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可以约定质保金条款吗? 合同法中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可以约定质保金条款吗?

作者&投稿:茶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可以约定质保金条款。

  在相关主管部门对合同范本无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双方亦可在合同中不采用“缺陷责任期”来代替质保金返还的期限,而是直接明确的约定质保金返还的期限。

  质保金的返还期限:

  但需注意的是,应注意区分质量保修期和预留质保金的期限,由于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不一致,其中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而该年限通常为50年或更长,如概括约定以保修期作为质保金的返还期限,将导致质保金的返还期限过长,易与承包人就质保金的返还问题产生争议。

  对于该类争议的解决,各地法院规定不尽相同,以北京为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规定“当事人就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但不影响承包人在保修期限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若在北京地区概括约定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以保修期作为质保金的返还期限,质保金返还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及返还:

  《质保金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可以约定。不过怎么约定,设计图是要更改、完善的,参考一下别的公司做法,如果没有这样处理的,只能说明你们领导sb

合理

请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可以约定质保金条款吗?~

不是必须约定质保金。在合同中都会约定质保金的金额,用做保证与保修。
《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质保金的主要功能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1、合同法并没有规定设计合同不可以约定质保金,只要不违法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规定,都是有效的。
2、所以,你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质保金的条款,只要你们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建筑工程合同条款的拟定探索?
答: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方承担工程量计算偏差,市场价格变动以及因设计深度不足工程量发生增加造成的风险,应防止在图纸和指导性文件不完整的情况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同时应约定固定总价合同价款并非完全不变,当出现设计变更、工程范围发生变化和超出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可以依据合同规定,协商更改工程总价,承包方应在专有条款...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合同价款的什么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答: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风险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建设单位称为委托方。勘察设计单位称为承包方。

建筑工程中发包与承包的规定?
答: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工程合同模式有哪些
答: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系的依据。设计合同实际上包括两个合同,初级设计合同,是为项目立项进行初步的勘察、设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的联系和区别?
答:《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

施工合同里预付款条款有什么规定?
答:施工合同中对于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不履行而致合同解除解除还是,预付款应当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可调三种
答:由上文概念可知,固定总价合同价款仅在约定的范围内不作调整,若因发包人原因进行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则理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超过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价款,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

设计可以分包吗?
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建设部第293号)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说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相关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是指
答: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第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 承包人、监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