精神,促进地质勘查事业的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属地化后地质勘查队伍的指导,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现就地质勘查队伍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地质勘查队伍加快改革和发展的重要...

江苏省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调研报告
答: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促进地质工作改革和发展,地质勘查司组织由中国矿联地质勘查协会、部信息中心和经研院等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于2007年5月22日~27日到江苏省进行了调研。重点调研了地勘单位近些年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情况、基本经验和成效,地勘队...

化工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答:浙江地质勘查院、福建地质勘查院、山东地质勘查院、泰安地质勘查院、河南地质勘查院、湖北地质勘查院、湖南地质勘查院、广西地质勘查院、云南地质勘查院、贵州地质勘查院、陕西地质勘查院、地质研究院;另外还有3家全资企业:明达化工地质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中化恒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交融国际化工有限公司(宁波服务中心...

广西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答:为摸清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2007年7月16日,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组织调研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勘局联合召开了座谈会,实地调研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勘局(以下简称广西地勘局)的第四地质...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答:按照《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自治区境内已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填报了地质勘查单位情况表及相关数据。并核查了地质勘查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各单位报送的情况表和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我区地质勘查单位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