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违章建筑侵犯了谁的权利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的权利? 小区里违章建筑属于城管管还是物业管?

作者&投稿:集呼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果业主有违章建筑,违规装修,是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并不是侵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权利。

关于业主违规装修,违章建筑。

个人购买住房后,对居住环境改善的要求非常强烈,购房后再次装修已成必然,各种违规装修,违章建筑的行为不断发生,对于违规装修的行为国家也制定了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对房屋装修进行约束,这就要求物业公司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履行自己职责,保护相关业主的合法权益。

住宅装饰装修必须办理的手续

1、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在进行住宅房屋装修时,必须提前通知物业管理部门,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2、装修人员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小区出入证。

住宅房屋装修存在的违规行为及危害

1、住宅房屋装修存在的违规行为

破坏承重结构

在门口的对面墙开洞,用来做成鞋柜;门洞变换位置;在厨房间的承重墙内凿槽,用来放置消毒柜、微波炉和其他家用电器或柜子等;在卫生间的承重墙内凿槽,用来放置洗漱用品;拆除连接阳台的承重墙等。

随意拆除非承重墙体

业主为了增强采光或增加使用面积,在装修时将卧室、厨房及与阳台间的墙体或墙垛拆除,更换成门或柜子等,这种现象是很普遍的,认为非承重墙可以随意拆除。

屋顶及小院乱搭乱建

开发商为了房子更好销售,在顶楼设置了露台,而露台是与房顶的公共部位相连通的,业主为了增加使用面积在露台上随意搭建,却不考虑存在安全隐患。

封闭阳台

对于阳台两侧的落地窗,有的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将两侧的下半部分玻璃用砖封闭起来,这种现象也比较普遍。

装修扰民及装修垃圾的乱堆乱放,不及时清运

装修企业在装修过程中不按照装修协议的约定,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装修垃圾不进行袋装化,不按规定位置和规定时间进行清运。

擅自改动、封闭房屋原水、电、气、暖等设施。

护栏安装不遵守规范,安装超高超宽的护栏。

业主违规装修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危害

随意拆改楼体结构(承重墙、非承重墙体等)带来的危害

拆改承重墙不仅直接破坏和削弱了承重墙的承载能力,也破坏了楼房结构的完整性和抗震性,造成邻近墙体超重负荷,导致邻近墙体的开裂、倾斜等现象,会大大缩短楼体的寿命。非承重墙要承受墙体的自重,非承重墙也属于抗震墙的范畴。房屋的墙体、楼板和屋顶等不仅是起着分隔整个房屋居住空间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起着维系所有居住者居住安全的作用。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5条装饰装修活动中的禁止行为规定:未经原设计单位和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屋顶及小院私搭乱建的危害

房顶的私搭乱建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在露台上搭建的小房与楼房主体不是一体的,达不到应有的牢固程度,禁不起强风的袭击,存在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另外,也加大了楼体的荷载,加快楼体的下沉度。

小院是建房时统一规划留出的院落,在院内搭建小房会造成视线的障碍,也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美观,私自搭建的小房可能会存在安全隐患。对于私自扩充的院落,会占用公共部位,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6条中规定:装修人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另外,该办法第12条规定:在装修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封闭阳台的危害

业主对落地窗的局部进行封堵,封堵的部分不能和原有结构融为一体,导致极易开裂,发生墙皮脱落或封堵部位分离脱落带来的安全隐患。

应对违规装修行为的有效措施

1、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规定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若逾期不整改,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2、加强门卫的管理,对装修人员和装修车辆的进入进行严格的把关,做好出入登记工作。并对其查看是否办理施工准入手续,如未办理禁止进入小区,并及时告知物业公司,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3、物业公司可以对房屋装修有关规定做好宣传工作,提高业主对违规装修危害的认识,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

以上是我们针对小区住宅装修中常见的违规行为和危害进行的简单分析,针对各种违规行为物业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相信在物业公司和业主共同的努力下,物业公司在装修管理方面会更加成熟,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业主的违章建筑肯定是侵犯了所有业主的权利,毕竟你一家业主违章建筑有可能会影响整个小区的外观和美观,所以肯定是影响所有业主的权益。

