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经营人船舶经营人的法律地位[1]

作者&投稿:宜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法律层面上,船舶经营人可以以船舶所有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行为,前者为显名代理,后者为隐名代理。代理制度是社会复杂化的产物,它扩展了私法自治的范围,使得船舶所有人通过支付酬金,借助船舶经营人的运营能力实现自身经营目标。代理行为需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但合同法的引入引入了国际统一的灵活性,如隐名代理和委托人介入权的规定,但仍强调在隐名代理下,受托人的行为需基于委托人的授权。

在船舶委托经营中,船舶所有人通过两种方式授权船舶经营人:一是将经营人的信息公示在船舶所有权和营运证书上,即使船舶所有人未实际参与经营,也能认为经营人获得了授权;二是当合同明确船舶所有人的经营责任,并转移船舶占有和使用权时,授权通过合同实现,经营合同具有授权效力。

船舶经营人的身份是代理,其行动构成委托人与第三方的直接合同关系。如果经营人已登记并为第三人所知,不论名义,合同直接约束所有人和第三方。反之,若所有人未明确登记,合同当事人的确定会依据经营人的名义:以所有人的名义,合同对所有人和第三方生效;以经营人自己的名义,经营人成为合同当事人,但存在因第三人或所有人原因的介入权或选择权导致合同关系变动的情况。

总的来说,船舶经营人的法律地位取决于其行为的名义和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船舶所有人的授权和第三方的知情情况,这在合同的执行和责任归属上起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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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的法律地位
答:1在讨论《海商法》下船长的法律地位之前,有必要明确一下船长是不是《海商法》中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毫无疑问,《海商法》明确地将船长视为诸多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船长作为船舶所有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人与海事法律关系中的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表明了船长处于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的必然性。我国海商法学者也...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三章 经营行为
答:在经营行为方面,第十八条规定了禁止的行为,例如,不得以低于市场合理水平的价格服务,以破坏公平竞争;不得在账外给予回扣;不得滥用优势地位限制他人选择;不允许不具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以企业名义开展业务;以及任何被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后,第十九条指出,船舶管理经营人有义务向县级...

船舶聘任船长属于商业行为,船舶经营人可以自由决定吗
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聘任船长属于商业行为,船舶经营人可以自由决定。船长是船舶的领导,负责船舶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船舶的安全、运营和保护等方面负有重要责任。船舶经营人聘任船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且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答: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并同时申请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附送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材料,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一并审核、登记。第七条 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前款所称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
答: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3、船舶所有权人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一方面船舶所有权人负有特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船舶所有权人享有一些法定的特权,如责任限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章 船 舶第一节 船舶所有权第七条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

船舶优先权是什么
答:享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人,可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对海事请求的船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规定优先权的标的是包括属具的船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海事法律有哪些
答: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设施和人员以及船舶、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七条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域使用的监督...

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可以为水路运输经营者提供
答: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二)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三)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四...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船舶运输市场,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船舶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优化运力结构,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国内通航水域的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

船舶超范围经营对公司如何处理?
答:我国独立的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起步较晚,具有一定规模的船舶管理公司尚不多见,且业务范围相对较小。在我国,船舶管理人是航运市场的新兴参与者,目前法律对船舶管理人的规范多表现为行政法方面的规定,现行法律对其民事地位和民事责任问题大多没有涉及,船舶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责任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还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