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的保密制度 公安局保密条例

作者&投稿:费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建设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规划、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站、房产管理所、环卫处、行政办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规划选址、放线、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两书两证”发放、财务凭证和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建设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科室新增档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 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怎样做好涉密工程的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三、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秘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潜力、产品动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密级划分、第3条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晓范围

1)公司秘密(绝密、机密、秘密)总公司副/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 2)绝密级只限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

4)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2、保管备份

1)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秘密级资料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 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5)各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6)若发现或发生泄密情况,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责任与奖惩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 1)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2)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奖惩具体标准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2)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
  (3)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进行登记,不得由阅件人直接传给他人;
  (4)不得擅自存留传阅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5)传达国家秘密文件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
  (6)听传达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经过批准。
  符合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条件的机关、单位应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确定要害部门、部位;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具体的保密要求有以下几方面:
  (1)由机关、单位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人负责,定期研究和布置保密工作;
  (2)建立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及所属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将保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
  (3)对在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并进行涉密资格审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4)结合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5)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术防范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查处泄密事件。

安全保密六条规定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国防科工局印发的《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六条规定”》一、禁止私自在机关、单位登陆互联网。二、禁止在家用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三、禁止涉密网...

保密法规定的保密工作方针是
答:法律分析:密法规定的保密工作方针: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体现了保密工作的基本特点和规律。保密工作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保密工作必须以防范为主,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上,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窃密泄密事件...

怎样做好涉密工程的保密管理制度
答:一、对涉及国家,企业秘密的各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逐级签订保密责任书。二、严格执行泄密报告制度,不得延误和隐瞒泄密事件。三、成立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各项保密工作。四、保密工作将认真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五、把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

公安机关警务工作保密的规定
答:(三)院领导参加的尚未公布的各种涉密会议及活动内容;(四)机关各部门的涉密业务工作情况,包括组织人事、案件情况、技侦手段、行动方案、羁押地点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卷宗、询问笔录、举报材料、来信、来访情况等;(五)涉密传真、电话会议的有关文件、资料及内容;(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七)检察机关武器弹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于1990年4月25日以国家保密局令第1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保密制度,奖惩,附则5章41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6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
答: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重要涉密会议应采取哪些主要保密措施
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根据会议、活动的内容确定密级,制定保密方案,限定参加人员范围;(二)使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三)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国家秘密载体;(...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
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法律...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答:综上所述:《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涉密工作中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各涉密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规定,建立健全定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保守。同时,加强保密措施和监督检查,防止泄露和违规行为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条规定:...

对涉密人员上岗有哪些保密要求
答:对涉密人员上岗要先经过培训,签订承诺书,在岗涉密人员分类管理。《保密法》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