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设立过程中应当注意什么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作者&投稿:兆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在设立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合伙人的选择 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2、合伙协议的签订 由于各合伙人都比较互相信任,加之企业设立之初对企业前景看好,对风险估计不足,有的合伙企业根本就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只是口头约定,这样一旦发生纠纷,自己的合法很难得到全面保障;有是虽有合伙协议,但事项约定不明,也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那么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伙财产的约定 所谓合伙财产就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因出资形式多样,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劳务出资等等。根据不同的出资,应当有不同的约定。具体说来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货币与一般财产所有权出资。一般情况应认定为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 第二、以土地、房屋出资。以土地作为出资的,只能约定以土的使用权出资,同时要约定折价份额及使用的年限,并办理登记手续。以房屋出资的,要明确是以房屋的所有权还是以使用权出资及折价份额,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以知识产权出资。如合伙人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出资时,要明确是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还是以使用权出资,并明确出资份额,如果是以使用权出资,同时还要约定使用的年限。 第四、以劳务及技能等出资。如合伙人以劳务技能等出资,要对劳务、技能达到的要求及其折价份额做一个明确的约定。 第五、对以货币以外的财产出资时,如果出现瑕疵,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 (2)企业事务管理的约定 第一、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第二、企业负责人的权限要约定明确。因市场瞬息万变,企业不可能事事都由合伙人会议决定,所以企业负责人的权限要约定清楚,究竟哪些事项由企业负责人来行使,哪些事项由合伙人共同决定,这样会使企业能够适应市场,也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合伙人会议投票机制要明确。在合伙人会议中各合伙人如何行使自己的投票权利一定要约定清楚。是无论投资多少一人一票,还是根据出资比例来决定票权。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只要事先有约定,就不会出现合伙人意见不一致而无法决策的现象。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方面~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一、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责任,以免引起冲突。二、确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共有财产权、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利润的分配权、查阅账簿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足额出资的义务、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只有确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司的运行才能得到保证。三、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即使是与亲戚朋友合伙,在成立公司之前,也应该要审查合伙人的资格,主要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四、财务账单一定要厘清。成立合伙企业,财务问题一定要重视。把财务厘清了,即使出现财务纠纷,也能有据可依,不至于影响合伙双方的利益和感情。【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人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1、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事务的执行等事项;2、在领取营业执照前,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3、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4、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第五条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
答: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

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答:尽管这里未具体说明“人”,是指法人还是自然人,但从整个条文内容看,应当指的是自然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即有书面合伙合同。它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本文件。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合伙事务执行、人伙和退伙、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均应在合伙协议中...

什么叫有限合伙企业?
答: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

二个人能否成立合伙企业?
答:问:什么是合伙企业? 答: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

请有与他人合资开公司的朋友支招
答: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还需要以其他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即承担连带责任。二十二、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有2个以上条件伙人,并且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答: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4、合伙协议中,还应当告别载明下列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

合伙企业法中合伙人入伙和退伙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答: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如名称标识、合伙人权利义务等也进行了详细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程序和责任分配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违法行为: 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行为可能涉及刑事追责,罚款和撤销登记,对合伙人参与竞争或交易的禁止也有明确要求。最后,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设立合伙企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答: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一、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人数,《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按照规...

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
答: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组织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单位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
答: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条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