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征兵政策中的重大调整 2008年征兵兵种

作者&投稿:邗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从2008年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征集兵员的主体对象,不再是延续了几十年的高中以上城镇待业青年和初中以上农村青年,而是改为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为了提升学历标准,国家兵役机关甚至放宽了对视力等身体指标的要求。军队对高学历兵员的需求程度,前所未有。

  三方面原因影响兵员征集质量

  “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很多年来,参军入伍,除了可以圆很多年轻人的英雄梦,还是一条与上大学、招工进厂并行的选择和出路,具备同等竞争优势。

  但是,这种参军的热情从上世纪90年代以后,却悄然变冷。

  进入21世纪,尽管部队在兵员征集时,要求城镇兵员的文化程度要在高中以上,但事实上,真正完成高中学业的兵员,已经很难征集。

  一位作战部队的师政委曾经感叹:“我现在想选一个高中毕业生当班长,都很困难。”

  是什么原因导致优秀兵员征集困难?原因有三:高校扩招、选择增多和提干机会减少。

  首先是高校扩招。自1999年起,中国高校开始了大规模的扩招,扩招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规模就从1998年的108万人扩大到159万人,之后又连续几年大扩招。

  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突破500万人,而到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人数达600万,是1998年的近6倍。在北京,今年的大学升学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76%。

  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各类民办高校、专业技术学校的招生人数。如果加上,估计在1000万左右。很显然,经过高校的优势选拔以后,留给军队的选择余地已经不多。

  这还并不意味着剩下的青年都愿意到部队来。中国经济连续多年的高速发展,给了他们更多的选择空间。落榜的年轻人在经历了高考后,显然是没有耐心等待至年底征兵的,更多的人选择到沿海发达地区去谋求一份工作。在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很多村庄,已经很难找到在家务农的年轻人了。

  在军队内部,军官选拔模式也由过去的优秀士兵提干,转为了依托军校和地方院校培养,青年学生要通过考试进入高等学校,然后才能成为军官,而士兵成为军官的机会越来越少。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年轻人到军队来的积极性。

  三大原因,导致了新征集兵员质量连续出现滑坡。而士兵队伍文化程度的明显偏低,又影响和制约了部队战斗力的提升。

  提升兵员素质,调整兵员征集对象主体

  兵员质量的问题,近年来已经引起了军队各个层面的关注,提升兵员素质的各种试点工作也在不同的地区进行。

  比如军队开始在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中直接征集专业技术士官,进入部队担任司机、电工、护士等职位。有的军区通过笔试、面试和才艺展示等方式,公开选拔综合素质较高的女青年进入部队。

  在兵员征集改革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是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按照我国现行的兵役制度,对于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青年,予以缓征。因为观念问题,这种缓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变成了不征。

  近年来,国防部征兵办通过陆续试点,开始在全国推广了在校大学生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征集入伍的办法,并出台了一系列的辅助政策。

  但是,面对每年数十万的新征集兵员,几千名大学生兵员和为数更少的专业技术士官,不足以改变中国兵员结构现状。要想提升兵员质量,就必须要调整征集对象的范围。

  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国防部的兵役征集部门,终于在2008年冬季征兵前夕,做出了调整兵员征集对象主体的决定,并下发各级兵役机关执行。

  国防部征兵办的一名官员解释说,各级各类院校指的是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但不包括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的2008年度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08年夏已毕业的学生,还包括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正在实习、有参军意向的2009年毕业生。

  简单地说,2008年征兵,对文化程度的门槛提高了。征集高学历青年,成为衡量各级兵役机关2008年征兵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

  征兵标准有升有降,显示军队提升士兵文化素质决心迫切

  在提升文化门槛的同时,2008年的体检标准却有所放宽。除了一些特殊岗位,对陆勤岗位工作的兵员视力要求下降,而且学历越高、视力放宽的尺度越大。

  同时,对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参军年龄也放宽到了22岁。

  “有的岗位,戴着眼镜也不会影响完成任务的。相反,已经影响我们的战斗力水平的因素是士兵的文化程度太低。”国防部征兵办的负责人这样说。

  政治审查的条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动,家庭出身等事实上早以淡化的因素这次被更彻底的淡化,而道德水平和社会公德意识,成为了考评的指标之一。“一个主动参加社区义务工作的年轻人,我们认为他是具备基本的政治条件的。”这位负责人强调。

  而对于是否能按照提升后的标准征集到相当数量的优质兵员,国防部征兵办也表示了乐观的态度。根据国防部征兵办的统计,2007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人数已达2700万,2008年大专以上毕业生已达500多万人,各级各类院校可供军队挑选的男性毕业生近千万人,是一个庞大的高素质青年群体。

  在北京、上海等地,征兵公益广告、征兵动漫短片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开始在报纸、电视和地铁站里出现,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在街头、学校和社区里开展。宣传标语也由“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变为“男子汉到部队去!”“走,我们一起去参军!”等多样化口号。在北京的一所大学里,一个宿舍6名男生集体报名参军的帖子,在校园网站上广受赞誉。

2008年征兵条件~

征兵的标准?