业主的违章建筑违反了城建局的规划审批文件,是一种违章建筑,必须得拆除。开发商也要遵循规划审批。

物业公司要在小区内建违章建筑~

报建要符合3个条件:
1.经得产权人,也即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同意;
2.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如果是对原有小区设计规划进行变动的,需要原设计单位和原规划审批单位批准。
3.以书面形式报当地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获取相关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业主维权行动建议:
1.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房管局,建委以及城管大队等)举报违章建筑(该情况指上面所说第3种,即建设未获得审批);
2.向政府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当地基层政府反映物业企业擅自建车库(以上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有指导监督权);
3.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讼:起诉物业公司侵犯业主共同财产权利:a.擅自更改小区规划,破坏绿化带;b.在业主物业产权下建设车库。
另,由于物业侵犯的是业主共同权利,所以应当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权利代表,行使以上权利,特别是法律诉讼。

属于城管局管。以菏泽为例:
市城管局职能:
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1.对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墙开门、开窗的行为进行查处;
3.对在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以及公共设施、路面、立杆、树木等物体表面张贴广告、涂写刻画广告性文字、图案以及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影响城镇容貌和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查处;
4.对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擅自占用、破坏绿化用地和设施建造车位或其他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6.对擅自损坏、修剪、砍伐花草树木或破坏、改变绿化用途、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7.制止和查处擅自拆改供暖、供气管道和设施等危害建筑安全的行为;
8.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9.调解处理因上述内容引起的矛盾纠纷。


扩展资料
菏泽住建局等十部门将建立物业执法联动机制
物业公司虽然被誉为小区业主的“管家”,然而很多情况下,物业公司却因为没有执法权而“有心无力”。
近日,记者从菏泽市政府网站获悉,菏泽市政府发布《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菏泽将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通过明确各部分的职责,将执法末端变为管理源头,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小区内一旦出现相关问题,业主或者物业公司可根据该问题对应的主管部门,及时跟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解决问题。不但解决了小区物业公司多年来没有执法权的“尴尬”,也可以让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为业主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在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的同时,还将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物业管理执法快速联动机制。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工商局、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物业管理执法快速联动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职责范围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居民举报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对居民涉及物业管理的各类举报和投诉,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解决;
属于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范围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解决,确保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
参考资料:凤凰网- 菏泽住建局等十部门将建立物业执法联动机制
参考资料:大众网-在菏泽,小区物业管理各种问题归谁管?这里告诉你答案

业主违章建筑违反了开发商什么权利?
答:业主的违章建筑违反了城建局的规划审批文件,是一种违章建筑,必须得拆除。开发商也要遵循规划审批。

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该怎么办?
答:答案是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不能擅自拆除违章建筑。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

违章建筑的确认主体及权属认定建筑工程介绍?
答: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

我家对面的屋顶违章建筑,遮挡了我家的阳光,怎么起诉,能适用相邻权吗...
答:相邻权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相邻关系是指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者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侵犯相邻权属于对他人财产权益的侵犯,因此属于侵权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二百...

住宅小区私搭乱建、侵占绿地,应该由谁来管?
答: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侵害小区公共利益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对于部分业主私自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物管公司或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业主应当主动维权,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私搭乱建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私盖阳光房 属违法建筑 1、首先应明确业主独用露台为业主专...

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由谁行使
答:法律分析: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由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行使。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和《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及其设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

违章建筑处罚后的权属?
答: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物享有所有权,即使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未经过政府部门的许可,但其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因为是违章建筑而得全部否认。虽然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不能享有所有权,但应该享有使用权。因为一般违章建筑人建造房屋后自己都有使用,而且一般别人不得侵犯其对违章建筑的...

因违章建筑而受到权利侵害时的处理方法
答:但是,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并不等于允许公民、法人可以故意毁损、拆除违章建筑。根据法律规定,对违章建筑的确认和处理,只能由土地、城市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进行。如果公民、法人以违章建筑不合法为由,故意毁损、拆除违章建筑,实质上是滥用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权,其行为违反了我国...

小区业主违建物业有责任吗
答:法律分析:小区业主违建物业有责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未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

什么是违建?违建归谁管?
答: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违章建筑的认定,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范围,判断某一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必须由房屋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而拆迁人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都没有认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