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财物不卖时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买卖吗 法院是否可以执行股权,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方法

作者&投稿:子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果你不履行你的义务,那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可以拍卖。

同时具备下面四个条件,执行法院才可以委托拍卖机构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1、必须有拍卖根据。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因此,执行法院在委托拍卖前,必须做出拍卖裁定书。
2、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入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如果尚未查封、扣押,执行法院尚未占有或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就无物质条件,也不能完全保证买受人取得拍卖物。

3、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人民法院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履行义务,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方可将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如果被执行在责令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返还被执行人,不得再拍卖其物品。

4、强制拍卖的物品具有可转移性。禁止流通的物品,如金银、文物、毒品等,不得公开拍卖,只能交付有关单位收购或没收。

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啊

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哪些财产~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那么,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 《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
《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一、股权是否可以被强制执行
(一)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股东因其出资行为,以实物或金钱为载体,将其出资转化为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股东财产性权利的集合体,股权在变价时又可以价钱形式量化,因此股权具有典型的财产性。根据强制执行理论,凡具有财产价值者,均可为执行的标的,由此可见,股权的财产性是股权可供强制执行的前提。
(二)股权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项基本内容。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资产受益权。具体包括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是纯粹的财产性权益。共益权是指股东以公司利益为目的,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他,如公司经营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共益权虽不是纯粹的财产权,但其仍围绕着财产权这一核心而设,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财产权益。因此,股权的自益性和共益性是股权强制执行的物质基础。
(三)股权是一种可转让的权利,公司是以资本为基础而设立的企业,股东的地位以股东拥有的股份额为唯一确定的标准。股权的资本性决定了股权的非身份性和可转让性,既该股东与他人合意,可按股权的经济价值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他人因而成为股东并享有股权。股权的转让以股份或出资的转让为标志。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以股票形式体现的股权基本上是自由转让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在股东间的转让也不受限制,但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受到一定限制,一般要求国内公司须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的转让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因而,股权是可以自由转让的,因而能够被强制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方法
根据规定,我国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
3、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4、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法院什么时候可以强制执行
答: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 诉讼保全 或 强制执行 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财产怎么办?
答: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1)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

名下一无所有法院会怎么处理
答:(4)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强制执行来认真排查他的财产线索,通过法院的查询系统或者法官,是可以查出是否还有其他财产;(5)如果没有具体的财产线索,假如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在执行时效满了后再去申请强制执行,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6)如果已经穷尽所有办法依旧无财产可执行,法院可能...

...卖方不配合怎么办?可以强制执行吗?什么要求
答:在判决执行期内如果对方仍不主动履行,在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范围
答:农田和宅基地为集体所有,属基本生活保障,一般不执行 商店的货物可以执行,评估拍卖或抵债

农村房产可以被法院执行吗
答:农村房屋,法院可以执行。只是由于农村房屋的买卖有限制条件的,法院一般不会采取拍卖等方式执行。一般只会查封农村房屋。一、农村房屋被法院执行可以强制执行吗法院执行时,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房屋。但对于农村房屋,国家法律是限制买卖的,即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1、根据现行法规,农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

民事执行的财产范围
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第二百二十九条委托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

在法院强制执行中,如果却没有钱可以执行,又该怎么办?
答:一、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没有财产怎么办?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没有违反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只是没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

老赖名下没有财产,法院会怎么执行
答:如果确实无力偿还的,则可以中止执行,在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老赖确实无钱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般会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责令老赖定期报告财产情况。一、失信被执行人没有钱还会被拘留吗:1、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没钱还不会被拘留。2、被执行人没有钱和...

抵押银行的房产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答:抵押银行的房产法院能强制执行,只要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院执行中不能够无谓处置,意思就是明知抵押物的价值低于抵押债权,而强行进行拍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分析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