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府关于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游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管理,建设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城市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是指在城市区域内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工具、空飘物等载体,设置的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灯箱、阅报栏、画廊、橱窗、门面牌匾、标志牌、标语、条幅等广告、宣传及标志性设施。第四条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全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并具体负责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人民政府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大连保税区(以下简称先导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管理工作。建设、工商行政、规划和国土资源、公安、房产、财政、物价、交通口岸等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协助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其造型、装饰应美观、新颖,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现代化城市的特点。第六条 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商业街的门面牌匾、橱窗及楼体广告,应采用霓虹灯勾画广告轮廓;
(二)临街广告和各类商家、店铺的门面牌匾应采用霓虹灯照明;
(三)城市公交站点、候车棚应采用灯箱式广告;
(四)中山路、人民路两侧以及火车站广场、中山广场、友好广场、人民广场内不准设置单立柱式广告;
(五)除机场、码头、火车站外的城市建筑物顶部不准设置字体广告。第七条 下列载体上禁止设置城市户外广告设施: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和市政府公布的重点保护建筑;
(三)交通安全设施、标志;
(四)风景名胜区及其控制地带;
(五)城市居民小区、公共绿地和风景林地;
(六)市政府规定不得设置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其他载体。第八条 设置大型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应先规划后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规划和国土资源、交通口岸、公安、工商行政等部门审定其选址、布局、规模、形式等,提出规划要求,并报同级政府、先导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第九条 利用市政公共设施以及在繁华地区、重点商业区公共场所设置大型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应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确定设置单位或个人。具体招标或拍卖办法,由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第十条 单位或个人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应持平面位置图和彩色效果图等相关资料,向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领取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设置许可证。其中占用或依附各类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应先征得其产权人或管理人的同意。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其他部门审批的,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一条 取得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设置权的单位或个人,应自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批准的地点和位置,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逾期不设置的,视为自行放弃设置权。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使用期限届满,需要延期使用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在设置使用期限内发生转让、变更的,设置单位或个人应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转让、变更手续。第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品交易、产品展销、宣传教育等活动,需要临时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应按批准的地点、时限和要求进行设置,期满当天必须自行拆除。节假日、重大庆典活动所悬挂的标语、条幅,设置单位或个人应在活动结束后的次日自行拆除。第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设置的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在批准的设置期内,因城市建设、市容管理和举办大型活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设置单位或个人应当服从。对有偿设置的,由拆除人给予适当补偿。

大连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管理,建设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城市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是指在城市区域内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工具、空飘物等载体,设置的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灯箱、阅报栏、画廊、橱窗、门面牌匾、标志牌、标语、条幅等广告、宣传及标志性设施。第四条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全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并具体负责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人民政府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大连保税区(以下简称先导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管理工作。
  建设、工商行政、规划和国土资源、公安、房产、财政、物价、交通口岸等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协助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其造型、装饰应美观、新颖,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现代化城市的特点。第六条 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商业街的门面牌匾、橱窗及楼体广告,应采用霓虹灯勾画广告轮廓;
  (二)临街广告和各类商家、店铺的门面牌匾应采用霓虹灯照明;
  (三)城市公交站点、候车棚应采用灯箱式广告;
  (四)中山路、人民路两侧以及火车站广场、中山广场、友好广场、人民广场内不准设置单立柱式广告;
  (五)除机场、码头、火车站外的城市建筑物顶部不准设置字体广告。第七条 下列载体上禁止设置城市户外广告设施: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和市政府公布的重点保护建筑;
  (三)交通安全设施、标志;
  (四)风景名胜区及其控制地带;
  (五)城市居民小区、公共绿地和风景林地;
  (六)市政府规定不得设置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其他载体。第八条 设置大型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应先规划后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规划和国土资源、交通口岸、公安、工商行政等部门审定其选址、布局、规模、形式等,提出规划要求,并报同级政府、先导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第九条 利用市政公共设施以及在繁华地区、重点商业区公共场所设置大型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应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确定设置单位或个人。具体招标或拍卖办法,由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第十条 单位或个人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应持平面位置图和彩色效果图等相关资料,向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领取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设置许可证。其中占用或依附各类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应先征得其产权人或管理人的同意。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其他部门审批的,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一条 取得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设置权的单位或个人,应自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批准的地点和位置,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逾期不设置的,视为自行放弃设置权。
  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使用期限届满,需要延期使用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在设置使用期限内发生转让、变更的,设置单位或个人应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转让、变更手续。第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品交易、产品展销、宣传教育等活动,需要临时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应按批准的地点、时限和要求进行设置,期满当天必须自行拆除。
  节假日、重大庆典活动所悬挂的标语、条幅,设置单位或个人应在活动结束后的次日自行拆除。第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设置的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在批准的设置期内,因城市建设、市容管理和举办大型活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设置单位或个人应当服从。对有偿设置的,由拆除人给予适当补偿。

大连市人民政府令
(第149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42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17年11月16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八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肖盛峰

