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三级制与二级制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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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三级制与二级制区别
行政区划三级制与二级制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以下详细了三级行政区划和二级行政区划,看完你就知道了。
1、三级行政区划
三级行政区划制度(三级行政区划体系)指国家的行政区划共分三个层次,每个层次的行政区设政府。中国行政区划自辛亥革命建立中华民国之后,从宪法角度地方分为三个层次即:级:省级行政区;第二级:县级行政区;第三级:乡级行政区。
中国大陆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宪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各级行政区设政府。据此,“三级行政区划制度”为直辖市的基本行政区划制度。
2、二级行政区划
地级行政区,是我国行政地位与地区相同的行政区的总称,是我国的二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由省级行政区(仅限于省、自治区)管辖,
中国共计333个地级行政区,包括293个地级市、30个自治州、7个地区、3个盟。


三级行政区划制度(三级行政区划体系)指国家的行政区划共分三个层次,每个层次的行政区设政府。具体来说,就是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
二级行政区划制度(二级行政区划体系)则是指国家的行政区划只有两个层次,每个层次的行政区设政府。具体来说,就是只有省级行政区和县级行政区两个级别。
主要的区别在于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多了一个中间层,即县级行政区。在中国,这种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尤其体现在省、县、乡三级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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