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从业人员有何规定

作者&投稿:阚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一、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标准有什么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六条对食品安全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对于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含: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组成,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查。

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第三十条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质量安全标志
食品安全是大家都关注的话题,在关注食品本身的同时,大家还应该去
质量安全标志
质量安全标志
关注一些安全标识。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式样和使用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该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加贴(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中国的食品安全制度
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第二批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
保健食品标志
保健食品标志
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用3~5年时间,对全部28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说明:
“质量安全”的字样已经不再使用,使用“生产许可”来替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不包括进口食品。包括3项具体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符合条件食品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采购运输:  1.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易腐食品用冷藏(柜)存放;运输中要生熟分开,防尘防蝇,不准无关人员搭车,有条件的单位应有食品专用车。  2.采购的食品中,无腐败、霉变、有异味、生虫、污秽不洁或《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禁售食品。  3.装卸食品时要讲究卫生,食品不准直接接触地面,不准无关人员参与装卸,不要在非食品库内堆放食品。  4.禁止购买未经兽医检验和没有验讫印章的肉品以及病死畜禽等。  (二)储藏、保管:  1.食品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食品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库内无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  2.储藏的食品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易腐食品要冷藏、禽蛋入库前要清拣倒箱,有条件的单位做到主、副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分库存放。  3.库房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无蝇、无鼠、无蟑螂;冷库达到应有的温度(-15℃以下),做到定期清扫、消毒、除霜、除臭、无血水、无冰渣。  4.盛放酱油、醋、麻酱、油、糖、碱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加盖物见本色,缸外无油污,缸内无虫蛆。标志明显。  5.库房内无私人物品,无有毒有害物品及杂物。  (三)加工制做(主、副食、冷饮):  1.加工用的刀、墩、案板、合面机、绞肉机、洗菜池、盆、盘、屉等用具容器,用后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定期消毒。做到无锈、无霉、无污物、无异味。菜筐、洗菜池无泥垢、无残渣,并做到荤素、生熟分开加工。  2.不加工变质、有异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食品、加工后的半成品,如不及时使用,应放在冷库(或冰箱)内保存。  3.鸡、鸭、鱼、肉、头蹄、下水等食品做到随进随加工、掏净、剔净并及时冷藏,绞肉要洗去血块,不带毛、不带淋巴、不带皮。  4.各种蔬菜要摘洗干净、无虫、无杂物、无泥沙,并做到先洗后切,备用蔬菜码放整齐。废弃物,如菜根、皮、叶、内脏等要放在专用容器内及时处理,不积压、不暴露。  5.不买、不做、不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剩饭菜、腌咸菜和买来熟食品,必须经加热等处理后再吃(出售)。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禁止销售吃剩的食品。  6.调(佐)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佐)料的容器整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防尘。  7.刀、勺、铲、碗、盆、墩、筐、案板、水池子、抹布等用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用后洗净、消毒;蒸箱(锅)、合面机、压面机、面杖,用后洗刷干净,物见本色,配菜盘有明显标志,不得盛放熟食。盛装米饭、馒头、面点等食品的筐箩、托盘应每日洗刷消毒一次。食品盖、盖布罩单要专用,定期清洗清毒,保持清洁,里外面有标志,各种用具容器物均做到定位存放。  8.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的米、面、油、酱、果料、豆馅等原料。面点用禽蛋要先洗净消毒后方可使用。坚决不用变质散黄蛋或破损蛋。使用添加剂、强化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9.面肥(面引子)不得加入变质、发霉、有异味的剩面食,发面缸要定期洗刷,保持清洁、饼铛、面棍、油刷、油盆做到无油污、无残渣。  10.配制冷荤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切配时双手必须洗净、消毒、换专用工作服及鞋帽并戴口罩。  11.凉拌菜(黄瓜、西红柿、萝卜等)必须洗净消毒,可用次氯酸钠液或其它消毒药物等办法消毒后,才能食用。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如下: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八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第四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以上供参考。

食品安全法中第几条规定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内容
答:本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禁止生产经营。本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

食品质量与安全运行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食品的安全性是以食品卫生为基础,食品安全性包括了卫生的基本含意。即“食品应当无毒、无害”,是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可食状态下是食品,不会造成对人体的危害。中国法律对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为: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食品...

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的时间是
答: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食品安全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什么时候发布的
答: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

新食品安全法对企业和政府分别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新食品安全法对企业和政府提出了五个要求:(一)巩新食品安全法对企业和政府分别提出了什么要求固改革成果,完善监管体制。新法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由过去分段监管改为食药监管部门统一监管,健全了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在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作为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第一百一十二条 县级...

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是如何规定的?
答: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是指用于食用的一切食品。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
答: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

...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出厂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答: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等要求,保证出厂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

国家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有什么要求的
答:相关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