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

作者&投稿:智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任何机关、单位和公民都必须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保密教育、监督和检查,对各种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举报和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第四条 对于为保守国家秘密作出显著成绩或者重要贡献的机关、单位和公民,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五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密工作制度;
  (二)指导和监督国家秘密的密级及保密期限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和专职、兼职保密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开展保密监督检查,组织或者参与泄密事件的查处,督促或者协助拟定对泄密事件的补救措施;
  (五)组织开展保密防范技术设备的研制、推广和应用工作;
  (六)审查和监督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工作;
  (七)管理和监督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的工作;
  (八)承办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事项。第六条 各机关、单位应当设置保密组织,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机关及所属系统、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第七条 涉及国家秘密较多、保密工作任务较重的机关、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保密人员,负责日常保密工作。第八条 各机关、单位的保密组织或者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保密制度;
  (二)对本机关及所属系统、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秘密的密级及保密期限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技术防范工作,查处泄密事件,负责组织制定对泄密事件的补救措施;
  (五)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程序性保密工作;
  (六)向主管部门和当地保密工作部门报告保密工作情况,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第九条 保密行政执法检查由各级保密工作部门组织开展,各机关、单位和公民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和支持。第十条 各级保密工作部门的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三章 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 凡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机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秘密载体规定位置上予以标明。第十二条 各机关、单位应当向有关人员宣传确定、变更、解除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并掌握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的具体办理程序。第十三条 确定、变更、解除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由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审定,具体办理程序(包括主办部门的拟办意见、请示和主管领导的签批意见以及实施的通知和日期)应当有文字记载。第十四条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程序办理。第十五条 已经决定撤销或者合并的机关、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原机关、单位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有关变更、解除秘密的工作,撤销的机关、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机关、单位负责;合并的机关、单位由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负责。第十六条 各机关、单位确定、变更、解除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保密工作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发现不符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规定程序的,应当及时通知其纠正。第四章 保密制度第十七条 国家秘密事项的产生、传输、存储以及承办过程,必须由有关机关、单位限定接触人员的范围。
  上级机关可视情况改变下级机关限定的秘密事项接触范围;下级机关无权改变上级机关限定的秘密事项接触范围。

河北省人民政府修改29件省政府规章目录~

一、第二十七条中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多不超过三万元”修改为“处以违法所得二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二、第二十八条修改为:“阻碍传染病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根据以上修改,对本办法有关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河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修正案

 第八条中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修改为“处以违法所得二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河北省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修正案
四、根据以上修改,对本办法有关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河北省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办法修正案

  将文中的“发展和改革部门”修改为“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

  河北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正案

 第二十条中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修改为“二倍”。

  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

 第二十一条中的“对有违法所得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对有违法所得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河北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修正案

 第三十二条修改为:“违法收购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由保密工作部门予以收缴;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北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修正案

 第十四条中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修改为“处违法所得二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河北省国家安全机关使用侦察证和车辆特别通行标志规定修正案

 第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正案
一、第二十七条中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多不超过三万元”修改为“处以违法所得二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二、第二十八条修改为:“阻碍传染病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根据以上修改,对本办法有关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河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修正案

 第八条中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修改为“处以违法所得二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河北省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修正案
四、根据以上修改,对本办法有关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河北省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办法修正案

  将文中的“发展和改革部门”修改为“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

  河北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正案

 第二十条中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修改为“二倍”。

  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修正案

 第二十一条中的“对有违法所得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对有违法所得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河北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修正案

 第三十二条修改为:“违法收购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由保密工作部门予以收缴;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北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修正案

 第十四条中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修改为“处违法所得二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河北省国家安全机关使用侦察证和车辆特别通行标志规定修正案

 第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正案

一、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管理办法
  (1997年1月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发布 根据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修正)二、河北省陆上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99年5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9〕第8号发布 根据2011年10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0号修正)三、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2008年2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2号公布 根据2011年12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7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11月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9号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6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6〕第1号第三次修正)四、河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1997年6月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0号修正)五、河北省土地登记办法
  (2009年11月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1号公布)六、河北省优秀运动员选招和退役安置办法
  (1994年1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0号修正)七、河北省旅游区旅游点导游人员管理办法
  (2002年3月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1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0号修正)八、河北省限制生产粘土实心砖管理办法
  (1998年9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8〕第11号发布 根据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修正)九、河北省经济信息保密办法
  (1995年12月1日省计委 经济信息中心 保密局冀经信〔1995〕20号发布 根据1998年1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第二次修正)十、河北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
  (1995年2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发布 根据2011年12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7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5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第二次修正)十一、河北省省级预算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5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8〕第5号发布)十二、河北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
  (2002年9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2号公布)

  附件2
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省政府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实施细则
答:各机关、单位确定密级、变更密级或者决定解密,应当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交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审核批准;工作量较大的机关、单位可以由主管领导人授权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负责人员办理批准前的审核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

什么是国家秘密?
答: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的密级,由高到低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内容
答: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交通部门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交通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交通保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口管理,密切协同的原则。第三条 各单位领导必须加强对保密工作的...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规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什么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或 ...
答: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

土地管理部门保密法实施细则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土地管理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保守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必须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和既确保...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规定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什么手续_百度...
答:向驻外机构传递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

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而制定的规定。法律依据:《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作出的授权决定和撤销授权决定,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作出的授权决定和撤销授权决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邮电部门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守邮电工作中的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邮电通信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邮电部门担负党和国家重要通信,传递国家秘密信息,是党和国家的通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秘籍氛围
答: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利益遭受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