  你是什么地方人!地方不同 征兵的兵种就不一样!例如南昌是: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已经正式铺开。为使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了解今冬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征兵程序,近日,记者就今冬征兵有关问题采访了宜春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姜国庆。
  记者:今年我市冬季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姜主任:我市今年冬季征兵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10月底前为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为体检政审阶段;12月为定兵运输阶段;明年1月为总结阶段。全市统一于11月1日开始体检,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记者:今年征兵工作有哪些新的调整变化?
  姜主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调整变化:(1)征集主体对象有较大调整变化。从今年开始,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新兵征集的主体对象进行了较大调整,征集的主体对象从过去的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的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包括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当年毕业的学生。
  (2)高学历青年征集的年龄规定有新的变化。从今年开始,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
  (3)新兵征集的体检标准有新的调整变化。主要是调整放宽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的视力标准,比如,陆勤兵中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视力不低于4.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视力不低于4.5,其他特种条件兵的视力标准另有规定;将艾滋病、吸毒和心理检测列入了常规检查项目,并新增加了心电图、腹部超声两项常规检查项目;对文身、文唇、文眉以及胸、腹腔手术、激光手术等十一项体检标准进行了重新明确。
  (4)新兵运输方式有新的调整变化。今年,南京战区和海军部队征集的新兵,由当地兵役机关直接送达部队,接兵部队不再派人来地方接兵。
  记者: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有哪些优先政策?
  姜主任:为抓好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四个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报名可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当地兵役机关会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受理安排。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按征集在校大学生相关规定办理,享受在校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2)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除器质性和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报名,县级兵役机关会全部安排上站体检。组织应届毕业生政审时,《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3)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本级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由上级兵役机关调整指标,尽可能保证双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能够参军入伍。调整确实有困难的,要优先批准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兵员去向上,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部队需求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会充分考虑其学历和专业水平,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优先。
  记者:今年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姜主任:除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应征入伍报名、体检、政审、定兵等优先政策外,省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08年开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此外,江西省征兵办还规定:今年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应征入伍由江西省征兵办根据应征青年文化专业情况,统一调配到技术含量高的部队服役。目前,江西省征兵办与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正在调研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的优待安置金等相关优惠政策,估计即将出台,适用于今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入伍青年。今年总体要求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不少于65%、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不低于15%。
  记者:今年我市在确保新兵征集质量方面有些什么举措?
  姜主任:市征兵领导小组针对今年征兵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出台四项具体措施。一是落实征兵工作公示制度。通过电视、报刊公开征兵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征兵数量、举报途径,对体检合格名单、政审合格名单、预定新兵名单和定兵名单实行“四张榜”,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落实全程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兵役机关全程参与征兵工作、全程监督廉洁征兵征接规定落实、全程查处征兵中的不正之风。落实好专武干部、村级民兵营(连)长和接兵干部共同走访制度,防止出现私下走访、私下许愿等问题。市征兵办举报电话为:0795-3237711,军分区纪检举报电话为:0795-3851234,并在宜春国防教育网上设立了举报邮箱。三是落实集体研究制度。坚持“集中定兵、集体定兵、择优定兵”的原则,排除各种干扰,严格按照基层武装部推荐、县(市、区)征兵办提方案、征兵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的程序审定新兵,组织公安、卫生、教育、纪检等有关部门和接兵部队“六方”参加定兵会,切实把现实表现好、文化程度高、有技术特长的青年,特别是应届毕业生优先征入部队。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省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今年凡发生一起责任退兵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两起以上责任退兵的,追究人武部主管领导责任;发生四起责任退兵的,追究县(市、区)征兵领导小组组长的责任。市征兵领导小组重申,今年哪个单位发生退兵问题,将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征集18--22岁的女青年服兵役。应征公民报名参军的一般程序是:到当地兵役机关报名,接受初步审查(包括身体和政治状况等);在体检站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接受政治审查;批准入伍。
  征兵体检: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标准进行了调整,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身高标准的调整,男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60厘米以上,调整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58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还规定了不同兵种新兵的身高限度。二是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三是视力标准的调整,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四是血常规、尿检等一些辅助性检查项目,重新明确了标准限度和把关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
  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
  第三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
  在二十二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
  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应征公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
  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征集。
  第四条 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根据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体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
  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也可实行按地区或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或县,可酌情减少或免
  除征兵任务。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所在军区提出的要求,有计划地划分技术兵征集区。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
  各军区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区)、军分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
  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征兵期间,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
  及其他有关部门成立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乡、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第八条 征兵期间,各单位应向广大青年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的教
  育,认真做好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积极报名应征。
  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九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应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
  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
  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
  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
  民。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
  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已登记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
