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汇收入申报单 个人取得外汇收入 如何纳税

作者&投稿:狂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居民个人外汇收入管理(一)目前居民个人外汇收入主要有以下内容:专利、版权:居民个人将属于个人的专利、版权许可或者转让给非居民而取得的外汇;稿费:居民个人在境外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的外汇稿费;咨询费:居民个人为境外提供法律、会计、管理等咨询服务而取得的外汇;保险金:居民个人从境外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性外汇;利润、红利:居民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及持有境外外币有价证券而取得的红利;利息:居民个人境外存款利息以及因持有境外外币有价证券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年金、退休金:居民个人从境外获得的外汇年金、退休金;雇员报酬:居民个人为非居民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外汇;遗产:居民个人继承非居民的遗产所取得的外汇;赡家款:居民个人接受境外亲属提供的用以赡养亲属的外汇;捐赠:居民个人接受境外无偿提供的捐赠、礼赠;居民个人合法获得的其它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二)居民个人外汇收入的处理1、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或携入的属于前项1-11所列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需解付外币现钞或者兑换成人民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的银行须审核规定的证明材料后登记备案,予以办理;(3)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上、20万美元以下的,应当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4)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应当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转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真实性后,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2、提供材料居民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需解付外币现钞或者兑换成人民币,必须向银行或者外汇局提供下列相关证明:(1)专利、版权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专利或版权证书、转让或者使用协议以及境外完税证明;(2)稿费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已发表作品、境外完税证明;(3)咨询费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咨询协议以及境外完税证明;(4)保险金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保单、索赔书、理赔证明;(5)利润、红利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投资协议或者股权证明、利润分配决议或者红利支付书、境外完税证明;(6)利息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债券或者债券登记证或者存款利息清单、境外完税证明;(7)年金、退休金: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在境外工作证明、境外完税证明;(8)雇员报酬: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雇佣协议、境外完税证明;(9)遗产继承外汇: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公证书、境外完税证明;(10)赡家款: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说明书;(11)捐赠外汇: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捐赠协议;(12)居民个人遇有本办法未列入的其它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且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应当持真实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有关手续。二、居民个人外汇支出管理(一)居民个人外汇支出的主要内容居民个人出境旅游、探亲、会亲、朝觐、留学、就医、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用汇;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的用汇;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少量药品、医疗器械等用汇;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生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情况的用汇;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汇出的用汇;居民个人经常项目的其他外汇支出。(二)个人外汇支出的处理1、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金额在下列规定标准以内的,必须向银行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银行审核后,按照规定标准兑换外汇:(1)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标准: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含2000美元)等值外汇。(2)自费朝觐、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含2000美元)等值外汇。(3)其他需要兑换外汇标准:-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按照其学术团体规定标准兑换外汇汇出;-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药品、医疗器具等特殊用汇,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以内的等值外汇;-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生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用汇,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等值外汇汇出;-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等值外汇汇出;-遇有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用汇,金额在500美元(含500美元)以内的由银行兑付;-14岁以下儿童出境的,供汇标准减半。 2、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因私兑换外汇超过规定标准,并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持下文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兑换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2)一次性因私兑换外汇超过规定标准并在等值1万美无〈含1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转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予以供汇。3、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必须向银行或者外汇局提交下列有关文件:(1)居民个人因私出境旅游、探亲、会亲、朝觐、留学、就医兑换外汇除向银行提交本人户籍证明及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已办妥前往国家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和出境证明,自费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自费就医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地的地区(市)级医院证明附医生意见以及境外医院的接收证明;-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定居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提供注有“侨”字的外国人居留证和注有返回签证的护照或外国人出入境证;-出境朝觐人员须提供省级宗教事务管理局的文件。凡属通过旅行社组团出境旅游的居民(其护照附页备注栏内盖有“仅限一次旅游出入境有效”)由旅行社集体办理兑换外汇手续。凡自行出境旅游的居民可向银行直接办理兑换外汇手续。(2)居民个人因特殊需要申请兑换外汇必须向银行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须提供邀请函、电,工作单位证明及出境文件;-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须提供有关学术组织的证明文件;-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少量药品、医疗器具等特殊用汇,须凭所在地的地区(市)级医院证明附医生处方、本人工 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凭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证明;-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重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情况的用汇,须凭境外公证部门的有效证明,或者我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或者病人所在地(单位)的申请或者医院出具的处方;-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需兑换外汇时,兑换金额在规定标准以下的,凭真实的身份证明到银行办理;兑换金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凭真实的身份证明、出售证明以及携入境内的海关申报记录或境内原购物发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居民个人遇有本办法未列入的经常项目下的其他用汇,凭本人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文件和与用汇相关的证明材料。4、居民个人现汇帐户存款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的,须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3)一次性汇出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汇出手续。5、居民个人现钞帐户存款或者持有的外币现钞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上,1万美元以下的,须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外汇携入海关申报单或者银行单据或者银行证明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3)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汇出手续。银行、外汇局在审核外汇携入海关申报单或者银行单据或者银行证明后,须在相应的单据、证明上标注本次汇出金额和汇出日期。三、居民个人外汇帐户管理1、原则居民个人由境外汇入的外汇或携入的外汇票据,均可以开立现汇帐户存储;居民个人从境外携入或者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均可以开立现钞帐户存储。居民个人外汇帐户不得用于办理境内帐户间的划转及结算。2、居民个人将外汇收入存入外汇帐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存入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存入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须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银行登记备案后予以办理。3、居民个人从现汇帐户中提取外币现钞或将外汇帐户中的外汇收入兑换成人民币,比照前文规定办理。4、居民个人从现钞帐户中提取外币现钞,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提钞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提钞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须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银行登记备案后予以办理。

