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打架 酒瓶打到别人头上 说是轻伤会判刑吗 已 我老公与人发生口角拿酒瓶砸伤别人的头那人报案了属于轻伤请问会...

作者&投稿:雪琼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酒瓶打到别人头上构成轻伤会判刑的。
轻伤的判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赔礼道歉的方式解决,请求对方谅解。如果双方达成和解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从轻处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进行民事赔偿。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用啤酒瓶砸别人头,按造成的后果处理。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前几天打架?酒瓶打到别人头上?说是轻伤会判刑吗?已~

酒瓶打到别人头上构成轻伤会判刑的。轻伤的判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赔礼道歉的方式解决,请求对方谅解。如果双方达成和解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从轻处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进行民事赔偿。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私了不会彻底解决问题,轻伤害并不一定能构成刑事案件,主要看是否已经形成刑事案件,你说的很模糊,不好彻底分析。
看受伤者是否已经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或者轻微的伤残,如果属于以上的情形,就构成刑事伤害,法律规定 轻伤及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主要就有看对方的态度了,如果是对方执意不愿意私了,你也没有办法的啊,张艺谋知道的电影《秋菊打官司》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你现在着急也没用,看看对方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了?有的人是为钱,有的人并不一定了,
如果非要走法律的途径的话,你还是找找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