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个人土地外还有公共土地,这个钱该怎么分?是应该按照土地所有证上的人头分?还是按全村现有人口来分? 农村土地占地后给的补偿款是按地数给钱还是按人口给钱

作者&投稿:汪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村一级,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只有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才拥有。
如果是村委会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证》上的公共土地所得的款项,应该按照全村现有户口人数分摊;若是村民小组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证》上的公共土地所得款项,应按该村民小组现有户口人数进行分摊。因为按照《土地所有权证》上的人口分摊公共土地所得的款项,显然是不合的。“公共土地”无论是属村委会一级的或村民小组的,它都属于该组织的公共成员所有;那么,它的所得,就该归该组织的所有成员所有。

拆迁与户口还有人头的关系~

每个地区的补偿方法不同,应当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
第二十七条 拆迁住宅用房,应当以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记载的事项作为安置计户依据,拆迁时符合市和县(市)、区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分户条件的,可以作为安置计户依据。
被拆迁住房的安置人口按照被拆迁人家庭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人口确定。虽有常住户口,但系寄居、寄养、寄读的人员,不计入安置人口。
被拆迁人家庭成员虽无常住户口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计入安置人口:
(一)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符合规定的现役军人;
(二)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三)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劳动教养、监狱服刑人员;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情形的其他人员。
长沙市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其他的与户口没有关系。
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
第二十一条 安置补助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专业鱼池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征用果园、茶园的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四至六倍补助。征用其他经济林地按该土地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四至六倍的百分之七十补助。
(三)征用用材林地的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四至六倍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补助。征用荒山、荒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征用水塘、渠、坝等农田水利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四至六倍补助。征用水库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四至六倍的百分之六十补助。
(五)征用道路,需要易地重修的,按被征用道路的邻近土地类别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不需要易地重修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扩展资料:
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
第十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在发布征用土地公告的同时,应当书面通知公安、工商行政、规划等有关部门,在征地期限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
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入户或者分户的,应当经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
百度百科——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

一般来说,土地补偿费是按照面积,安置补助费是按照人口补偿。但是具体要按照各地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在具体的征地项目实施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都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并经过征地审批部门批准,因此,怎么分配各个项目都是按照补偿安置办法进行。
并且土地补偿费是否进行分配、分配多少均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权的范畴,其他人不能干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是否分配、分配多少土地补偿费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予以受理。
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决定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数额时,决定剥夺某一成员的分配资格,或者让某些成员分得多、某些成员分得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对此有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扩展资料:
农村承包地征地补偿款: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
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
2、安置费
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
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
3、土地补偿费
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地补偿

非法占用耕地怎么处罚
答: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居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区、自留山,也展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

我们家后院有一块地这块地呢 是公用的然后我们的邻居现在 争用了这块地...
答:①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即将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到占用以前的状态,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公共用地或未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恢复到占用以前的原貌;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原使用者,由此而给原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追究违法使用...

在村里没有户口但有土地,被占地了有赔偿吗?
答:与土地有关的补偿可能只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青苗费。事实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都是统一支付给村里的,而不是单独支付给土地所有者,这笔钱属于所有村民。这笔钱首先用于购买农村失地人员的社会保障。虽然你没有土地,但是如果你符合购买这种社保的条件,村里也可以为你购买这种社保。当然,不需要...

大家的公共土地,个人以办理土地证为名,把土地办理到个人名下,属于什么...
答:以个人占用公共土地也就是集体土地,这个应熟于占用公共财产罪。

屋外公共土地上的种植物如何证明私人的?
答:公共土地上种的植物不可能是私人的,这样的话就是请占公共财产

...在娘家没有迁出家里的田地出租一亩地600块租有七亩地出去这钱...
答:亲,户口在,土地与权利就在,所以田地出租的收益你应该有份的。建议可以与父母商量,尽量协商把事情处理好。毕竟是一家人,商量为主

土地可以私人买卖吗?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

集体所有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吗?
答:《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

日本现行土地制度 请问日本的现行土地制度是怎样的?土地公有还是...
答:在日本,除个人或股份(有限)公司等法人占有土地外,国家和都、道、府、县、市、町、村等地方公共团体也占有土地。(2)现行土地使用制。日本的国有和公有土地大部分是山林、河川、海滨地,占土地总资源的比例很小,因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并不很发达,且国有土地和公共土地主要是为了国家及国民的...

以前农村土地以一分地100元钱买给有能力种田的人,到现在房子拆迁了,这 ...
答:农田一直就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分配给个人耕种!那么,您所以的100元一分地,给他人耕种,如是属于出租行为,归属权仍是属于您!相反,如果当时是直接卖给对方,那归属权就已经归对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