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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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内容

  一、会计事务所工作内容接受指定,合理选派工作人员

  会计事务所接受指定担任管理人后,应根据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成立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并依据破产案件的复杂程度选派项目组组成人员。

  选派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工作人员,是会计事务所尽责履职的保证。按照管理人需要履行的职责要求,管理人参与企业破产案件甲理,涉及到会计、甲计、资产评估、诉讼、仲裁、拍卖、财产管理、方案制定和营业等多方面事务。因此,会计事务所接受指定后,应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必要时可通过聘请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也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重整期间的营业事务。

  二、会计事务所工作内容完整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在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时,会计事务所应根据《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要求债务人移交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最少一年内的账簿,并对移交的账册、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进行核对,登记造表,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应注意向债务人收集已经向法院提交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收集资产的抵押、担保合同、贷款合同、抵押、担保物清单;根据债务人移交的资产明细账,与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一起核查实物资产实存数量,确认资产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核对债务、债权清册余额与接管的账面余额是否一致;设定抵押、担保的资产实存数量与抵押、担保物清单是否一致。对已接管的债务人的财产、账簿等资料,应由管理人聘用的工作人员与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一起负责管理、保管,并明确相关的管理办法。

  接管债务人财产后,会计事务所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债务人的企业经营现状、技术人员构成情况、严品生产的技术情况、设备完好情况、市场适销情况以及销售的盈利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以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三、会计事务所工作内容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会计事务所接管债务人财产、账簿、文书等资料后,应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尽快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准备资料。

  一方面,要按《破产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债务人破产申请裁定日的财务状况和破产申请裁定日前至少一年内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或审核,检查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有无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或放弃债权的行为;检查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有无属于债务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检查债务人有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

  在进行上述审计或审核时,管理人应对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分2006年8月27日(新《破产法》公布之日)前(包括当日)所欠和2006年8月27日后所欠进行调查并予以公示。还应关注债务人的出资人出资义务的履行情况,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情况,并将设有担保物权的资产与普通财产分别造册。

  另一方面还要按照《破产法》第48条的要求,登记债权人申报债权。

  在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要求债权人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对债权人主张抵销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债权,应按《破产法》第40条的规定确定是否可以抵销。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同时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情况与债务人的账簿记载情况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告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会计事务所工作内容加强破产案件审理期间的日常管理,控制、监督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的发生

  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职责履行期间,应当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起,至重整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之日或法院裁定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以及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之日或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止。而会计师事务所对债务人的日常管理职责应贯穿于整个企业破产程序之中。

   会计事务所工作注意事项

  1.管理、监督共益债务的发生,使其最优化。由于共益债务可以以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因此,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会计事务所应加强对共益债务的管理和监督,力争共益债务发生最优化。如出现符合《破产法》73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情形,“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以及其他相关共益债务发生的实施主体为债务人,会计事务所应加强对共益债务的监督,必要时可选派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债务人所属行业专业知识的人员入驻债务人企业,进行事前、事中监督。

  2.关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如发现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或者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及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应及时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3.代表或协助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掌握债务人详细的法律关系变化情况。

  4.登记债权人未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但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

  5.管理、支付破产费用,对可控费用力求最小化。

  五、会计事务所工作内容及时进行破产清算,做好破产财产的变价、分配工作

  一般来说,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人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的工作,是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重点工作。此期间无论是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还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都直接关系着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会计师事务所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聘请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除债权人会议对非国有资产的破产财产的市场价格无异议并经法院同意后可以不进行评估外,其他破产财产在变价前均应进行评估。

  2.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应有利于破产财产的收益最大化。一般来说,对能够独立产生效益的生产线、流水线宜整体变现;对市场流通性强、二手设备市场活跃的通用设备应单台出售;对专用设备可考虑“打包”转让;对房屋、建筑物及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价,如国有土地使用权系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应采取“房地合一”变现,如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由于企业破产时,有关政府可以予以收回,应将房屋、建筑物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别出售。

  对专利、商标、工业技术、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如与能够独立产生效益的生产线、流水线关联性较强的,应与生产线、流水线一同转让。

  由于破产财产按整体或部分变价出售时取得的变价收入可能包括了有担保物权的财产,因此,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要说明取得的变价收入在有担保物权的财产和无担保物权的财产之间的划分方法和依据。