2017年11月21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42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市政府决定废止《大连市公益广告管理规定》等42件市政府规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序号 规章名称公布及修改情况1大连市公益广告管理规定2001年13号令公布2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大政发〔1995〕85号公布;
  大政发〔1997〕111号修改;
  大政发〔2000〕74号二次修改;
  2010年112号令三次修改;
  2011年116号令四次修改3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大政发〔1998〕13号公布4大连市名牌农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大政发〔2000〕61号公布5大连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大政发〔1994〕87号公布;
  2003年37号令修改;
  2004年48号令二次修改6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物品损失价格评估规定大政发〔2000〕19号公布;
  2010年112号令修改7大连市涉案物品估价管理办法大政发〔1999〕11号公布;
  2010年112号令修改8大连市一日游管理办法2005年64号令公布9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女工作人员生育保险规定大政发〔1998〕7号公布;
  2011年116号令修改10大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2013年127号令公布11大连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110号令公布序号 规章名称公布及修改情况12大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2004年55号令公布13大连市农村户口管理规定大政发〔1990〕149号公布;
  2003年25号令修改;
  2010年112号令二次修改14大连市二手手机交易治安管理规定2009年100号令公布15大连市关于政府系统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规定2005年63号令公布16大连市职工教育管理规定大政发〔1992〕60号公布;
  2010年112号令修改17大连市国际集装箱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大政发〔1996〕30号公布;
  大政发〔2002〕23号修改;
  2011年116号令二次修改18大连市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站、货运站管理办法大政发〔1996〕59号公布;
  2005年68号令修改19大连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2003年26号令公布20大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65号令公布21大连市汽车租赁管理规定2010年109号令公布22大连市道路货运市场管理规定2012年120号令公布23大连市粮油饲料仓库进出库计重交接管理规定大政办发〔1995〕31号公布;
  大政发〔1997〕111号修改;
  2008年95号令二次修改24大连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2003年38号令公布;
  2010年112号令修改;
  2011年116号令二次修改序号 规章名称公布及修改情况25大连市环境保护管理处罚细则大政发〔1993〕59号公布;
  2004年48号令修改26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4年60号令公布27大连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大政发〔1998〕79号公布;
  2005年68号令修改28大连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大政发〔1997〕71号公布;
  2011年116号令修改29大连市人民防空设施管理规定大政发〔1996〕97号公布;
  2010年112号令修改30大连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大政发〔1999〕53号公布31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公布32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大政发〔1992〕72号公布33大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办法大政发〔1999〕2号公布;
  2004年48号令修改;
  2008年95号令二次修改34大连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管理办法2002年20号令公布;
  2010年112号令修改35大连市市区临时建筑及临时占用道路、空地审批和管理办法大政发〔1994〕80号公布36大连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大政发〔1995〕76号公布;
  大政发〔1997〕111号修改;
  2004年48号令二次修改37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10年107号令公布38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6〕80号公布;
  2010年112号令修改序号 规章名称公布及修改情况39大连市行政许可统计制度2004年45号令公布40大连市行政许可决定申诉检举办法2004年44号令公布41大连市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大政发〔1993〕36号公布;
  2008年95号令修改42大连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大政发〔1996〕5号公布

非法户外广告牌的判定标准是什么??依据什么执行??
答:每个城市标准都不同的,判定标准就看你跟官方的关系如何,你把钱交够了没有,社会是很现实的,中国官就是见钱眼开,骗人的广告到处都是也没见哪个说是非法的!!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5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广告牌匾悬挂法律问题(回答的好追加分数)
答:最好能看到现场效果图。首先你要明白一个法律术语,叫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打比方说一栋公寓楼里面,有若干个单元,那么每个业主对其所有的部分都有独立的所有权。对单元连接处和外墙、公用楼梯等实行共有。之前的业主可以挂广告牌是基于所有权人的许可(如果范围确实在他家阳台上)。你不能认为自己当然地...

装个广告牌城管我要抓,为什么?是不是有法规?具体是哪一条?
答: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城市广告牌匾是城市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设置美观、规格一致、干净整洁、色彩鲜艳、安全有序的广告牌匾体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城市品味。随着城市的扩建和商业需求,很多商户未经批准,在城市主干道随意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匾,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道路安全。

店面更换招牌城管可以罚款吗?
答:店面更换招牌城管不应该罚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二条 城市中的市政公用...

太原市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办法
答:(六)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它情形。第八条 凡从事户外广告经营业务的单位,须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户外广告经营业务。单位、个体工商户利用自己的阵地设置发布自己的产品、服务经营项目等内容的户外广告(店堂牌匾广告),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市规划...

城管拆牌匾工作技巧
答:执法人员深入对城市主次干道、商业区、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网格化巡查力度,以“小耳朵”广告整治为切入点,对破旧、损毁、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牌匾坚持“边整边改,自拆为主”的原则,对拒不拆除的商户,依法予以强制拆除。1、二是强化户外广告宣传的事前事后监管。事前加强对商铺门头装修、活动宣传审批备案...

牌匾没审批直接挂罚款多少
答:机关、团体、公司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牌匾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准则。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画廊、标语、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加强设施的日常管理,保持外形美观、安全牢固及功效完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法律依据:《...

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答:本条例所称招牌,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商品服务提供者在登记注册地址和合法经营场所设置的,用于表明其名称、字号、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联系方式的门头牌匾。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县(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

想问一下大家:到城管办户外招牌审批要经过哪些手续?
答:各地政策不一样,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户外广告建设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建设,现将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提示如下:领取门头广告牌匾建设申请表(注: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中心领取)提交材料:需提供景观广告设置效果图(白天效果图6张、夜景...

门头牌匾备案流程
答:逾期未办理手续的,会被视为非法设置。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