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不能带什么东西 有什么东西不能带入地铁?

作者&投稿:陆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砍刀、美工刀等刀具,锤、斧、锥、铲、锹、镐等工具,矛、剑、戟等,以及其他可造成人身被刺伤、割伤、划伤、砍伤等锐器、钝器。

2、对2000毫升(含)以上白酒,5个(含)以上打火机,10盒或200根(含)以上火柴,以及其他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类,如花露水、洗甲水、发胶、摩丝等也作了禁带规定。

地铁有以下东西不能带进去:
1、花露水、香水、洗甲水、防晒喷雾等单品不得超过7毫升,累计不得超过1毫升或1公斤。
2、酒精、汽油这种易燃液体是不允许携带的,散装酒是禁止携带的,如用塑料袋盛装的散啤及散装白酒都是不能携带进站的。
3、枪支弹药(公务用枪、民用枪以及仿真枪等)、爆炸物(弹药、爆破器材及烟花爆竹等)、管制刀具等不允许携带进站。
4、禁止携带活禽畜以及犬、猫等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及易污损轨道交通设施、有严重异味以及影响乘车环境的物品。
5、海鲜或冷冻食品确定在运行过程中包装完好、无异味、无液体泄漏是可以携带的。
6、部分违禁品如易燃易爆、高压容器、刀具等物品属于危险物品,由于地铁车站空间环境的特殊性,出于对广大乘客的安全考虑,地铁站安检点不提供寄存服务。
7、普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折叠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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