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什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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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是宗教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有利于宗教活动场所更好地为信教群众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信教群众的欢迎和支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成员,经民主协商推选,并报该场所的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在登记前,应当由筹备组织负责,民主协商成立该场所的管理组织。管理组织应当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主持宗教活动的其他人员和设立地信教公民代表等组成。”上述规定对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管理组织主要有四方面要求:一是必须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二是管理组织通过民主协商方式产生;三是管理组织成员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主持宗教活动的其他人员和设立地信教公民代表等组成;四是管理组织人选须报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各教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等制定了本教场所管理组织的具体管理办法。例如中国道教协会《道教宫观管理办法》规定,道教宫观管理组织成员“要在充分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由常住宫观道众选举产生”;中国伊斯兰教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规定,清真寺的管理组织成员“须经本坊穆斯林群众民主协商、推荐产生”;《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规定,教堂管理组织的成员“由本堂点信徒代表会议选举或协商产生”。  

   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职责,笼统地说,管理组织要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事务,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具体讲,管理组织的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安排、处理宗教活动和日常事务;民主理财,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账目,定期公布收支情况;保护和维护本场所的建筑、文物、园林等,搞好安全消防、卫生,维护正常秩序;维护本场所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处理宗教突发事件;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团结与宗教和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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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答: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经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开展宗教活动的固定处所。第十二条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向拟设立的场所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

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
答:第五条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第六条 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什么地方申请登记
答:《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内容如下: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

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
答:第五条 各宗教应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维护宗教团体、...

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2020修订)
答: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若干规定
答: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第二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四条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

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2019)
答: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宗教方针政策和...

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2006修正)
答:第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备设立以及合并、分立、终止、迁移、变更登记,应当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由信教公民组成的管理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应当制定管理章程,...

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2006修正)
答: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是指宗教与国家、社会、公民之间存在的社会公共事务。第三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常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第四条 ...

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答:经审查作出不同意决定的,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九条 宗教团体按照本团体的章程开展活动,对本团体的会员进行自律管理,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进行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