  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为当年征集的对象。
  第三章 体格检查
  第十二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
  作。
  第十三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卫生部门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若干体检组,设立
  若干体检站,采取定点或巡回的办法进行;有条件的县、市,也可指定若干医院负责。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体检
  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条件》和有
  关规定,正确掌握标准,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六条 对准备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应进行肝功能化验(含表面抗原检查)和体格复查。潜
  艇人员的体格复查,由地区统一组织进行。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和空降兵的体格复查,由县、市
  组织进行。普通兵由县、市进行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过抽查,发现不
  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全部进行复查。
  第四章 政治审查
  第十七条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组织公安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
  第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县、市
  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
  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要弄清他们的表现并填写《应
  征公民入伍登记表》。
  第十九条 县、市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逐个进行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
  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第五章 审定新兵
  第二十条 县、市在审定新兵时,应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优先批准政治
  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第二十一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
  通知书》。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户籍管理部门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第二十二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
  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六章 交接新兵
  第二十三条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部队派人接兵
  的办法进行。
  第二十四条 由县、市派人送兵的,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师或独立团(武警部队以总队或独立支队,下同)为单位派出联络
  组,负责与有关县、市征兵办公室联系,商定送兵到达地点、途中转运和交接等有关事宜。
  (二)新兵分拨应相对集中,一个县、市征集的新兵补充到部队的单位,一般不超过三个师或
  独立团。
  (三)县、市应先派得力干部,负责将新兵送到部队的师或独立团。送兵干部与新兵的比例为
  一比三十左右。
  (四)县、市在新兵集中后,应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和必要的军事常识教育。
  (五)新兵送到部队后, 送兵干部应向部队介绍新兵的政治、身体、文化、特长等情况,办
  妥交接手续后及时返回。
  (六)部队 在新兵到达时,要热情欢迎, 并妥善安排好新兵和送兵干部的食宿。
  第二十五条 由县、市组织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的,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师或独立团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县、市联系,商定新兵
  报到地点、联系办法和接收等有关事宜。
  (二)县、 市应根据新兵去向、 人数进行编组,并指定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新兵担任班、排、
  连长,负责新兵途中的管理工作。
  (三)部队应在新兵报到地点的车站、码头设立接待组,负责新兵接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 由部队派人接兵的,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队应派思想好、政策观念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干部和医务人员,组成精干的临时接
  兵机构,做好接兵工作。
  (二)接兵干部到达接兵地区后,应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征兵办公
  室做好征兵工作。
  (三)各级兵役机关应主动安排好接兵人员的食宿,并向他们介绍征兵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
  意见,商定交接新兵等有关事宜。
  (四)新兵的集中与交接,可在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其他交通方便的地点进行。交接手续
  ,应在新兵起运前一天办理完毕。
  第二十七条 办理新兵交接手续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由县、市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交给部队,一份由县、市兵役机关
  保存。
  (二)县、市派人送兵或部队派人接兵的,交接双方应按照《新兵花花名册》当面点交清楚,
  并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名盖章。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一并交给部队。
  (三)组织新兵自行前往部队报到的,《新兵名册》、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应密封好,
  由指定的连、排长携带,到达报到地点后,交给部队。部队应按照《新兵花名册》清点人数,并将新
  兵到达时间、人数及时函告征集地的县、市兵役机关。
  第二十八条 县、市对集中的新兵,在起运前应进行全面观察,发现因政治、身体情况变化不符
  合新兵条件的,应及时调换,防止把不合格的新兵送到部队。
  第二十九条 新兵的被服,由军区、省军区(卫戊区、警备区)、军分区后勤部负责制定计划并
  调拨到县、市。武警部队的新兵被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后勤部负责制定计划并调拨到
  县、市。县、市负责在新兵起运前将被服发给新兵。
  第七章 运输新兵
  第三十条 在征兵开始前十五天,部队应以军或独立师(武警部队以总队或独立支队)为单位,
  派出联络组到达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定新兵运输计划。
  第三十一条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应根据新兵的人数和乘车、船起止地点,按照运输的
  有关规定,向军区运输部门提出新兵运输计划。
  第三十二条 铁道、交通部门应根据新兵运输计划,及时调配车辆,保证新兵安全到达部队。
  第三十三条 县、 市征兵办公室和接兵部队, 应按照运输计划按时组织起运。在起运前,应对
  新兵进行乘车(船)教育,防止途中发生事故。
  第三十四条 驻车站、码头的军事代表办事处应主动解决新兵运输中的问题。送兵、接兵干部和
  新兵应接受军代表的指导。
  第八章 检疫和退兵
  第三十五条 新兵到达部队后,应进行检疫。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
  防疫措施。
  第三十六条 新兵在检疫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可作
  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
  九十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作的,不超过四十五天。其中患传染病或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及时给予
  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县、市兵役机关,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
  再补换。
  第三十七条 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退兵的,须经驻军医院(武警部队经总队医院或地、市人民医
  院)检查证明,由师(武警总队)以上机关批准;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的,部队应事先
  与原征集的县、市公安局和兵役机关联系查实,由师(武警总队)以上政治机关批准。
  第三十八条 部队对退回的新兵,应做好思想工作,办妥退兵手续,派干部送回原征集的县、市。
  第三十九条 县、市兵役机关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应予接收,公安机关应予落户,原
  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应准予复工、复职。
  第九章 经费开支
  第四十条 征兵和兵役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开支,列入地方预算“兵
  役征集费”科目。
  第四十一条 兵役征集费开支范围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役机关和财政部门,
  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为武警部队征集的新兵所需经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按照本地区规定
  的征兵经费标准统一拨给。
  第四十三条 新兵被服调拨到县、市所需的运输费用,由军区后勤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
  总队后勤部分别负责报销。 县、 市下发新兵被服所需的运输费由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四十四条 征集的新兵,实行地方送兵或自行报到的,从县、市新兵集中点前往部队途中所需
  的车船费、伙食费、住宿费,由部队按规定报销;部队派人接兵的,自部队接收之日起,所需费用由
  部队负责。
  第四十五条 送兵干部同新兵一起中所需的旅差费和到部队后在办理新兵交接期间所需的住宿费,
  由部队按规定的标准报销;送兵干部在部队办理新兵交接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返回的差旅费,由县、
  市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 逃避兵役登记的,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经教
  育不改,基层人民政府应依法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征兵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征兵命令,确保新兵质量。对在征兵
  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收受贿赂、营私舞弊或玩忽职守使征兵工作受到严重
  损失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惩处。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由国防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入伍新政策
答:根据我国兵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2年最新的征兵政策为:变化一:男兵报名年龄、时间均有所调整一是应征年龄有所收紧。根据全国征兵网最新消息,自2021年下半年起,大学生应征报名年龄由往年18-24周岁,调整为全日制大学毕业生18-24周岁,非全日制大学生和高校在校生为18-22周岁。这意味着,只有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应征...

