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送给相关人员和顾客的礼品该如何纳税

作者&投稿:漆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转眼又到年终岁末,企业又开始了向老客户赠送礼品,或通过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方式,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活动。那么,这些无偿赠送给相关人员和顾客的礼品该如何纳税?企业是否都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赠送礼品是否存在涉税风险呢?

      无偿赠送和买一赠一的增值税处理
      一、无偿赠送增值税处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其销售价格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顺序确定销售额。
      二、买一赠一增值税处理。对于销售额的确定,强调销售额和折扣额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否则赠品应按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无偿赠送和买一赠一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无偿赠送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第五款和第六款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用于对外捐赠,以及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二、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明确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三、涉税风险点提示。纳税人应根据赠送礼品不同性质确定税前扣除限额:1.如果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规定扣除。另外,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税前扣除限额还有财税[2009]72号文件的例外规定,即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只是财税[2009]72号文件的效力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2.如果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是交际应酬费,应当归列“业务招待费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规定扣除。3.如果将礼品赠送给与本企业业务无关的个人,则属于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及其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不得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对纳税人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作出明确。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二、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的,按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可见,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如果是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否则就要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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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赠送给客户的礼品怎么做账?要缴纳个税吗?
答:1、如果客户不是个人,而是公司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则不会涉及个税的缴纳;2、如果客户是个人,但属于“买赠”情形,则无需扣缴个税;3、如果是向个人赠送礼品,并非“买赠”的赠送,才要扣缴个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年第74号)的规定:三、...

赠送客户礼品账务处理
答:企业赠送客户礼品,应当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者“管理费用”相关二级科目以及“库存商品”科目进行核算。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时,应当作视同销售处理,需确认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有偿赠送礼品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法律主观: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活动宣传过程中赠送的,是需要 缴纳个人所得税 的;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就是不需要缴纳的。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赠送客户礼品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赠送客户礼品怎么做账?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账务处理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自己垫付)账务处理: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银行存款3、赠送的礼品、物品若属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则在归入促销费用的...

我们送给客户的礼品应该怎么入账?
答:外购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

无偿赠送客户的样品怎么做账?
答:无偿赠送给客户的样品,视同销售。企业为促销目的无偿赠送的样品、试用装、礼品等,无需受赠方履行一定义务(如购买一定价值的商品)即可获赠的(如所谓“来就送”),此时的赠品成本应确认为销售费用,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因为此时赠品成本的付出并无对应的经济利益流入,所以不满足确认收入的条件。

赠送客户产品怎么做账务处理?
答:1、赠送自产产品,账务处理如下:借:营业外支出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结转成本账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二、外购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账务处理如下:入库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赠送时:借:营业外支出贷:...

我这种赠送顾客礼品的情况该如何做账(分录)?
答:根据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相关规定:购进礼品无偿赠送他人的,应该视同销售处理,这样就好进行会计处理了。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赠送: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购进: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餐饮业里赠送给客人的小礼品应该入什么科目?
答:应该入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项目。管理费用是一级科目、业务招待费用是二级科目。餐饮业会计核算一般分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的核算。其在 经营中送给客人的小礼品属于拓展业务的开支,应归为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进行核算。

外购礼品赠送客户的税务处理
答:会计做账计入“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方面,外购礼品无偿赠送客户,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应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同时针对业务招待费支出税前限额扣除(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