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轻微工伤不能再从事之前的工作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吗? 关于劳动法对工伤的规定,和因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协调其他工...

作者&投稿:彩彼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能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但是金额应该不理想。因为你工商的那一部分是得不到赔偿的。只能因为你不能从事原工作。如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你其他的岗位工作。你仍然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就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需要赔付你。赔付的标准就是你在公司工作,每一年补偿一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但是如果你拒绝去新的岗位,也是得不到赔偿的。虽然你到了新的岗位,仍然无法做从事工作。才可以得到赔偿。

这个不一定。除非是受伤后出具鉴定凭定残疾,如果能满足10级伤残的就有相应赔偿。

只要是工伤单位就应做岀赔偿,不论是否还能从事以前的工作。只是如果达不到伤残鉴定标准,以轻微伤来论,这个赔偿应不多。

这种情况单位会给你安排别的工作,因为你的工伤没有达到赔偿标准,所以不会给你赔偿的,单位对这类工伤赔偿很谨慎,有些从事危险一类的工作都是买了保险的。

因为轻微的工伤,不能从事之前的工作,当然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的。

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来工作 用人单位给职工有什么补偿办法没有~

1.如果是工伤,可以安排其他岗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1-6级,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级别不同,伤残津贴比例不同,大概为原工资的90%-60%。

2.如果不是工伤,可以要求休息。按工龄不同可以享有不同的医疗期。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

第2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3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法定医疗期过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按工龄支付补偿金。一年工龄一个月的补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的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申请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解释】如果你的伤现在还没有好,那么用人你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的伤已经好了。公司还是要适当安排你工作的。无法胜任原工作,可以另行安排其他能够胜任的工作。除非你不愿意做主动和公司提出辞职,那么就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决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显然以上要求你应该不符合。不过你可以自己寻找能够符合以上法律要求的条件来向企业索取赔偿金。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决劳动合同并与劳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终止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第四.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总结:
【如果想要赔偿金就不能自己主动辞职,而企业要辞退你还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就不能辞退你,但是工资待遇肯定不会是按照在职人员来发放。因为你还有很多保险,你还可以通过保险来得到补偿。】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去哪里做
答: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是由政府提供的统一平台上得出的第三方较为公平的结论;也是批准因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 位和恢复工作的科学依据。劳动者因工负伤,劳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会有三种后果:一是使劳动者可能永远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二是使劳动者不能再...

《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能认定工伤。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很棘手的工伤赔偿
答:如果是一种新类型的时效,目前的理论研究并不充分,单独规定这样一种时效并没有多大的意义,还不如直接取消来得干脆。其次,过了工伤认定时效,他消灭的又是什么权利?再次,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止、中断事由又是什么呢?能与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事由一样吗?此1年期间在有关法律没有修改之前,应允许劳动者...

满足工伤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
答: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

最低的工伤是什么标准?
答: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

公司以项目结束 不再需要该岗位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 ...
答: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审核通过是什么意思
答:另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调换因工受伤、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损害的劳动者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的科学依据。劳动者因工负伤,劳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会有三种后果:一是使劳动者可能永远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二是使劳动者不能再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工作岗位或职业,三是使劳动者本人...

二次手术取钢板不算工伤吗
答:因为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的话一般情况下也是按照工伤事故处理的,如果之前就是因为工伤导致的意外事故才安装钢板的话,取钢板的时候都不需要进行鉴定,但之前已经享受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取钢板的时候就不能再享受工伤待遇了。一、二次手术取钢板不算工伤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属于工伤复发,工伤人员...

出工伤、鉴定后、赔付有时间限制吗?
答:(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

...劳动法》有规定可以按事假处理吗?只有工伤才可以按病假吗?_百 ...
答: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