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怎么列分录 下列不属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有( )。 A.商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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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与实施为企业非正常损失事项的计税纳税与会计处理带来了新的变化,现举例说明有关非正常损失税务会计上的账务处理:

[案例1]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某月末在财产清查中发现,库存原材料短缺5 000 元,经查短缺的原材料不含运费,是由于仓库管理员管理不善造成,经公司领导批示,应由仓库管理员赔偿500 元。

非正常损失原材料所涉及的进项税额=5 000×17%=850(元),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然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 000

贷:原材料5 000

借:管理费用 4 500

其他应收款———李某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5 000

如果该公司上述短缺的原材料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500 元,经查是由于被盗引起的,保险公司赔偿1 000 元。此时应把损失的原材料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包括对应运费部分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连同损失的原材料成本一并计入“管理费用”。

非正常损失原材料所涉及的进项税额由两部分组成:

原材料价格进项税额=(5 000-500)×17%=765(元);

运输费进项500÷(1-7%)×7%=37.63(元);

应做转出的进项税额为765+37.63=802.63(元)。

按照上述规定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 302.63

贷:原材料 4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02.63

借:管理费用 4 302.63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1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 302.63

资料拓展

税法关于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原来比较模糊、笼统,在实务中有时难以把握。为了便于操作,2009年1月1日,《增值税暂行条例》对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做出了新的修订。所谓正常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不可避免的损失。

比如:散装货物由于气温、干湿度的变化而发生的自然损耗;商业零售企业在差错率以内的短款;工业企业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定额以内的损耗;因市场原因导致存货减值造成的损失等。

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正常损失之外的损失,《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仅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取消了自然灾害损失和其它非正常损失。这样对非正常损失的准确规定是一大进步,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和征税人,充分体现税务机关人性化执法的理念。



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与实施为企业非正常损失事项的计税纳税与会计处理带来了新的变化,现举例说明有关非正常损失税务会计上的账务处理:
[案例1]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某月末在财产清查中发现,库存原材料短缺5
000
元,经查短缺的原材料不含运费,是由于仓库管理员管理不善造成,经公司领导批示,应由仓库管理员赔偿500
元。
非正常损失原材料所涉及的进项税额=5
000×17%=850(元),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然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
000
贷:原材料5
000
借:管理费用
4
500
其他应收款———李某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5
000
如果该公司上述短缺的原材料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500
元,经查是由于被盗引起的,保险公司赔偿1
000
元。此时应把损失的原材料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包括对应运费部分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连同损失的原材料成本一并计入“管理费用”。
非正常损失原材料所涉及的进项税额由两部分组成:
原材料价格进项税额=(5
000-500)×17%=765(元);
运输费进项500÷(1-7%)×7%=37.63(元);
应做转出的进项税额为765+37.63=802.63(元)。
按照上述规定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
302.63
贷:原材料 4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02.63
借:管理费用
4
302.63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1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
302.63
资料拓展
税法关于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原来比较模糊、笼统,在实务中有时难以把握。为了便于操作,2009年1月1日,《增值税暂行条例》对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做出了新的修订。所谓正常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不可避免的损失。
比如:散装货物由于气温、干湿度的变化而发生的自然损耗;商业零售企业在差错率以内的短款;工业企业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定额以内的损耗;因市场原因导致存货减值造成的损失等。
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正常损失之外的损失,《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仅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取消了自然灾害损失和其它非正常损失。这样对非正常损失的准确规定是一大进步,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和征税人,充分体现税务机关人性化执法的理念。

你好:
一般纳税人企业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需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营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希望可以帮到你!
望采纳,谢谢!

一般纳税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扩展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规定:“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
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扣进项税额

下列不属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有(A )。
A.商业企业的购进货物
B.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C.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D.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库存商品盘亏盈的增值税是怎么处理的啊?
答:一般纳税人存货对应的进项税额已经申报抵扣的,后续发生盘亏的,除需按照会计制度处理外,还要分析盘亏的原因,并做增值税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此,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盘亏,需要按...

如何处理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增值税问题?
答:一、正常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属于正常损耗,则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对于属于定额内合理损耗的处理: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二、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应交税费——应交...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转出分录【进项税额转出完整会计分录!】
答:例题1: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5月购进电脑耗材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20万元,增值税率为17%,运费1万元,增值税11%,并于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7月,该材料因发生火灾而全部损失。 分析计算:公司外购货物发生火灾而属意外损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涉及单位均为...

请问原材料盘亏的账务处理中,应交增值税的进项额需要转出吗?
答: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原材料盘亏,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有2种情况: (1)原材料属于正常盘亏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2)原材料属于非正常盘亏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3、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交...

进项税额转出的8种情形,应该怎样做账务处理
答: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

如何正确理解非正常损失产品进项税转出
答:进项税额转出是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及其他原因时,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应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若又发生冲销已转出的进项税额时,用红字记入。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谓非应税项目是只提供...

进项税额转出的8种情形,应该怎样做账务处理
答: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

下列各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有( )
答:正确答案CD 分析:A、自制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和 B、自制产成品用于对外投资应当视同销售 C、外购的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和 D、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改用于自建厂房不得抵扣,应当从进项税额中转出。

一般纳税人购进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时进项税能否抵扣?
答:1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如果是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是根据发票来确定的 2 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要作营业外处理,这其中会涉及到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因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得的货物如果没有取得增值税票 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二在此时作进项税额转出会减少应纳税额,为了控制企...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
答:(二)非正常损失 一般纳税人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已经运输费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应将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成本和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借方,经批准后将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