中国最新的征兵规定
答:3、定向培养军士 招生对象: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条件要求:具备义务兵征集标准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高校新生或在校大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2、...

2023年征兵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呢?
答:2023征兵入伍最新政策是:1、保留学籍 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2、免试读本科 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3、享受研究生专项招生名额 从2021年起,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2023年征兵最新政策是什么呢?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武装力量,最高军事机关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现役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组成。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第1年称为列兵,第2年称为上等兵,2年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以选改为军士。下士、中士称为初级军士,...

2023年征兵最新政策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武装力量,最高军事机关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现役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组成。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第1年称为列兵,第2年称为上等兵,2年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以选改为军士。下士、中士称为初级军士,...

大学生征兵的相关政策
答:1、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2、服役期间的有...

2023年大学生征兵入伍最新政策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武装力量,最高军事机关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现役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组成。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第1年称为列兵,第2年称为上等兵,2年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以选改为军士。下士、中士称为初级军士,...

2021年征兵入伍申请体检新政策
答:2021年征兵入伍申请体检新政策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标准进行了调整,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身高标准的调整,男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62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60厘米以上,调整为158厘米以上,还规定了不同兵种新兵的身高限度。二是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

2023年大学生征兵政策?
答:2023大学生征兵入伍最新政策:一、报名时间 男兵应征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前。女兵应征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前。二、征集对象及年龄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

2023征兵二次入伍政策详细
答:4.提高军人待遇 新政策不仅有所加强招收方面的正面措施,也在军人待遇上做了相应的改变。政策中提出,将加大军人基本薪酬和补贴力度,逐步缩小军队与社会的薪酬差距,让广大军人享受更好的物质待遇。同时还注重改善文化、医疗、体育、住房等方面的条件,提高了军人生活质量。总的来说,2023年征兵二次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