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经济适用房有效吗?产权归谁,被借方反悔怎么办 借名买经济适用房有效吗

作者&投稿:魏萧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肯定是无效的。之所以去借名购买经适房,表示你不符合申请经适房的标准。这种借名购买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2、如果借名购买了,产权当然归对方。因为是对方申请的,也是以对方名义购买的。你仅仅是一个出资人。
3、如果借名一方反悔,你最多把钱要回来,房子肯定不是你的。如果你公开这个事,对方因为欺诈,会被追回住房,取消申请经适房资格。而你本来就不符合经适房标准,这套房子只能被政府收回,而不会转给你。当然,房子被收回后,你可以要回房款。但是房款外其他费用基本就打水漂了,比如你装修了房子,装修费是没人退给你的

  借名买经济适用房无效,借名买经济适用房存在很大的风险。房屋产权的归属应以产权证为准,房屋产权登记在名义产权人名下,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在实践中往往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因如下:
  1、 从建设经济适用房目的考虑:
  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才推出这项针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在开发安居房和限价房的过程中,政府一般均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给予财政补贴,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从而享有的购房权,如果这类合同有效,就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安居房或限价房,而原应享受安居房或限价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初衷,因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
  2、 从无效的民事行为分析:
  这也是一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避法律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为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规定及《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产权的归属应以产权证为准,房屋产权登记在名义产权人名下。

借名购买经适房可能造成房产易主。

借名买经济适用房有效吗,借名买经济适用房产权归谁有~

无效的
经济适用房购买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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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经济适用房,存在非常大的风险。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在实践中往往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因如下:
1、 从建设经济适用房目的考虑:
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才推出这项针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在开发安居房和限价房的过程中,政府一般均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给予财政补贴,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从而享有的购房权,如果这类合同有效,就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安居房或限价房,而原应享受安居房或限价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初衷,因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
2、 从无效的民事行为分析:
这也是一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避法律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为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规定及《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产权的归属应以产权证为准,房屋产权登记在名义产权人名下。
(一)借方当时有资格买房的情况:
1、涉及的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问题,如果借方当时有资格买房,借方想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则首先得与被借方达成协议,得到被借方的转让许可(从当初被借方同意借方用其名义购买房屋的情况看,双方有协商的基础)。
2、按照经济适用房的转让规定办理手续,根据有关国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购买人可以直接补缴政府土地收益综合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并进行变更登记”。
如果双方同意转让,手续也只能在5年后办理。对此,双方可签订一个转让协议,约定房屋5年后办理过户,同时确定一个相对较高的违约责任,防止双方5年后可能的违约意愿影响协议的履行,从而保护双方的权益。当然,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转让意向,借方也只能将房屋归还被借方,同时向被借方主张借方支付的房款。
因此,如果借名买经济适用房被借方反悔,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归被借方所有,实际出资人借方对房产不享有基于物权上的所有权权利,但由于其实际出资,则其与被借方之间发生了基于债权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虽没有了房,但还有钱。
(二)借方没有资格买房的情况: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因此,不具备购房条件的借方为了购得经济适用房而与被借方之间达成的委托代理合同是违法的。法律不保护此种情形。
借名买卖经济适用房存在非常大的风险,在实践中,借名买卖屡屡因被借方反悔,容易引起房屋产权纠纷。

经济适用房产权
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为70年,产权是全产权,只要是符合规定的经适房都应该有房产证的,同时经适房是没有土地使用时间的规定的,上市交易后是根据普通商品房时间计算,即住房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超出时间是否可通过其他方法居住,现下还没有相关的消息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经适房和商品房的区别:①经适房是...

房产本性质:经济适用房交易后变商品房还是私房有什么区别吗?
答: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吗? 根据北京市人民**令〔1999〕第40号令规定和京房地字〔1999〕 第1077号文件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产权归职 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 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收益全部归个人。 三、购买经济适用房要花多少钱...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房产证区别是什么
答: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

经济适用房算名下房产吗
答:经济适用房是算名下的房产的,经济适用房有合法的产权证明,土地也是用的正常的国有土地。尽管对比一般的房产有些许差异,但是本质上还是一样的。虽然是算是名下房产,但是经济适用房还受到政策的诸多限制。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1、建设目的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具有保障性质,建设目的是...

经济适用房是大产权吗
答:2、土地性质不同购房者如果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话,要注意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由于能够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所占用的建设用地是行政划拨用地,而一般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是出让土地,不但要通过公开招拍的程序,而且要按拍卖成交价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3、产权不同大多购房者在...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可否转为商品房房产证?
答:应该说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登记,满足条件后可以转完全产权。以北京为例: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取得完全产权的条件: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

经济适用房产权问题
答:经济适用房是被拆迁房屋土地性质为“国土”的回迁房 属于保障房 经适房满5年 补齐土地出让即可上市交易成为商品房 经适房和正规商品房建造标准和整体小区环境等等有差距 因此其均价也是有差距的 第二 经适房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不菲 第三 经适房申请标准严格 并且排队拿方时间较长 如果光想着靠经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