绝对不能填货款,可以填劳务费,我之前都是这样填的(我是广州这边的支行),没有什么问题,可以结汇,只是不知道东莞那边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因为中国是个外汇管制的国家,个人接受外汇汇款如果单笔折合美元在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上,需要向银行进行申报,即要填外汇申报单,所以建议你如果有大于2000美元的款项要收,叫汇款方分开来付。这样就不用进行申报,随时结汇。

如果是货款的话,必须要核销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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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收入申报~

一、居民个人外汇收入管理(一)目前居民个人外汇收入主要有以下内容:专利、版权:居民个人将属于个人的专利、版权许可或者转让给非居民而取得的外汇;稿费:居民个人在境外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的外汇稿费;咨询费:居民个人为境外提供法律、会计、管理等咨询服务而取得的外汇;保险金:居民个人从境外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性外汇;利润、红利:居民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及持有境外外币有价证券而取得的红利;利息:居民个人境外存款利息以及因持有境外外币有价证券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年金、退休金:居民个人从境外获得的外汇年金、退休金;雇员报酬:居民个人为非居民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外汇;遗产:居民个人继承非居民的遗产所取得的外汇;赡家款:居民个人接受境外亲属提供的用以赡养亲属的外汇;捐赠:居民个人接受境外无偿提供的捐赠、礼赠;居民个人合法获得的其它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二)居民个人外汇收入的处理1、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或携入的属于前项1-11所列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需解付外币现钞或者兑换成人民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的银行须审核规定的证明材料后登记备案,予以办理;(3)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上、20万美元以下的,应当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4)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应当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转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真实性后,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2、提供材料居民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需解付外币现钞或者兑换成人民币,必须向银行或者外汇局提供下列相关证明:(1)专利、版权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专利或版权证书、转让或者使用协议以及境外完税证明;(2)稿费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已发表作品、境外完税证明;(3)咨询费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咨询协议以及境外完税证明;(4)保险金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保单、索赔书、理赔证明;(5)利润、红利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投资协议或者股权证明、利润分配决议或者红利支付书、境外完税证明;(6)利息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债券或者债券登记证或者存款利息清单、境外完税证明;(7)年金、退休金: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在境外工作证明、境外完税证明;(8)雇员报酬: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雇佣协议、境外完税证明;(9)遗产继承外汇: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公证书、境外完税证明;(10)赡家款: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说明书;(11)捐赠外汇: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捐赠协议;(12)居民个人遇有本办法未列入的其它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且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应当持真实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有关手续。二、居民个人外汇支出管理(一)居民个人外汇支出的主要内容居民个人出境旅游、探亲、会亲、朝觐、留学、就医、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用汇;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的用汇;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少量药品、医疗器械等用汇;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生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情况的用汇;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汇出的用汇;居民个人经常项目的其他外汇支出。(二)个人外汇支出的处理1、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金额在下列规定标准以内的,必须向银行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银行审核后,按照规定标准兑换外汇:(1)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标准: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含2000美元)等值外汇。(2)自费朝觐、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含2000美元)等值外汇。