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 对方不给过户? 我买了二手房,对方不配合我过户,该怎么办

作者&投稿:出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果法院判决对方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予协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强制执行后对方仍然不予协助,法院可以直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就会根据法院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像你这种情况只能去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你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需要继承人到场签字认可。

全款买的二手房,如果对方不给过户的话,这个房子是没有办法给你的,因为这个房子并不属于你的。

二手房对方不给过户,如果对方不给过户,你可以准备相关的材料到法院起诉

期房不存在二手房,没有产权证不允许买卖,风险自担。

二手房卖方一直不肯过户该怎么办??~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