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 我一时糊涂拿了他一点东西,他报警了,我过一天全部退还给他,如果他原谅我了,公安机关 员工离职了,他签的劳动合同要退还给他么?如果不是,劳动合同怎...

作者&投稿:席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要看员工拿的东西价值多少。将东西退回后,对方撤案之后也不会追究责任了。
老板拖欠工资,员工最好走法律突进进行维权。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只要他撤案就没事,如果没有你还要负责的

一点东西是多少,价值不是很高没事的

价格10万左右,

老板不给工资,我拿他仪器,他报警我偷,我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1、老板拖欠你工资,是他的过错,责任相应的民事责任,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
2、你盗窃老板仪器(老板不知该仪器去向,构成盗窃罪),你负刑事责任,仪器价值数额巨大,具体刑期忘记了,好像是3到5年有期徒刑。
3、拖欠工资与你盗窃仪器之间不产生关系。并不能说他拖欠你工资你就可以盗窃他的仪器。
4、如果老板有拖欠工资拒不支付逃跑情况,你可以限制其人身自由(且必须 立即 向公安机关报告)。

劳动者离职的,劳动合同不用退还给劳动者,公司应该保存好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后原劳动合同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应退回劳动者,因为公司需要将离职人员的劳动合同备案至少两年。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辞职不需要把用人单位那份合同给劳动者,但是员工离职后不要立马把劳动合同销毁或者遗弃,最好保留两年,如果立马丢弃在员工向劳动局投诉时就会有不必要的麻烦。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