(3)其他需要兑换外汇标准:-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按照其学术团体规定标准兑换外汇汇出;-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药品、医疗器具等特殊用汇,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以内的等值外汇;-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生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用汇,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等值外汇汇出;-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等值外汇汇出;-遇有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用汇,金额在500美元(含500美元)以内的由银行兑付;-14岁以下儿童出境的,供汇标准减半。 2、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因私兑换外汇超过规定标准,并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持下文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兑换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2)一次性因私兑换外汇超过规定标准并在等值1万美无〈含1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转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予以供汇。3、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必须向银行或者外汇局提交下列有关文件:(1)居民个人因私出境旅游、探亲、会亲、朝觐、留学、就医兑换外汇除向银行提交本人户籍证明及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已办妥前往国家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和出境证明,自费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自费就医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地的地区(市)级医院证明附医生意见以及境外医院的接收证明;-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定居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提供注有“侨”字的外国人居留证和注有返回签证的护照或外国人出入境证;-出境朝觐人员须提供省级宗教事务管理局的文件。凡属通过旅行社组团出境旅游的居民(其护照附页备注栏内盖有“仅限一次旅游出入境有效”)由旅行社集体办理兑换外汇手续。凡自行出境旅游的居民可向银行直接办理兑换外汇手续。(2)居民个人因特殊需要申请兑换外汇必须向银行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须提供邀请函、电,工作单位证明及出境文件;-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须提供有关学术组织的证明文件;-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少量药品、医疗器具等特殊用汇,须凭所在地的地区(市)级医院证明附医生处方、本人工 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凭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证明;-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重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情况的用汇,须凭境外公证部门的有效证明,或者我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或者病人所在地(单位)的申请或者医院出具的处方;-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需兑换外汇时,兑换金额在规定标准以下的,凭真实的身份证明到银行办理;兑换金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凭真实的身份证明、出售证明以及携入境内的海关申报记录或境内原购物发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居民个人遇有本办法未列入的经常项目下的其他用汇,凭本人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文件和与用汇相关的证明材料。4、居民个人现汇帐户存款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的,须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3)一次性汇出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汇出手续。5、居民个人现钞帐户存款或者持有的外币现钞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上,1万美元以下的,须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外汇携入海关申报单或者银行单据或者银行证明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3)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汇出手续。银行、外汇局在审核外汇携入海关申报单或者银行单据或者银行证明后,须在相应的单据、证明上标注本次汇出金额和汇出日期。三、居民个人外汇帐户管理1、原则居民个人由境外汇入的外汇或携入的外汇票据,均可以开立现汇帐户存储;居民个人从境外携入或者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均可以开立现钞帐户存储。居民个人外汇帐户不得用于办理境内帐户间的划转及结算。2、居民个人将外汇收入存入外汇帐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存入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存入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须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银行登记备案后予以办理。3、居民个人从现汇帐户中提取外币现钞或将外汇帐户中的外汇收入兑换成人民币,比照前文规定办理。4、居民个人从现钞帐户中提取外币现钞,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一次性提钞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2)一次性提钞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须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银行登记备案后予以办理。

