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的财物,情节尚不严重时,依法应对其给予的处罚是()

作者&投稿:阳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答案】:A
解析:
情节尚不严重时给予处分,并没收违法所得(A对);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C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D错)。对医疗机构的处罚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B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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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履职尽责自查报告
答:我科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广水市一医院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五大行为重点关注: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

请问:在药品批发销售中应注意那些问题?
答:(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

药品管理制度
答: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

药品价格的制定和广告宣传有哪些法律规定?
答:第五十八条 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帐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

药监局有处罚权吗?额度是多少?什么依据?
答: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

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受回扣,是否构成犯罪?医生收红包数额巨大,是否也构 ...
答:构成了刑法上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各种名义的手续费、回扣的,数额较大,都能构成本罪。具体见刑法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医生个人工作自查报告
答: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经查我科目前开展的临床活动主要有神经内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呼吸内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肿瘤内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按照随洲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定收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是...

医药回扣违法吗
答:医疗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其它利益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处分。情节严重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依法吊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卫生部令
答: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索取、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五十二条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医生收受贿赂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这二个罪名,在量刑上有所区别,受贿罪量刑更重。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怎么认定?公司、企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