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走了保险,我该怎么办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走保险后续我该怎么办?

作者&投稿:彭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走了保险的,我方经济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的由对方赔偿。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不赔偿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前几天出了个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走保险,现在我的车子修好了,对方迟迟不把修车款给我,我该怎么办?~

可以起诉,这是公民的正当权利。民事纠纷可以协商或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或申请仲裁。不管是在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只要是发生财产纠纷或人身关系纠纷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果确定是另一方全权负责,则不需要支付维修费用。他需要赔偿你的医疗费、工作损失费、交通费、汽车修理费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被保险人以外的车辆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报告警察,交通警察部门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制作交通事故确认书,并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进行界定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平等、主次责任和一方完全责任三种情况)。另一方不负责)。一方对事故责任确认不服的,可以在三天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逾期不申请复议的,责任确认生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被保险人以外的车辆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医院伙食费以及其他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和因旷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伤残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拓展资料:如何确定保险责任1. 确定主题在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一般都明确了保险事故必须是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先决条件,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2. 确定损害事件保险公司通常在其保险条款中列出可视为保险事故的具体损害事件。如碰撞、倾覆、火灾、爆炸、与车上人员意外碰撞等。只有当这些具体损失发生并造成被保险车辆的损失时,才构成保险责任。例如,自燃损失保险强调的是由于车辆自身系统故障而引起的燃烧;货物坠车责任保险强调货物坠车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构成保险责任。3.区域限制损害事件保险公司为指定驾驶区域提供专项保险,只有被保险车辆进入指定驾驶区域后因特定的损坏事件造成的损失才构成保险责任。离开指定区域,即使造成上述损失,也不构成保险责任。

交通事故后报了保险我就不用管了吗
答:不一定。撞车之后自己的全责走保险也是需要自己去管的,也就是说车辆报了保险之后,还是需要关注一下保险的理赔情况,只有在理赔彻底结束之后,整个的事故才算处理完。另外车辆被撞如果比较严重,自己购买的保险可能不够理赔的,这种情况自己还需要赔付保险责任限额外的部分。一般而言,发生事故后,首先要跟...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走保险,我能拿着钱吧
答:一、车被撞了对方全责走保险,当事人能拿着钱吗1、车被撞了对方全责走保险,当事人能拿着钱。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够的由当事人负责补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走了保险,我该怎么办
答: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走了保险,你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对接赔偿的事宜,如果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的,可以向侵权人再索要剩余的赔偿。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

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走了保险,我该怎么办
答: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走保险后续我该怎么办?
答:您好!对于您提出的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走保险后续我该怎么办?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判定对方全责,自己不需要支付维修费用。他需要赔偿你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修车费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走了保险,我该怎么办
答: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走了保险,无责任方应当要求其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走保险,我能拿着钱吧
答:车被撞了对方全责走保险,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者赔偿。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只要你是被赔偿人,赔偿金是向你支付的,你能拿到赔偿的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的车子在4s店修走的对方保险,我有权利管4s店要修车...
答:一般谁付费,谁要发票。既然对方全责,并且走的对方保险,修车费用就由保险公司支付,发票自然也就给了保险公司了,你就没有权利要发票了。不过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让对方帮助你和对方保险公司协商,让其给你出示发票。在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中有两点提到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对方全责的,是...

前几天出了个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走保险,现在我的车子修好了,对方迟迟不...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