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1995年4月1日起只公布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港币等三种货币的基准汇价,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的基准汇价不再公布。为了便于纳税人申报纳税和税务机关征收审核,经研究,现将企业和个人计税时使用的外汇牌价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收入和所得为美元、日元、港币的,仍统一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上述三种货币的基准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二、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收入和所得为上述三种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的,应根据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主要外币的汇价进行套算,按套算后的汇价作为折合汇率计算缴纳税款。套算公式为:
某种货币对人民币的汇价=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价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该种货币的汇价
三、企业和个人在报送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汇价折算的计算过程。
按照法律,只要是营业收入,即使是向国外企业收钱,不需要开具发票,也要交税的。
只有非营业收入,才能不交税.比如之前借给对方100万,对方还钱了,是不需要交税的(当然,利息是要交税的)或者是之前已经确认收入,已经交过税了,对方只是把应付款付过来,也不需要再次交税。
营业收入不交税是违法的.即使做账来掩盖,事实上,只要认真查账,没有查不出的财务舞弊。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境内公司向境外提供技术服务获得的外币收入如何申报?
答:(二)收款人须依据交易内容和收款通知书,按照《涉外收入申报单》(分对公、对私两种)的格式和要求,逐笔填报申报单一式三联,并将申报单交其解付银行。�(三)解付银行在收款人报送的《涉外收入申报单》加盖营业员私章后,将其中第一联转送至外汇管理局,第二联妥善收存(银行须保留原始申报单...

关于涉外收入申报单
答:银行受外管局监管啊,你的外币户都是经外管局批准开户和办理各种境外收付汇的,你应该有个〈外汇登记证〉,每年都要年检呢,还有涉外收入申报单都是外管局印制和发到以下银行的,相当于你的每笔收付汇,都是受外管局监管的。

涉外收入申报单上我核销单号码输错了怎么办?
答:你是不是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输错了?若你还没有“复核”,可以直接修改,有一个图标像一张图片一样叫“修改”,可以点击后进去改。若你已经点选“复核”,就比较麻烦了,只能找这家银行做外汇收款的操作员帮你在银行系统上修改了。

工商银行外汇要开证明证实美金合法性,才可以让入账,不然钱就会被退回...
答:开证明的流程及方法:如您接收从境外汇向境内的外币,收款人为境外个人(即非居民个人):客户均需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无免申报情况;收款人为境内个人(即居民个人):客户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T日)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日)后5个工作日(T+5)内办理款项申报,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

涉外收入怎么申报?
答:涉外收入申报指的是接收境外汇入的外币汇款,由于资金来源性质不同需要进行的申报。根据《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第三条 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入或涉外付款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以下称“申报主体”),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发生涉外收入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

写退赔外汇申请书的时候要求把申报单号写上去,请问什么是申报单号?在...
答:你收到外汇的时候,银行会要求你填写一份国际收支申报单,这个单据被录入系统后,银行会为这笔外汇收入编制一个编号,就是申报单号。你问问给你做收款申报的银行吧,申报单一式几份的,本来你那份上应该也有,估计他们当时没给你编码,但他们留存的那联上是有的。你叫他们给你查查看 ...

请教一下各位外汇收支网上申报怎么操作
答:以企业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涉外收入申报单->申报信息录入。系统会自动显示待申报的信息列表页面(按照收/付汇日期升序排列),如图8所示:申报数据录入。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点击相关的申报号码,进入申报单录入页面。页面显示该申报单的基础信息 录入申报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凭证的种类包括
答: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凭证的种类包括: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各国政府为完成国际收支统计所需数据的搜集方式。它可以采取直接申报的办法,即申报人一与国外发生交易的居民(个人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向政府部门直接申报的办法,如澳大利亚采取的方式;也可以采取...

出口报关单号和收汇申报单号如何查找一一对应?
答: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你收到外汇的时候,银行会要求你填写一份国际收支申报单,这个单据被录入系统后,银行会为这笔外汇收入编制一个编号,就是申报单号。报关单号可以直接...

国际汇款申报单据包括涉外收入申报单
答:采取间接申报与直接申报、逐笔申报与定期申报相结合的办法。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七条 中国居民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地申报其国际收支。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八条 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与非中国居民进行交易的,应当通过该金融机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交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