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作者&投稿:勤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
(1)支付价款;
(2)验收标的物。
2、买方的权利:
(1)受领标的物;
(2)要求卖方按照约定给付标的物。
3、卖方的义务是:
(1)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交付标的物;
(2)交付相关单据凭证;
(3)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权利。
4、卖方的权利:
(1)取得相应的货款;
(2)要求买方按约定检验货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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