  如果破产财产采用拍卖方式变价,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中应说明拍卖底价和拍卖机构的确定方法。

  如果破产财产中有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中应将该部分财产单独列示,并说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

  3.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在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应注意:

  (1)虽然《破产法》第109条规定了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第132条规定同时了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2006年8月27日)前(包括当日)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109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因此,在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应将破产人在2006年8月27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分配顺序优先于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2)对破产人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应根据法释【2003】6号“如果企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履行了法定的甲批手续,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只有在以抵押标的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对剩余部分方可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将应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优先提存。

  4.会计事务所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5.会计事务所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根据法释[2002]23号第99条的规定办理移交原接管的账册、文书等资料。

  6.会计事务所工作内容 :终止执行职务后,应将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清册、计划、报告、方案、法律文书等卷宗材料整理归档,形成工作底稿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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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是干什么的
答:全面负责事务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检查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决议的实施;签署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法律文书;根据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聘任或解辞本所注册委员会主任、专业标准委员会主任、总审计师;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业务报告;主持研究本所...

在会计事务所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这个工作好吗?
答:(1)工作内容①鉴证服务:鉴证服务是会计师事务所传统和核心的业务,包括审计、审核、审阅和执行商定程序等业务。具体表现为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审核、期中会计报表审阅、特殊目的业务审计等。国外有些会计师事务所甚至已将业务大胆延伸到可靠性服务领域,如公证网站的安全可靠,学术奖选票结果、药物实验效...

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内容与程序中的出具审计报告阶段的具体内容?
答:11、撰写审计总结。12、完成审计工作情况核对表。13、完成业务复核表。14、正式签发审计报告。在结果出来后与委托方进行结果的初步沟通,由委托方的反馈添加必要的补充资料。结合之前的成果进行完善,最后经过审核,签字,盖章等手续后,由专人签订送达。业务内容基本完成,之后就需要进行项目的跟踪服务,确保...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具体包括
答:1. 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师会对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发现潜在的错误或舞弊。2. 内部控制审计:审计师事务所会评估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内部...

刚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但我完全不懂啊,想要知道外账整套账工作流程,以 ...
答:1 做账需要按照你的实际业务设置需要的会计科目;2 根据发生的业务(收付款的票据)编制记账凭证;3 根据记账凭证的科目、借贷方向、金额登记明细账,计算各个明细科目的发生额、余额;4 根据账务数据,编制费用分摊,税金计提,工资计提等等转账凭证;(归集成本费用、计算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等)5 登记明细...

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内容与程序中的完成审计工作阶段的具体内容?
答:(1)审核关联交易。关注期后事项和或有损失,评估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2)向委托人提出调整会计报表的建议。在审计报告编制之前,注册会计师会向被审计单位介绍审计情况。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法规,需要调整会计报表的重大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会计报表的建议。(3)处理未...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员是干什么的?
答: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员,主要工作就是拓展业务、联系与客户的关系,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x0d\x0a1、了解并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及未来发展;\x0d\x0a2、熟练掌握公司业务流程;\x0d\x0a3、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x0d\x0a4、根据市场营销计划,完成部门销售指标,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x0d\x0...

会计师事务所所做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
答: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的工作内容有:①检查会计账目,提出查帐报告书;②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制度的执行;③为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咨询,提供建议和意见;④代办申报所得税、申请专利权、企业成立及变更的登记、债权债务的清理、企业的解散清算等事项;⑤参与拟订公司章程、经济合同、协议、契约及有关财务会计的...

会计师事务所所做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
答: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在中国,政府发给会计师证书和会计师在社会上承办会计业务的制度,创始于中华民国时期的1918年——1928年,国民党政府规定,经会计师类科高等考试或会计师检核合格,取得会计师资格,领有政府机构发给的会计师证书的,可以充当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做什么的
答:\x0d\x0a在事务所执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都是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注册会计师,他们是事务所的核心人物,另外聘用大量的审计助理,做具体审计工作,实际工作一般都相当累,时间长任务重,出差多工作量大。项目结束后审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签字。\x0d\x0a在待遇方面,注册会计师的含金量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