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如何复议

作者&投稿:毓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分析:对消防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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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的行政处罚书上我已经签过字了,按过手印了,能提出复议吗?
答:如果是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你收到处罚书之日起60天内都可以向县级公安局或县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县级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你收到处罚书之日起60天内都可以向市级级公安局或县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派出所做出的处罚决定复议机关是哪
答:根据规定派出所罚款后行政复议的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对外做出行政处罚用的是县级公安机关的名义 ,因此,你要找的复议机关是本级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公安机关的上机指导部门即市级公安机关。 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罚决定,应当向派出所所属的区、县公安局申请...

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答:4、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三、行政复议受案范围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

行政复议需要到什么部门 履行什么程序?
答:行政复议部门申请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

对县级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满可向什么部门提出复议
答: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行政处罚后多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的整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行政处罚作出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

对交警罚单不服,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2)对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做出的现场处罚决定有异议的,被处罚人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信访科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做出的较大数额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应在行政...

行政处罚复议机关是哪里?
答:《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一般情况下,复议机关的就应当是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是同级人民政府。一,行政处罚复议机关是哪里? 如果是以分局的名...

不服授权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向什么单位提起行政复议?
答: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15条的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该向什么政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答: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