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在不在建工意外的责任范围内

作者&投稿:郸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在不在建工意外的责任范围内

你说的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

1、在工地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在建工意外的责任范围内;

2、尽管是本工地的工人,跑到工地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在建工意外的责任范围内;

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不在工伤后工伤保险的范围 厂方是否有补偿责任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学员在学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但在一次驾驶练习的过程中,意外地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在驾车过程中撞上了其他的行人,造成了他人的受伤,此次交通事故王某被认定为负全责。尽管教练在当时采取了措施,仍未避免事故的发生,这起交通事故应该承由谁担责任?王某还是教练,还是驾校?[案情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此,学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学员的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故意行为的结果,或者是当事人重大过失的结果,而教练员已经尽到适当的注意或者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没有能够避免违法行为或者事故的发生,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教练员的责任但是,教练员教授学员驾驶技术,是履行职务行为,学员在学成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教练员履行职务时发生的,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教练员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应由驾校承担。因此,本案例中驾校应对此次交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教练人员在教授驾驶技术的时候,应当尽到应有的义务。由于学习驾驶的人员并不具备独立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因此,即使实际的驾驶操作是由学习驾驶的人完成的,其行为的后果也应当由都练员来承担。这是一项新的规定,即在新的驾驶培训机制条件下,由教练人员承担学员的赔偿责任。“代负责任”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的确立,其主要目的在于强化教练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学员尚未取得驾驶资格,学员的驾驶行为处于教练人员的严格指导下,而且教练人员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控制机动车的条件下,认定学员的违法行为和赔偿责任由教练人员承担,从法理上讲也是成立的。 2、驾校对于其雇佣的教练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雇主责任。因为教练和驾校之间是雇佣关系,教练教授驾驶技术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雇主即驾校承担。事后驾校可以向有过错的教练追偿。 [案情结果][相关法规]参考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驾驶人考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认定

在驾驶人也就是学员没有明显故意情况下由驾校承担赔偿责任!

出差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您好!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至于出差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这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的,建议您最好与相关社保部门联系然后进行具体的认定。一般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此交通事故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属于

员工在送货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老板有什么责任

老板对事故本身不承担责任。但有责任和义务按工伤认定并赔偿。

城管车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用不用负责任

城管,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其执法行为受法律保护,但不能致身于法律之外。
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然后按认定的责任进行赔偿或者索赔。
法律链接:《交通安全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高速发生交通事故在放置警示牌的过程中造成二次事故的责任怎么算

按未保持正确的车距定性,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分析:前车虽然路中停车很容易造成事故,但因发生事故而停车是迫不得已的,不属于违法停车。又由于题目已经给出条件是已经打开示宽灯双闪,明确本车发生故障,只是还来不及放置三角牌的时间段中。这里注意了:放置三角牌不是承担责任的充要条件,因为事故车内人员别说及时,即便是去放置三角牌也未必行得通。而道路行驶中,尤其是高速公路行驶中对保持正确的车距是提到很高高度来要求的,如果连前车发生事故都看不见都疏忽或者说来不及,那么这个正确的车距在哪里? 前车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是指路中毫无警示的停车(即便遇到故障,未打卡双闪灯即可认为毫无警示),这种情况下都会造成后车误判从而引发事故,因此前车是要带责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算谁的责任

1工人引发的,工人和其所在公司都要承担责任,实行的是双罚制,工人将会承担过失放火罪的刑事责任;但是能证明工人是故意的,工人自己承担放火罪的刑事责任并民事赔偿
2居民承担责任,并且居民要承担过失放火罪的刑事责任,大楼有保险的,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3李某的责任,但是由于已经死亡,将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其遗产要首先赔偿大火损失
4如果是特大责任事故,实行双罚制,领导承担刑事责任,公司赔钱,公司将会暂扣或吊销执照
5只要是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过失造成的损失,都是双罚,所以监管单位要赔偿损失,因为王某死亡,其遗产要首先赔偿大火损失
6只要是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过失造成的损失,都是双罚,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7谁造成的谁赔偿,有责任人的也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还是双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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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竣工的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至一死一伤施工方有责任吗?道路未封闭,很 ...
答:施工方负有责任。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

干活工人出车祸死亡,但不在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有关系吗
答:干活工人出车祸死亡,死亡地点不在施工现场,应该和施工方没有关系。不过问题说明太简单,可以有两种情况分析对待: 假如这个工人碰到交通事故时候是执行工地方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候发生的,那么工地上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假如属于和工地工作任务无关的私自外出,也不是因为工作任务而受伤的,那么单位不需要承...

建筑工地现场工人在离开施工区域发生车辆事故属不属于建筑安全事故
答:工地外发生车辆事故,属交通事故,不属建筑安全事故。

道路施工导致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答:上述两种情况,由于公路管理部门施工时未设立明显标志,以及在公路的建设、养护中存在问题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公路管理部门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二、道路施工导致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目前,车辆的所有人与车辆的使用人分离的现象较多,有职务行为的使用、挂靠、出租、出借、承包等情况。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建高速公路上发生两车相撞是否属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答:看情况。如果两车都是施工车辆,那么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如果一方是非法进入工地的社会车辆,另一方是施工车辆,那么构成交通事故。不过,社会车辆要负主要以上责任。

道路施工中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
答:一、道路施工中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1、道路施工中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按造成车辆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如果施工人只是设置了明显标志但却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施工人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3)施工人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

因为道路施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谁来负责?
答: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设置或者设置不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责任就应该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如果道路施工过后没有放置警示牌,如果驾驶员在没有警示牌的情况下超速行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则驾驶员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在道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设置警示牌等警示标志,而驾驶人...

...中尚未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能按《道路交通...
答:不能!如果你是施工单位的车辆,那么按照工伤处理,双方协商,起点是责任各半。如果你是无关车辆,那么公路的业主负全部责任。要业主全部赔偿。因为业主要有专人看住路口,防止社会车辆进入的,没有尽到责任就要负全部事故后果。如果你是强行进入的,那么你负全部责任。

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答: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未按规定操作,因此造成通行人员及车辆受损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相关施工负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公共场所、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果未能按...

施工路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答: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上述两种情况,由于公路管理部门施工时未设立明显标志,以及在公路的建设、养护中存在问题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公路管理部门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车辆的所有人与车辆的使用人分离的现象较多,有职务行为的使用、挂靠、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