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 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哪个部门最有效?

作者&投稿:狄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分析: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可以找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解决的,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还有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质量有问题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协会应当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纠纷,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一)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拓展资料房屋质量的保修期(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住房投诉找哪个部门
答:房屋有问题找住建局投诉,业主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先与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开发商联系,业主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住建局投诉。一、房屋有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房屋有问题找住建局投诉,建设单位(开发商)是房屋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好房屋质量投...

房屋质量有问题哪个部门投诉
答:法律主观:投诉可以找以下单位: 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购房 人可以提出 退房 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如果市民遭遇交房日期延迟等 合同违约 行为,则可以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或者通过 诉讼 途径解决。法律客观:...

房屋质量投诉处理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
答:对于房屋质量投诉,可以向住建部门进行投诉。这部门有权力负责管理有关民用建筑施工、验收、维护、安全等各方面的问题,可以以下各种方式投诉:1. 去住建部门门市投诉,向部门工作人员说明投诉问题,此时需准备有关完善的材料,包括房屋质量投诉书,投诉问题具体描述,以及可能相关的相关材料,以便工作人员更加...

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哪个部门最有效
答:房屋质量问题投诉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析:1、找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如果是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找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3、同时,较为专业的质量鉴定,政府部门会寻找第三方中介机构,如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有关的质量评估。对房屋质量的认可,一般可以找中国国家认证认可...

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哪个部门最有效
答:如果房地产出现质量问题,首先要找开发商,可以要求开发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维修。如果开发商不愿意承担责任,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发包人不能解决或者对发包人的解决方案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鉴定或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住户可...

房屋质量问题到哪个部门举报
答: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到哪个部门投诉?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应向哪个
答: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 :a、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修复,并排除相关隐患,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向消费者交付房屋. b、要求解除合同:若不想要这套房屋,基于开发商违约在 商品房质量问题哪个部门管 - : 建设局 房屋质量问题应向哪些部门...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到哪个部门投诉
答:一、房屋质量行政主管机关:住建局。住建局下属有个质监站,主要负责对房屋质量的检验。可以向其投诉,质监站在接到材料后,应当迅速进行调查,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除责令其赔偿购房者损失外,还要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二、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解决。1、准备好翔实、充足的证据和...

房屋质量有问题找哪个部门
答:如果房地产出现质量问题,首先要找开发商,可以要求开发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维修。如果开发商不愿意承担责任,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发包人不能解决或者对发包人的解决方案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鉴定或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住户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